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5.杨某个人独资开办的造纸厂由于没有配置污水处理设备,将含有挥发酚等有毒物质的污水排入引黄干渠,曾受到当地环保部门处罚。某日,污水池决口,大量污水流入与引黄干渠一闸之隔的壕沟。杨某派工人将闸门提起,使壕沟里的污水经引黄干渠流入水库。引黄管理局发现后要求该厂立即清污,但未及时通知水库管委会和自来水公司。两个小时后,库中41万方饮用水被污染。被污染的库水进入城市供水系统,致城市供水中断三天。水库经济损失24.6万元,自来水公司清除污染费用4.34万元,营业损失10.96万元。请回答以下95-97题:
95.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有权对该厂采取的行政处罚是:
A.收取超标排污费,并罚款
B.作出限期治理决定
C.责令安装使用污水处理设备
D.责令其停业或关闭
答案:AC
解析:《环境保护法》第28条第1款规定,排放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企业事业单位,依照国家规定缴纳超标准排污费,并负责治理。水污染防治法另有规定的,依照水污染防治法的规定执行。第38条规定,对违反本法规定,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的企业事业单位,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根据所造成的危害后果处以罚款;情节较重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政府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因此,A项说法正确。 来源:考试大
限期治理对象包括两类:(1)严重污染环境的污染源;(2)位于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的超标准排污的污染源,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指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本题中杨某开办的造纸厂虽然有污染,但是不满足上述两个条件,因此,不属于作出限期治理的对象。B项错误。
杨某开办的造纸厂属于污染环境的项目,但是没有配置污水处理设备,因此,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有权责令安装使用污水处理设备。因此,C项说法正确。
第39条规定,对经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企业事业单位,除依照国家规定加收超标准排污费外,可以根据所造成的危害后果处以罚款,或者责令停业、关闭。本题环境保护部门没有对杨某的造纸厂作出限期治理的决定,因此,也就不存在对经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情况,因此,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无权作出责令其停业或关闭的处罚。D项说法错误。
96.关于该厂对水库管委会和自来水公司的民事赔偿责任,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该厂承担水库管委会和自来水公司的所有损失
B.该厂承担水库管委会的24.6万元损失和自来水公司的清除污染费4.34万元,不承担自来水公司的营业损失
C.因属于引黄管理局的责任导致污水流入到水库并进入城市供水系统,故该厂不承担赔偿责任
D.因为引黄管理局负有共同责任,故该厂与引黄管理局共同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答案:A
解析:环境污染民事责任形式中的赔偿损失的范围既包括财产损害赔偿,也包括对人身损害引起的财产损失赔偿;既包括直接损失,也包括间接损失。因此,A项说法正确,B项说法错误。
环境污染的规则原则是无过错责任原因,污染单位如果没有证据证明自己存在法定的免责事由,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本题题干中给出的信息可知,导致环境污染事故的原因是该造纸厂,因此,造纸厂也不存在免责事由,因此,应该承担赔偿责任。C项说法错误。
虽然引黄管理局在发现后没有立即清污,存在一定的过错,但是环境污染责任的规则原则是无过错责任原则,只要造纸厂没有证据证明自己有法定的免责事由就应该承担全部的责任。因此,D项说法错误。
97.关于杨某的法律责任,下列意见正确的是:
A.杨某应当被追究刑事责任
B.杨某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C.杨某如果自愿承担民事责任,就不必追究其刑事责任
D.杨某如果被追究刑事责任,就不必承担民事责任
答案:AB
解析:《环境保护法》第43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导致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本题中,杨某派工人将闸门提起,使壕沟里的污水经引黄干渠流入水库,造成了重大的环境污染事故。同时,杨某是该造纸厂的直接责任人员,因此应该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杨某承担了刑事责任并不能免除他的民事责任。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B.
(2007年)
某国有企业厂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而决定申请破产重整,对企业实施拯救。其拯救措施之一是进行裁员。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请回答97-100题。
97.依照劳动法规定,企业在重整期间需要裁减人员时,应采取的程序是:
A.应当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意见
B.应当召集职工代表大会,对裁员方案进行表决
C.裁员方案应当公布,并允许被裁减人员提出异议
D.裁员方案实施前,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
答案:AD
解析:《劳动合同法》第41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所以AD是正确的。
98.对于被裁减人员,应当给予的待遇是:
A.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B.制定职工安置预案,予以妥善安置
C.承诺企业在6个月内录用人员时予以优先录用
D.承诺企业在重整成功后予以重新录用
答案:ABC
解析:《劳动合同法》第41条第3款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www.Examda.CoM考试就到考试大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所以ABC为本题正确选项。
99.不得被裁减的企业人员有:
A.管理层、技术骨干和劳动模范
B.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C.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女职工
D.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答案:BC(当年参考答案为BCD)
解析: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所以BC两项应选。D项要注意没有说明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所以不当选。
100.对于企业裁减人员的决定,工会依法可采取的行动是:
A.工会认为该决定不适当的,有权提出意见
B.工会认为该决定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劳动合同的,有权要求重新决定
C.被裁减人员提起诉讼的,工会应当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
D.被裁减人员提起诉讼有困难的,工会可以代表职工提起诉讼
答案:ABC
解析:《劳动法》第30条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工会认为不适当的,有权提出意见。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劳动合同,工会有权要求重新处理;劳动者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的,工会应当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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