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233网校>法考>客观题卷一>卷一真题

司法考试历年试题解析:经济法(一)

来源:233网校 2007年5月29日

  (2005年)
  19.某民办科研所与技术员周某签订劳动合同,约定由周某承担科研所的一个产品开发项目。开发过程中,由于资金缺乏,项目被迫下马。科研所决定与周某解除劳动关系。对此,该单位法律顾问提供的下列哪一项建议不符合法律规定?
  A.告知周某当初聘用他的工作岗位已不存在
  B.至少提前30天向周某发出书面通知
  C.先安排周某到后勤岗位,如他拒绝就可以解雇
  D.如周某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可与单位签订解约协议,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如周某不同意签订解约协议,单位有权单方解约并不必支付经济补偿
  答案:D
  考点:劳动合同的解除
  详解:《劳动法》第24条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劳动法》第2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A选项正确,其仅是一种告知行为,符合法律规定;B选项正确,符合《劳动法》第26条的规定;C选项正确,属于《劳动法》第26条第3项所规定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情形;D选项错误,《劳动法》第28条规定:“用人单位依据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第24条规定了双方协商解除,第26条规定了用人单位单方解除,两种情况下用人单位都应该给与经济补偿。
  评论: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和程序属常规考点,本题不算难。
  20.某建筑工程队低价招用20名学徒工,合同中规定他们每天必须从事高空作业或繁重搬运工作,否则不能结算当月工资。用工当月,工程队因违反安全施工规定造成事故,致使学徒工多人伤亡。有关部门经调查发现这些学徒工均是不满15周岁的边远地区农民子弟。对此,劳动行政部门拟采取的下列哪一项措施不符合法律规定?
  A.责令雇主解除劳动合同,遣返这批学徒工
  B.责令雇主承担遣返费用,并给予经济补偿
  C.收缴雇主在非法用工期间的经营所得
  D.告知事故受害者及其家属向雇主索赔的权利,并协助他们向雇主索赔
  答案:C
  考点:禁止招收童工
  详解:《劳动法》第十五条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卡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第九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ABD项都属于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改正的内容,C项没有法律依据。
  评论:禁止招收童工是常考、易考知识点。
  21.甲经贸公司租赁乙大型商场柜台代销丙厂名牌床罩。为提高销售额,甲公司采取了多种促销措施。下列措施哪一项违反了法律规定?
  A.在摊位广告牌上标明“厂家直销”
  B.在商场显著位置摆放该产品所获的各种奖牌
  C.开展“微利销售”,实行买一送一或者买100元返券50元
  D.对顾客一周之内来退货“不问理由一概退换”
  答案:A
  考点:不正当竞争行为
  详解:《反不正当竞争法》第9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A选项违反了此规定,应属于对经营者本身的虚假宣传。B和D选项并不涉及什么不正当竞争行为;C选项中尽管优惠的幅度很大,但仍属“微利销售”,价格仍高于成本价,不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1条所规定的低价倾销行为。
  评论:本题比较简单,考的是常见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22.钟某为其3岁儿子购买某品牌的奶粉,小孩喝后上吐下泻,住院7天才恢复健康。钟某之子从此见任何奶类制品都拒食。经鉴定,该品牌奶粉属劣质品。为此,钟某欲采取维权行动。钟某亲友们提出的下列建议哪一项缺乏法律依据?
  A.请媒体曝光,并要求工商管理机关严肃查处
  B.向出售该奶粉的商场索赔,或向生产该奶粉的厂家索赔
  C.直接提起诉讼,要求商场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等
  D.直接提起仲裁,要求商场和厂家连带赔偿钟某全家所受的精神损害
  答案:D
  考点:产品责任
  详解:《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属于产品的生产者的责任,产品的销售者赔偿的,产品的销售者有权向产品的生产者追偿。属于产品的销售者的责任,产品的生产者赔偿的,产品的生产者有权向产品的销售者追偿。”
  第四十四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受害人人身伤害的,侵害人应当赔偿医疗费、治疗期间的护理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费用;造成残疾的,还应当支付残疾者生活自助具费、生活补助费、残疾赔偿金以及由其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造成受害人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以及由死者生前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
  第四十六条规定:“本法所称缺陷,是指产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产品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是指不符合该标准。”
  第四十七条规定:“因产品质量发生民事纠纷时,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当事人各方的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各方没有达成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由上述法条可知,ABC项正确,D项错误,因为提起仲裁的前提条件是存在仲裁协议。
  评论:产品责任属于侵权责任,是常考、易考知识点。
  23.下列哪一项个人所得不应免纳个人所得税?
  A.某体育明星在奥运会上获得一块金牌,回国后国家体育总局奖励20万元人民币
  B.某科学家获得国务院特殊津贴每月200元人民币
  C.某高校教师取得一项发明专利,学校奖励5万元人民币
  D.李某新买的宝马车在某风景区停靠时,被山上落下的石头砸坏,保险公司赔付李某的6万元保险金
  答案:C
  考点:个人所得税免税对象
  详解:《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
  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二、储蓄存款利息,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飞津贴;
  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五、保险赔款;
  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
  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八、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十、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所得。”
  A项属于省部级单位发的体育方面的奖金;B项属于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津贴;C项尽管属于科技方面的奖励,但不属于省部级单位所颁发的;D项属于保险赔款。
  评论:个人所得税的免税对象属于常考、易考考点,此题比较简单。
相关阅读
登录

新用户注册领取课程礼包

立即注册
扫一扫,立即下载
意见反馈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