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解读】
一、罪刑法定原则的理念
罪刑法定原则的本质在于维护法制、保障个人权力,限制国家的刑罚权。其重要理论来源为权力分立学说。
罪行法定原则的精神为“出罪”,即一个行为虽然具有危害性,但刑法并没有将该种行为规定为犯罪,就不能以犯罪论处。
二、罪刑法定原则的内容
(一)形式侧面
成文的罪刑法定 | 规定犯罪及刑罚的法律必须是立法机关制定的成文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习惯法不得作为刑法的渊源 |
事前的罪刑法定 | 禁止不利于行为人的事后法,而有利于行为人的事后法可以溯及既往 |
严格的罪刑法定 | 禁止不利于行为人的类推解释 |
确定的罪刑法定 | 禁止绝对的不定期刑与绝对的不定刑,对于刑种和刑度必须有明确规定 |
(二)实质侧面
明确性 | 刑法关于犯罪与刑法的规定应当尽量明确,否则就无法实现法律的指引功能,影响公民对未来的合理预期 |
合理性 | 刑法的处罚范围与处罚程度必须具有合理性,刑法是规制公民行为的最后手段,只能将值得科处刑罚的行为规定为犯罪 |
人道性 | 禁止不均衡的、残虐的刑罚,酷刑是对人类尊严的一种挑战。 |
【典型真题】
关于罪刑法定原则,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罪刑法定原则的思想基础之一是民主主义,而习惯最能反映民意,所以,将习惯作为刑法的渊源并不违反罪刑法定原则
B.罪刑法定原则中的"法"不仅包括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法,而且包括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制定的法
C.罪刑法定原则禁止不利于行为人的溯及既往,但允许有利于行为人的溯及既往
D.刑法分则的部分条文对犯罪的状况不作具体描述,只是表述该罪的罪名。这种立法体例违反罪刑法定原则
参考解析:
AB选项错误。根据罪行法定的制定法原则,关于犯罪和刑罚的事项只能由法律制定。
C选项正确。刑法只禁止犯罪化,强化惩罚或对行为人不利的法律追溯既往,对非犯罪化,弱化惩罚或有利于行为人的法律则允许有溯及既往的效力。
D选项错误。刑法分则中部分条文没有具体描述犯罪的特征,只是表述该罪的罪名,因为这些犯罪的特征为众人所知,不需要再具体描述,这并不违反罪刑法定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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