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犯罪的概念和特征
《刑法》第13条 |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
根据《刑法》第13条规定,犯罪的概念应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
(1)在形式上,犯罪必须是违反刑法的行为,具有刑事违法性
任何行为只要不违背刑法,都不构成犯罪。
(2)在实质上,犯罪必须是危害社会的行为,具有社会危害性
一个形式上符合刑法条文的行为,如果不具备实质上的社会危害性,则不认为构成犯罪。
且《刑法》第13条规定:危害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因此仅具有轻微的社会危害性的行为,也不构成犯罪。
(3)在后果上,犯罪是应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具有应受刑罚惩罚性
应受刑罚惩罚性并不意味着有罪必罚,而是有罪应罚。行为人的行为虽然已经达到犯罪的标准,但有自首、立功等从宽情节的,也可以免于处罚。
特别注意:刑法中 的“不认为是犯罪”不等于“免予刑事处罚”,前者不是犯罪,后者已构成犯罪但属于免刑。
二、犯罪分类
(一)理论分类
1.重罪与轻罪
根据法定刑的轻重,可以将犯罪分为重罪与轻罪。理论上有学者认为,可以考虑将法定刑最低为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称为重罪。
2.自然犯与法定犯
自然犯 | 违反人类基本伦理道德,具有天然犯罪性。例如,杀人、放火、强奸、抢劫等犯罪。 |
法定犯 | 没有明显违反人类基本伦理道德,而主要是违反了统治秩序,不具有天然犯罪性,例如,走私罪、非法经营罪等犯罪。 |
(二)法定分类
1.身份犯与非身份犯
根据是否以特定的身份作为定罪量刑的条件,可以将犯罪分为身份犯和非身份犯。其中身份犯又可以分为真正身份犯和不真正身份犯。
真正身份犯影响定罪,例如,贪污罪、强奸罪。
不真正身份犯只影响量刑,例如,非法拘禁罪。
2.亲告罪与非亲告罪
亲告罪即只有被害人告诉,司法机关才处理的犯罪。我国刑法规定了五类亲告罪,分别是侮辱罪、诽谤罪、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侵占罪。除此之外的其他犯罪均是非亲告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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