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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藏笔记!2020年法考行政法高频考点:行政复议(一)

作者:233网校 2019-09-23 09:55:00
导读:行政复议是行政法的重要章节,与行政诉讼有众多相似之处。其主要考点有复议被申请人、议机关以及与行政诉讼的衔接关系等。
  • 第1页:行政复议的参与主体

    行政法学习方法法考备考交流群:826561625

    / 01 /

    复议申请人

    行政复议申请人是指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依法以自己的名义向法定的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02 /

    复议被申请人与复议机关

    类型

    复议被申请人

    复议机关

    行政机关

     

     

     

    省级以下政府

    上一级人民政府

    国家垂直领导机关

    上一级主管部门

    省部级机关

    自己是复议机关

    政府派出机关

    设立该排除机关的政府

    地方行政机关的内设机构和派出法律机构

     

     

    有法律法规授权的机关

     

    在权限范围内或幅度越权时自己是复议被申请人

    所属机构及同级人民政府

    种类越权时所属机关为复议被申请人

    所属机关的复议机关

    无法律法规授权的机关

    所属机关为复议被申请人

    所属机关的复议机关

    其他组织

     

    被授权组织

    直接管理该组织的机关

    受委托组织

    委托机关的复议机关

    多个行政机关

    共同上一级机关

    经批准的具体行政行为中批准机关作被申请人

    批准机关的复议机关

    如何确定复议机关一直是行政复议的难点,也是行政法历年高频考点。快来听听黄文涛老师有何妙招吧>>

    / 03 /

    复议第三人

    与被申请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而参加行政复议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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