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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法制史真题解析汇编

来源:233网校 2007年8月5日

  
二、     多项选择题
 2006年:
1.《疑狱集》载:"张举,吴人也。为句章令。有妻杀夫,因放火烧舍,乃诈称火烧夫死。夫家疑之,诣官诉妻,妻拒而不认。举乃取猪二口,一杀之,一活之,乃积薪烧之,察杀者口中无灰,活者口中有灰。因验夫口中,果无灰,以此鞫之,妻乃伏罪。"下列关于这一事例的哪些表述是不成立的? 
 A.作为县令的张举重视证据,一般用猪来作为证据 
 B.张举之所以采取积薪烧猪的方法来查验证据,乃因当时的法律没有规定刑讯的程序 
 C.该案杀人者未受刑而伏罪,因其符合当时法律规定禁止使用刑讯的一般条件 
 D.张举在这个案件中对事实的判断体现了当时法律所规定的"据状断之"的要求 
答案及解析:D
在本题中,猪是用来探究死亡原因的手段,而非证据,所以A不正确。刑讯制度在中国古代一直存在,故B错误。杀人者认罪,与对其不得刑讯之间毫无因果关系,故C多雾。“据状断之”意思是根据证据来定罪,本题复合此要求,故D正确。
 2.英国是普通法系的发源地。下列关于英国普通法和衡平法的哪项表述是正确的?
   A. 普通法具有"程序先于权利"的特点 
 B.普通法的形成是中央集权和司法统一的直接后果 
 C.衡平法重实质而轻形式,审判时既不需要令状也不采用陪审制,程序简便灵活 
 D.当衡平法与普通法的规则发生冲突时,衡平法优先 
答案及解析:ABCD
普通法是英国法最重要的渊源。从法源的意义来看,是指有普通法院创立并发展起来的一套法律规则。“遵循先例”是普通法最基本的原则,只一个法院先前的判决对以后相应法院处理类似案件具有拘束力。普通法最重要、影响最大的特征是“程序先于权利”。现代意义上的衡平法指的是英美法渊源中独立与普通法的另一形式的判例法,它通过大法官法院,即衡平法院的审判活动,以法官的“良心”和“正义”为基础发展起来。其程序简便、灵活,法官判案有很大的裁量权,因此又被称为“大法官的脚”,可大可小,具有很大伸缩性。与普通法相比,它是一种“补偿性”的制度,但当二者发生冲突时,衡平法优先。
2005年:
1.下列关于中国古代法制思想和法律制度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礼法结合”为中国古代法制的基本特征
B.夏商时代的法律制度明显受到神权观念的影响 
C.西周的思想到汉代中期以后被儒家发挥成为“德主刑辅、礼刑并用”的策略
D.清末修律使中华法系“依伦理而轻重其刑”的特点没有受到冲击
答案及解析:ABC
为谋求长治久安,周初统治者继承了夏商以来的神权政治学说,进一步提出了“以德配天、明德慎罚”的政治法律主张。在这种观念的指导下,西周统治者把道德教化即“礼治”与刑罚镇压相结合,形成了西周时期各种具体法律制度和“礼”、“刑”结合的宏观法制特色,使这一思想深深扎根于中国政治理论中,被后世奉为政治法律制度理想的原则与标本。因此,ABC的说法是正确的。鸦片战争以后,清朝统治者迫于内外压力,对原有的法律制度进行了不同程度的修改,随着修律过程中,一系列新的法典法规的出现,中国封建法制的传统格局开始被打破。不仅传统的“诸法合体”形式被抛弃,而且中华法系“依伦理而轻重其刑”的特点也受到极大冲击,中国传统法制开始转变成形式和内容上都有显著特点的半殖民地半封建法制。故D是错误的。
2.下列中国古代法律制度,哪些是直接受儒家思想的影响而形成的?
