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第35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第4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
公民的文化教育权利主要包括:
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公民有进行科学研究、文艺创作和其它文化活动的自由。其中公民进行科学研究、文艺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自由包括公民的科学研究自由、公民的文化艺术活动自由(包括公民的文艺创作自由和欣赏自由等自由和权利)。
公民的政治自由正如《宪法》第35条所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除此之外还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这里需要注意区分的是,公民的出版自由是政治权利而非文化教育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