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点解读】
一、起因条件
合法权益面临现实危险。
危险来源有:
1. 不法侵害。例如,在被人抢劫的过程中将路人的自行车骑走。
2. 自然侵害。例如,地震、雪崩、海啸、台风等。
3. 动物袭击。例如,在动物园游玩时遭受老虎侵袭。
特别注意:
假想防卫→如果不存在危险,而行为人误认为有危险,进而对无辜的第三者实施了避险行为,这属于假想防卫。行为人有过失的按过失犯罪、无过失的按意外事件处理。
二、时间条件
面临的危险正在发生、迫在眉睫。
对于尚未到来或者已经过去的危险,都不能够进行紧急避险。
三、主观条件
行为人必须具备避险意识,避险意识包括避险认识和避险意志。
避险意识 | 行为人认识到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面临正在发生的危险,只有损害另一较小合法权益才能保护较大的合法权益 |
避险意志 | 行为人出于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危险的目的 |
特别注意:
偶然避险→行为人主观上无避险意识,客观上行为符合紧急避险的客观要件。通说观点认为成立犯罪。
四、对象条件
紧急避险是以损害无辜第三者的利益来避免自己面临的危险。
五、限制条件
紧急避险所保全的利益必须不小于所损失的利益。如果避险行为造成的损害太大,所谓的“保护法益”将变得没有意义。
【真题练习】
鱼塘边工厂仓库着火,甲用水泵从乙的鱼塘抽水救火,致鱼塘中价值2万元的鱼苗死亡。仓库中价值2万元的商品因灭火及时未被烧毁。甲承认仓库边还有其他几家鱼塘,为报复才从乙的鱼塘抽水。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出于报复动机损害乙的财产,缺乏避险意图
B.甲从乙的鱼塘抽水,是不得已采取的避险行为
C.甲未能保全更大的权益,不符合避险限度要件
D.对2万元鱼苗的死亡,甲成立故意毁坏财物罪
参考解析:
选项A错误,选项B正确。鱼塘边工厂仓库着火,甲为了灭火而从旁边池塘抽水,属于紧急情况下不得已采取的避险行为。甲虽然是出于报复的动机从乙的池塘抽水,但其抽水时具有的意图仍然是通过损害乙的财产来防止仓库的火势扩大。因此,甲的意图仍然是紧急避险,而不是违法地故意毁坏财物。
选项C、D错误。甲了保护价值2万元的商品和其他财物而造成了乙2万元的损失,并未超过必要的限度,不属于避险过当,故甲不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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