A.汉代的《春秋》决狱
B.明代的“九卿会审”
C.《魏律》规定的“八议”制度
D.《晋律》和《北齐律》确立的“准五服制罪”制度
答案及解析:ACD
汉代的《春秋》决狱是法律儒家化在司法领域的反映。其特点是依据儒家经典《春秋》等经典著作中提倡的精神原则审判案件。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法律内容主要表现在立法结合的进一步发展,在汉代中期以后的法律儒家化的基础上,更广泛、更直接地把儒家的伦理规范上升为法律规范,使礼法更大程度上实现融合。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八议”入《魏律》,“官当”入《北魏律》与《陈律》(2)《北齐律》规定“重罪十条”(3)刑罚制度改革。废除宫刑等。(4)《晋律》与《北齐律》相继规定“准五服制罪”。(5)
死刑复奏制度。由此可知ACD正确。明代的“九卿会审”制度是慎刑思想的反映,并不是直接受儒家思想影响而形成的。故B不应选。
3.司法制度是一国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下列有关各国司法制度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A.19世纪后期司法改革后,英国取消了普通法和衡平法两大法院系统的区别,统一了法院组织体系
B.“马布里诉麦迪逊”案对美国违宪审查制度的确立具有重要意义
C.日本明治宪法颁行后,按法国和德国的模式建立了普通法院和行政法院系统
D.中国清末的司法制度改革与废除领事裁判权有直接关系
答案及解析:ABCD
英国长期存在普通法院和衡平法院两大法院系统,19世纪后期司法改革后,英国取消了普通法和衡平法两大法院系统的区别,统一了法院组织体系。美国联邦最高法院通过司法程序审查和裁决立法和行政是否违宪的司法制度源于1803年的“马伯里诉麦迪逊”案。日本明治维新初期,还没有系统的法院组织系统,司法与行政不分。明治宪法颁行后,按法国和德国的模式建立了普通法院和行政法院系统。领事裁判权是外国侵略者强迫中国订立的一系列不平等条约中规定的一种司法特权。D说明了领事裁判权问题是清末司法改革的重要原因之一。因此,四个选项都是正确的。
2004年:
1.下列有关我国唐宋时期法制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A.《永徽律疏》不仅是中华法系的代表性法典,也是中国封建法制的最高成就
B.《宋刑统》不仅是一部具有统括性和综合性的法典,也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刊印颁行的法典
C.自首、类推、化外人、区分公罪与私罪等原则都是唐律中重要的刑罚原则
D.唐代和宋代在中央司法机构的设置上是一致的,即在皇帝以下设置大理寺、刑部、御史台三大司法机构,分掌中央司法审判职权
答案及解析: ABCD 
《 永徽律疏》 总结了汉魏晋以来立法和注律的经验,不仅对主要的法律原则和制度作了精确的解释与说明,而且尽可能引用儒家经典作为律文的理论根据。《 永徽律疏》 的完成,标志着中国古代立法达到了最高水平。故A 项正确;宋太祖建隆四年(公元963 年),修仃宋朝新的法典,由太祖诏“付大理寺刻板摹印,颁行天下”,成为历史上第一部刊印颁行的法典。据此B 项正确;C项中的原则都是唐代重要的刑法原则,故C项正确。唐代沿袭隋制,皇帝以下设置大理寺、刑部、御史台三大司法机构,执行各自的司法职能。宋沿唐制,在中央设置大理寺、刑部、御史台,分掌中央司法审判职权。所以D项也正确。
2.魏晋南北朝时期法律发生了许多发展变化,对后世法律具有重要影响。下列哪些表述正确揭示了这些发展变化?   
A.《北齐律》共12篇,首先将刑名与法例律合为名例律一篇
       B.《魏律》以《周礼》“八辟”为依据,正式规定了“八议”制度
       C.《北周律》首次规定了“重罪十条”
    D.《北魏律》与《陈律》正式确立了“官当”制度
答案及解析: ABD 
     C 项错在“重罪十条”首次规定在《北齐律》 中,而不是《北周律》ABD 均正确。
3.下列有关古罗马《国法大全》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国法大全》包括《查士丁尼法典》、《法学阶梯》、《法学汇编》、《查士丁尼新律》
B.《国法大全》是由乌尔比安主持编纂的
C.《国法大全》的问世,标志着罗马法达到了最发达、最完备的阶段
D.12世纪意大利注释法学派将《国法大全》的研究变成一门科学,为罗马法复兴作出了开创性的贡献
答案及解析: ACD 
查士尼皇帝(公元527 一565 年),进行法典编纂工作,先后完成了三部法律法规汇编。
    第一,《 查士丁尼法典》 .这是公元528 一529 年编出的一部法律汇编。它将历代罗马皇帝颁布的救令进行整理、审仃和取舍而成。
    第二,《 查士丁尼法学总论》 ,又译为《 法学阶梯》 .它是以盖尤斯的《 法学阶梯》 为基拙加以改编而成。是阐述罗马法原理的法律简明教本,也是官方指定的“私法”教科书,具有法律效力。
    第三,《 查士丁尼学说汇幕》 ,又译为《 法学汇编》 ,于公元530 一533 年编成。这是一部法学著作的汇编,将历代罗马著名法学家的学说著作和法律解答分门别类地汇集、整理,进行摘录,凡收入的内容,均具有法律效力。公元565 年,法学家又汇集了公元535 一565 年查士丁尼皇帝在位时所颁布的救令168 条,称为《 查士丁尼新律》。
     以上四部法律汇编,至公元12 世纪统称为《 国法大全》 或《 民法大全》。《 国法大全》 的问世,标志着罗马法已发展到最发达、最完备阶段。根据以上内容可知本题选A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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