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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考(司法考试)司法制度历年真题

来源:233网校 2020-11-13 14:27:24

1、我国法律援助制度因其保障人权而体现司法正义,因其救助贫困而体现社会公平。关于该制度,下列哪一表述 是不正确的?(2011年卷一49题)

A 、 我国法律援助是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责,在性质上是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B 、 实施法律援助的既有律师、法援机构,也有社会组织,形式上包括诉讼法律援助、非诉讼法律援助及公证、法律咨询

C 、 对公民的法律援助申请和法院指派的法律援助案件,由法援机构统一受理、审查、指派、监督,必要时可以委托慈善机构协助受理事宜

D 、 法援对象包括符合法定受援条件的经济困难者、残疾者、弱者,及符合规定的外国公民及无国籍人

参考答案: C
参考解析:《法律援助条例》第3条规定,法律援助是政府的责任。另外,法律援助直接面向社会困难群众,提供免费法律服务,帮助他们依法维护和实现自身合法权益,属于社会保障体系的组成部分。因此,A选项表述正确。《法律援助条例》第5条第2款规定,法律援助机构负责受理、审查法律援助申请,指派或者安排人员为符合本条例规定 的公民提供法律援助。第6条规定,律师应当依照律师法和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法律援助义务。第8条规定,国家支持和鼓 励社会团体、事业单位等社会组织利用自身资源为经济困难的公民提供法律援助。可见,法律援助的实施主体包括法援 机构、律师、其他社会组织等。《法律援助条例》第2条规定,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公民,可以依照本条例获得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无偿法律服务。《公证法》第34条第2款规定,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公证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减免公证费。这就说明了法律援助的形式包括诉讼援助和法律咨询等。法律咨询是一个很宽泛的概念,既包括非诉的咨 询服务,也包括对公证等其他法律业务的咨询服务。所以B选项表述正确。C选项中的慈善机构可以协助受理法律援助申请的说法,在我国没有规定,所以该选项错误,当选。《法律援助条例》第1条规定:为了保障经济困难的公民获得必要的法律事务,促进和规范法律援助工作,制定本条例。一般而言,公民指的是具有本国国籍的人,外国人和无国籍人不是公民的范畴。所以,如单纯以《法律援助条例》作为 依据,外国人和无国籍人不应当属于我国法律援助的对象,司法部答案似乎有误。但是,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对 于没有委托辩护人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果是盲、聋、哑人,未成年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 为能力的精神病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这里所讲的犯罪 嫌疑人、被告人当然包括外国人或无国籍人。这是特殊的法律援助,其范围扩大到了符合条件的外国人或无国籍人。所以D选项表述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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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于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不能成立?(2010年卷一49题)

A 、 为了客观、中立、公正地进行事实判断、解决纷争,在组织技术上,司法机关只服从法律,不受上级机关、行政机关的干涉

B 、 根据检察权统一行使原则,我国各级检察机关构成不可分割的统一整体,其特点是在行使职权、执行职务时实行“上命下从”;每个检察机关和检察官的活动是检察机关全部活动的有机组成部分,均需依照法律赋予的权力进行 

C 、 法律职业以法官、检察官、律师为代表,法律职业之间具备同质性而无行业属性,因此多数国家规定担任法官、检察官、律师须通过专门培养和训练

D 、 法律职业道德的基本原则是指法律职业道德的基本尺度、基本纲领和基本要求。法律职业道德的基本原则主要包括忠实执行宪法和法律、互相尊重互相配合、清正廉洁遵纪守法等方面

参考答案: C
参考解析:司法的独立性要求司法机关在行使职权时只服从法律,不受其他机关或个人的干涉。据此,A选项表述正确,不 能选。我国检察机关上下级之间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即一体化检察体制。据此,B选项正确,不能选。法官、检察官和律师属于不同的法律职业,当然有行业属性。据此,C选项错误,当选。D选项属于标语口号式的说法,毫无疑问是正确的,不能选。

3、关于司法和司法制度,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8年卷一47题)

