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解读】
一、证据种类
种类 | 注意 |
书证 | 1.可提供非原件 |
物证 | 可提供原物复制件或照片录像 |
视听资料 | 1.可提供复制件 |
证人证言 | 附有证明证人身份的文件 |
鉴定意见 | 须有鉴定人的签名和鉴定部门的盖章 |
电子数据 | 电子数据可以在虚拟空间内无限制地快速传播,而视听资料只能在物理空间传播 |
现场笔录 | 当事人拒签或不能签的应当注明原因 |
勘验笔录 | 当事人或其成年亲属应当到场,拒不到场的,不影响勘验进行,但应当在勘验笔录中说明情况 |
当事人陈述 | 要求询问人、被询问人签名或盖章 |
外文证据 | 翻译机构提供的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翻译人员签名 |
特别注意:
原告或者第三人对被告提供的证据的合法性和真实性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相关行政执法人员出庭说明(而非作为证人),法院可以准许。
二、举证责任
被告 | 1.承担证明行政行为合法的举证责任 |
原告 | 1.提供其符合起诉条件的证据材料 |
三、举证期限
被告 | 1.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5日内提交 |
原告 | 1.开庭前或法院指定的交换证据之日提交 |
特别注意:
行政诉讼一审证据补充:①被告原则上不能补充,但原告或第三人提出行政程序中未提出的理由或证据,被告经法院准许可补充;②原告原则上可以补充,但提出在行政程序中应被告合法要求应提出而不提出的证据,一般不予采纳。
【典型题解】
某区城管执法局以甲工厂的房屋建筑违法为由强行拆除,拆除行为被认定违法后,甲工厂要求某区城管执法局予以赔偿,遭到拒绝后向法院起诉。甲工厂除提供证据证明房屋损失外,还提供了甲工厂工人刘某与当地居民谢某的证言,以证明房屋被拆除时,房屋有办公用品、机械设备未搬出,应予赔偿。某区城管执法局提交了甲工厂工人李某和执法人员张某的证言,以证明房屋内没有物品。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法院不能因李某为甲工厂工人而不采信其证言
B.法院收到甲工厂提交的证据材料,应当出具收据,由经办人员签名并加盖法院印章
C.张某的证言优于谢某的证言
D.在庭审过程中,甲工厂要求刘某出庭作证,法院应不予准许
选项A正确。甲工厂工人李某的证言是由某区城管局提供的,其作用在于证明对甲工厂不利的事实,没有违反相关规定,法院不能因为李某是甲工厂的工人而不采信其证言。
选项B错误。法院收到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应当出具收据,由经办人员签名或者盖章。据此可知,不需要加盖法院的印章。
选项C错误。张某的证言是由城管执法局提供的,而张某是被告城管执法局的执法人员,存在密切关系;谢某的证言是由甲工厂提供的,谢某是甲工厂当地居民,并无密切关系。所以,谢某的证言优于张某的证言,而不是张某的证言优于谢某的证言。
选项D错误。当事人在庭审过程中要求证人出庭作证的,法庭可以根据审理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准许以及是否延期审理。本题中,在庭审过程中,甲工厂要求刘某出庭作证,法院可以根据审理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准许以及是否延期审理。
自学效果差?看书读不懂?法考没这么难,点击这里,黄文涛老师带你轻松搞定行政法>>>
首次备考,基础薄弱,想要提前准备?2020年法考已经启程,猛戳此处加入,备考快人一步>>>
无论世界怎样喧嚣,只希望你可以不被打扰。我们为你准备了免费题库,静下来,再坚持一会儿,成功的花儿很快就要绽放了>>>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