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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行政法真题及答案

来源:233网校 2021-02-02 10:09:37

1、某地连续发生数起以低价出售物品引诱当事人至屋内后实施抢劫的事件,当地公安局通过手机短信告知居民保持警惕以免上当受骗。公安局的行为属于下列哪一性质?(2015年卷二46题)

A 、 履行行政职务的行为

B 、 负担性的行为

C 、 准备性行政行为

D 、 强制行为

参考答案:A
参考解析:公安机关负有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行政管理职责。故公安局短信告知居民保持警惕以免上当受骗,是履行行政职务的行为。A项正确。负担行政行为是为当事人设定义务或者剥夺其权益的行政行为。公安局短信告知仅具有倡导性,并没有为居民设定必须 履行的义务,故排除B项。准备性、部分性行政行为,是为最终作出权利义务安排的程序性、阶段性工作行为。公安局短信告知保持警惕之后并无后续的最终处理决定,故排除C项。短信告知并无强制力,仅具有倡导性,故排除D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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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于具体行政行为,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1年卷二49题)

A 、 行政许可为依职权的行政行为

B 、 具体行政行为皆为要式行政行为

C 、 法律效力是具体行政行为法律制度中的核心因素

D 、 当事人不履行具体行政行为确定的义务,行政机关予以执行是具体行政行为确定力的表现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根据行政机关是否以相对人的申请作为开始的条件,具体行政行为可以分为依职权的和须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依职权的具体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不需要相对人申请,直接依职权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须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 则需要经过相对人的申请,行政机关才能作出。《行政许可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根据该条“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的表述,行政许可,是须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而非依职权的具体行政行为,故选项A错误。根据是否需要具备法定的形式,具体行政行为可以分为要式与不要式具体行政行为。需要具备书面文字等特定意义符号 为生效要件的,是要式具体行政行为;不需要具备书面文字等特定意义符号就可以生效的,是不要式具体行政行为。比 如,《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4条第2款规定:“因扰乱体育比赛秩序被处以拘留处罚的,可以同时责令其十二个月内不得 进入体育场馆观看同类比赛;违反规定进入体育场馆的,强行带离现场。”该款中的“强行带离现场”不需要具备书面文字等特定意义符号为生效要件,故属于不要式具体行政行为。据此,并非“具体行政行为皆为要式行政行为”,故选项B错误。“法律效力是具体行政行为法律制度中的核心因素。评价具体行政行为合法与否的实际意义,就在于对其法律效力的影响。”故选项C说法正确。具体行政行为的效力可以分为若干种,一般包括拘束力、执行力和确定力。拘束力,是指具体行政行为一经生效,行政机关和对方当事人都必须遵守,其他国家机关和社会成员必须予以尊重的效力;确定力,是指具体行政行为不再争议、 不得更改的效力,具体行政行为因此取得不可撤销性;执行力,是指使用国家强制力迫使当事人履行义务或者以其他方 式实现具体行政行为权利义务安排的效力。理论上,具体行政行为发生拘束力后,有关当事人应当积极主动地履行相关义务。如果当事人不能自动履行这些义务,具体行政行为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无法实现,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力就可以 发生作用。因此,当事人不履行具体行政行为确定的义务,行政机关予以执行是具体行政行为执行力的表现,而非确定力的表现,故选项D说法错误。

3、下列哪一选项是关于具体行政行为拘束力的正确理解?(2006年卷二40题)

①具体行政行为具有不再争议性,相对人不得改变具体行政行为

②行政主体非经法定程序不得任意改变或撤销具体行政行为

③相对人必须遵守和实际履行具体行政行为规定的义务

④具体行政行为在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执行

A 、 ①②

B 、 ①②④

C 、 ②③

D 、 ③④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拘束力是指具体行政行为一经生效,行政机关和对方当事人都必须遵守,其他国家机关和社会成员必须予以尊重 的效力。它包括对当事人、对行政机关自己和对其他国家机关三个方面的拘束力,具体包括:(1)对于已经生效的具体行政行为,当事人应当接受并履行义务。(2)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不得随意更改,此乃信赖利益保护原则的根源。(3)其他国家机关也不得以相同的事实和理由再次受理和处理该同一案件,其他社会成员也不得对同一案件进行随意的干预。行政机关之间彼此有各自事项上的管辖范围,应该各司其职、各守其位。因此,②、③属于具体行政行为拘束力;①属于确定力的含义,在争议期限过后,行政行为被确定下来。不可更改:④ 属于具体行政行为执行力的表现。综上,本题答案为C。

4、为落实淘汰落后产能政策,某区政府发布通告:凡在本通告附件所列名单中的企业两年内关闭。提前关闭或者积 极配合的给予一定补贴,逾期不履行的强制关闭。关于通告的性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6年卷二44题)

A 、 行政规范性文件

B 、 具体行政行为

C 、 行政给付

D 、 行政强制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所谓规范性,是指针对的人不特定,且针对的事项可以反复发生。题干中的“通告”针对其附件所列名单中的企业,即针对的人特定,故排除A项。判断行政行为的性质应当根据其主要内容来确定,故题干中的“通告”应当是行政命令的体行政行为,而非行政给付、行政强制。故B项应选。行政给付,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向符合条件的相对人提供物质利益或者赋予其与物质利益有关的权益的行为。该通告所称的“补贴”属于行政给付,但题干要求界定的是“通告的性质”,而非“补贴”的性质,故 C项不选。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强制关闭”属于行政强制执行。但题干要求界定的是“通告的性质”,而非“强制关闭”的性质,故D项不选。

5、关于具体行政行为的成立和效力,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2009年卷二80题)

A 、 与抽象行政行为不同,具体行政行为一经成立即生效

B 、 行政强制执行是实现具体行政行为执行力的制度保障

C 、 未经送达领受程序的具体行政行为也具有法律约束力

D 、 因废止具体行政行为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国家应当给予赔偿

参考答案:A,C,D
参考解析:(1)原则上,具体行政行为一经成立即生效,但有两个例外:第一,无效行政行为虽然可以成立,但由于其自始无效,不会产生法律效力;第二,附条件行政行为,成立并不等同于产生法律效力,需要满足某个条件,该行政行为才能 产生法律效力。同时,对于抽象行政行为而言也分两种情况,绝大多数抽象行政行为成立和生效会有一定的间隔期,比如规章原则上应当自成立之日(公布之日)起30日后生效施行。但也有例外,在特殊情况下,抽象行政行为也会一经成立即生效,比如涉及国家安全、外汇汇率、货币政策的规章,可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故A项错误。(2)在当事人不自觉履行行政机关为其设定的义务时,行政机关只能通过强制执行的方式实现对其作出的义务安排,如果缺乏强制执行制度,很多行政行为会成为一纸空文,无法得以落实,所以,行政强制执行是实现具体行政行为执行力的 制度保障。故B项正确。(3)具体行政行为首先应当成立,然后才能产生法律效力,成立是生效的前提。成立解决的是行政行为“有没有”的问题, 生效解决的是行政行为“好不好”的问题。未经送达受领程序的行政行为不能成立。那么,一个不存在的行政行为怎么可能会涉及好不好的问题呢?故C项错误。(4)具体行政行为的废止是由于客观情况发生了变化,应当面向将来否认其效力。废止针对的是合法的行为。按照法律原理,合法行为造成的损失,国家应当补偿;违法行为造成的损失,国家应当赔偿。故D项错误。综上。本题答案为A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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