A 、 效率是司法的内在要求和本质反映,是法治的灵魂和核心,强调的是尽可能地快速解决纠纷、多解决纠纷,尽可能地节省和充分利用各种司法资源

B 、 从总体上看,司法具有解决纠纷的直接功能和调整社会关系、解释和补充法律、形成公共政策、秩序维持、文化支持等间接功能

C 、 根据现代司法的独立性特点,一切案件或纠纷,一旦进入司法程序,由司法机关依法作出生效的判决、裁定或决定,任何机关和个人都不应再作处理

D 、 德国和法国虽然政治制度相同,但德国建立了联邦和州两套法院机构,法国则建立了全国统一的法院机构

参考答案: B
参考解析:A项考查司法公正和司法效率。司法公正是司法的内在要求和本质反映,是法治的灵魂和核心。效率强调尽可能地快速解决纠纷、多解决纠纷,尽可能地节省和充分利用各种司法资源,我国司法的价值选择是 “公正优先,兼顾效率”。A项混淆了司法公正与司法效率的特征。A项错误。B项考查司法的功能。司法在社会生活中承担着广泛的职能,具体包括解决纠纷的直接功能和调整社会关系、解释和补充法律、形成公共政策、秩序维持、文化支持等间接功能。B项正确。C项考查司法的特征。(1)独立性。在组织技术上,司法机关只服从法律,不受上级机关、行政机关的干涉。(2)被动性。 遵循“不告不理”原则。(3)交涉性。法律适用过程离不开当事人的诉讼参与。(4)终局性。这是现代司法的根本属性。一切 案件或纠纷,由司法机关依法作出生效的判决、裁定或决定,便应得到最终解决或平息,任何机关和个人都不应再作处 理。(5)普遍性。形式意义上,案件的司法解决意味着个别性事件获得普遍性;实质意义上,司法成为解决纠纷最主要的 方式。(6)程序性。法定程序是保证司法机关正确、合法、及时适用法律的前提。由此可见,C项表述的是“终局性”特征。而不是“独立性”特征。C项错误。D项考查审判制度。因政治制度的差异,不同国家的审判制度往往有很大区别,即使政治制度相同,由于其他因素差 异,审判制度也会呈现不同特点。例如,资本主义国家由于实行三权分立的政治制度,因而法院与政府、议会互不隶属 但又互相牵制,法院在制约国家权力、监督国家体制等方面的政治功能是现代西方国家民主宪政的体现和保障;社会主 义国家则实行“议行合一”的政治制度,法院与政府一样都由立法机关产生,向它负责,受它监督。又如,同样是资本主义国家,法国、德国、日本等许多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法院机构,而美国等一些国家则建立联邦和州两套法院机构。由 此可见,法国、德国均建立了全国统一的法院机构。D项错误。综上所述,本题答案为B。

4、根据中央司法体制改革要求及有关检察制度规定,人民监督员制度得到进一步完善和加强。关于深化人民监督 员制度,下列哪一表述是错误的?(2015年卷一47题)

A 、 是为确保职务犯罪侦查、起诉权的正确行使,根据有关法律结合实际确定的一种社会民主监督制度

B 、 重点监督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的立案、羁押、扣押冻结财物、起诉等环节的执法活动

C 、 人民监督员由司法行政机关负责选任管理

D 、 参与具体案件监督的人民监督员,由选任机关从已建立的人民监督员信息库中随机挑选

参考答案: D
参考解析:本题为选非题。人民监督员制度是最高人民检察院为了确保职务犯罪侦查、起诉权的正确行使,根据有关法律结 合实际确定的一种社会民主监督制度。故A项正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要求:“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重点监督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的立案、羁押、扣押冻结财物、起诉等环节的执法活动。”故B项正确。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方案》,人民监督员由司法行政机关负责选任,省级和设区的 市级司法行政机关分别选任同级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即人民监督员的选任机关是司法行政机关。故C项正确。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方案》,参与具体案件监督的人民监督员,由组织案件监督的 人民检察院会同司法行政机关从人民监督员信息库中随机抽选产生。故随机抽选的机关是“人民检察院会同司法行政机 关”,而非仅仅是选任机关——司法行政机关。故D项错误,应选。

5、关于法律职业道德的理解,下列哪一说法不能成立?(2012年卷一46题)

A 、 法律职业道德与其他职业道德相比,具有更强的公平正义象征和社会感召作用

B 、 法律职业道德与一般社会道德相比,具有更强的约束性

C 、 法律职业道德的内容多以纪律规范形式体现,具有更强的操作性

D 、 法律职业道德通过严格程序实现,具有更强的外在强制性

参考答案: D
参考解析:法律职业道德对行为人的约束不像法律规范那样具有较强的外在强制性,法律职业道德更多地强调的是道德约 束,即主要来自于行为人内心的自律或是来自于外部的非强制性约束。据此,D选项说法不能成立,当选。但是,与其他道德相比,法律职业道德具有更强的公平正义象征和社会感召作用、约束性和操作性,A、B、C选项说法均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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