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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法考刑法笔记:自首考点解析及真题演练

作者:233网校 2019-12-27 19:36:33
导读:为了帮助首次备考、基础薄弱、希望提前准备的小伙伴们快速进入2020年法考的备考学习,我们精选整理了各部门法中具有架构作用的重要知识点。本篇专题为自首,是组成刑法刑罚理论的重要部分,内容主要包括一般自首和特别自首等,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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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解析】

一、自首的定义

自首,是指犯罪分子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或者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行为。

对于自首的犯罪份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情节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自首包括一般自首和特别自首。

二、一般自首

一般自首,是指犯罪分子犯罪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行为。

其成立条件如下:

(一)条件一:自动投案

自动投案,是指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或者虽被发觉,但犯罪嫌疑人尚未受到司法机关的讯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未被群众扭送时,主动、直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投案的行为。

注:投案动机不影响自动投案的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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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条件二:如实供述自己罪行

犯罪人自动投案后,必须如实交待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犯有数罪的犯罪嫌疑人,仅如实供述所犯数罪中部分犯罪的,只对如实供述的部分犯罪认定为自首。

注: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时虽然没有交待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但在司法机关掌握其主要犯罪事实之前主动交待的,应认定为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三、特别自首

特别自首,又称准自首,是指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行为。

(一)如实供述的罪行必须是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

(二)如实供述的罪行必须与司法机关已掌握的或者判决确定的罪行属不同种罪行。

【真题演练】

关于自首,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绑架他人作为人质并与警察对峙,经警察劝说放弃了犯罪。甲是在“犯罪过程中”而不是“犯罪以后”自动投案,不符合自首条件

B.乙交通肇事后留在现场救助伤员,并报告交管部门发生了事故。交警到达现场询问时,乙否认了自己的行为。乙不成立自首

C.丙故意杀人后如实交代了自己的客观罪行,司法机关根据其交代认定其主观罪过为故意,丙辩称其为过失。丙不成立自首

D.丁犯罪后,仅因形迹可疑而被盘问、教育,便交代了自己所犯罪行,但拒不交代真实身份。丁不属于如实供述,不成立自首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

选项A错误。明知他人报案而在现场等待,抓捕时无拒捕行为,供认犯罪事实的,应当视为自动投案。本题中,甲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投案,依据当然解释,应当被认定为自首。 

选项B正确。犯罪后主动报案,虽未表明自己是作案人,但没有逃离现场,在司法机关询问时交代自己罪行的,应当视为自动投案。本题中,乙否认了自己的行为,因此不认定为自首。 

选项C错误。被告人对行为性质的辩解不影响自首的成立。 

选项D错误。罪行未被有关部门、司法机关发觉,仅因形迹可疑被盘问、教育后,主动交代了犯罪事实的,应当视为自动投案,但有关部门、司法机关在其身上、随身携带的物品、驾乘的交通工具等处发现与犯罪有关的物品的,不能认定为自动投案。同时,犯罪嫌疑人供述的身份等情况与真实情况虽有差别,但不影响定罪量刑的,应认定为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后隐瞒自己的真实身份等情况,影响对其定罪量刑的,不能认定为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由此可知,直接认定丁不成立自首的说法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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