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天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兴建天龙金湾小区项目,向市规划局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提交了相关材料。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17】
A、公司应到市规划局办公场所提出申请
B、公司应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C、公司的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市规划局应作出不受理决定
D、市规划局为公司提供的申请格式文本可收取工本费
参考解析: 选项A错误。《行政许可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从事特定活动,依法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申请书需要采用格式文本的,行政机关应当向申请人提供行政许可申请书格式文本。申请书格式文本中不得包含与申请行政许可事项没有直接关系的内容。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提出行政许可申请。但是,依法应当由申请人到行政机关办公场所提出行政许可申请的除外。行政许可申请可以通过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
选项B正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申请人申请行政许可,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行政机关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交与其申请的行政许可事项无关的技术资料和其他材料。
选项C错误。按照《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选项D错误。《行政许可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规定,行政机关提供行政许可申请书格式文本,不得收费。
2、甲公司与乙公司发生纠纷向工商局申请公开乙公司的工商登记信息。该局公开了乙公司的名称、注册号、住所、法定代表人等基本信息,但对经营范围、从业人数、注册资本等信息拒绝公开。甲公司向法院起诉,法院受理。关于此事,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16】
A、甲公司应先向工商局的上一级工商局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向法院起诉
B、工商局应当对拒绝公开的依据以及履行法定告知和说明理由义务的情况举证
C、本案审理不适用简易程序
D、因相关信息不属政府信息,拒绝公开合法
参考解析: 选项A错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可知,该条例及相关司法解释并未规定政府信息公开诉讼属于复议前置的情形。
选项B正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第一款规定,被告拒绝向原告提供政府信息的,应当对拒绝的根据以及履行法定告知和说明理由义务的情况举证。
选项C错误。《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认为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一)被诉行政行为是依法当场作出的;(二)案件涉及款额二千元以下的;(三)属于政府信息公开案件的。据此可知,本案可适用简易程序。
选项D错误。企业工商登记信息由行政机关负责制作并保存,因此属于政府信息的范畴,可依法申请公开。
3、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向一药店发放药品经营许可证。后接举报称,该药店存在大量非法出售处方药的行为,该局在调查中发现药店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系提供虚假材料欺骗所得。关于对许可证的处理,该局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确的?( )【2015】
A、撤回
B、撤销
C、吊销
D、待有效期限届满后注销
参考解析: 选项A错误。行政许可的撤回是指具备行政许可的条件,但因行政许可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机关可以撤回行政许可。据此可知,本题中提供虚假材料获得行政许可的,不是撤回行政许可的情形。
选项B正确。《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规定,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据此可知,撤销适用于行政机关纠正违法实施行政许可的情形,适用前提是行政机关违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或者相对人违法取得行政许可。撤销属于实体性行为,本案中,该药店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系提供虚假材料欺骗所得,因此应予撤销。
选项C错误。行政许可的吊销是指被许可人取得行政许可后从事违法活动,依法需要吊销行政许可的,行政机关应当吊销行政许可。在本案中,若该许可为合法取得,此时可适用吊销的方式。
选项D错误。注销是手续办理问题,它与颁发许可相对应,注销属于程序性行为。《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许可的注销手续:(一)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二)赋予公民特定资格的行政许可,该公民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终止的;(四)行政许可依法被撤销、撤回,或者行政许可证件依法被吊销的;(五)因不可抗力导致行政许可事项无法实施的;(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
4、某区公安分局以非经许可运输烟花爆竹为由,当场扣押孙某杂货店的烟花爆竹100件。关于此扣押,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2014】
A、执法人员应当在返回该分局后立即向该分局负责人报告并补办批准手续
B、扣押时应当制作现场笔录
C、扣押时应当制作并当场交付扣押决定书和清单
D、扣押应当由某区公安分局具备资格的行政执法人员实施
参考解析: 选项A说法错误。《行政强制法》第十九条规定,情况紧急,需要当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补办批准手续。行政机关负责人认为不应当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应当立即解除。选项A不属于“情况紧急,需要当场实施强制措施”的情形。
选项B、D说法正确。《行政强制法》第十八条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实施前须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二)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三)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四)通知当事人到场;(五)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六)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七)制作现场笔录(选项B);(八)现场笔录由当事人和行政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拒绝的,在笔录中予以注明;(九)当事人不到场的,邀请见证人到场,由见证人和行政执法人员在现场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程序。
选项C说法正确。《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四条规定,行政机关决定实施查封、扣押的,应当履行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的程序,制作并当场交付查封、扣押决定书和清单。
5、某公司向规划局交纳了一定费用后获得了该局发放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刘某的房屋紧邻该许可规划用地,刘某认为建筑工程完成后将遮挡其房屋采光,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该许可决定。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13】
A、规划局发放许可证不得向某公司收取任何费用
B、因刘某不是该许可的利害关系人,规划局审查和决定发放许可证无需听取其意见
C、因刘某不是该许可的相对人,不具有原告资格
D、因建筑工程尚未建设,刘某权益受侵犯不具有现实性,不具有原告资格
参考解析: 本题考核行政许可。
选项A正确。《行政许可法》第58条第1款,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和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监督检查,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选项B错误。《行政许可法》第36条规定,行政机关对行政许可申请进行审查时,发现行政许可事项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应当告知该利害关系人。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应当听取申请人、利害关系人的意见。本案中,刘某是被许可地块的相邻权人,是该许可的利害关系人。因此,规划局审查和决定发放许可证时应当听取其意见
选项C错误。《行政诉讼法解释》第12条规定,与具体行政行为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该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选项D错误。虽然该建筑工程尚未建设,目前还未影响到刘某的利益,但是该行政许可实施后将会给刘某的利益造成影响。因此,刘某依然属于该行政许可的利益相关人,有权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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