第五节 宪法的渊源与宪法的结构
一、宪法的渊源:
宪法的渊源主要包括五类:1)宪法典;2)宪法性法律;3)宪法惯例;4)宪法判例;5)国际条约和国际习惯。
注意宪法性法律只是法律的一个组成部分,并不是宪法的组成部分。
宪法惯例的特征有三个:1)没有具体的法律形式;2)内容涉及国家的根本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3)主要依靠公众舆论而不是国家强制力来保证其实施。
注意国际条约和国际习惯虽然是宪法的渊源之一,但能否成为一国宪法的渊源,则取决于国家是否参与和认同。
二、宪法的结构:
宪法典的总体结构一般包括序言、正文和附则三大部分。
注意附则是宪法的一部分,其法律效力与一般条文相同。附则具有两大特点,一是只对特定的条文和事项适用的特定性,二是只对特定的时间和情形适用的临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