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张某与王某于2000年3月登记结婚,次年生一女小丽。2004年12月张某去世,小丽随王某生活。王某不允许小丽与祖父母见面,小丽祖父母向法院起诉,要求行使探望权。法官在审理中认为,我国《婚姻法》虽没有直接规定隔代亲属的探望权利,但正确行使隔代探望权有利于儿童健康成长,故依据《民法通则》第7条有关“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的规定,判决小丽祖父母可以行使隔代探望权。关于此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2年卷一53题)
A 、 我国《婚姻法》和《民法通则》均属同一法律部门的规范性文件,均是“基本法律” B 、 “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的规定属于命令性规则
C 、 法官对判决理由的证成是一种外部证成
D 、 法官的判决考虑到法的安定性和合目的性要求
参考答案:A,C,D
参考解析:所谓基本法律,是指全国人大制定和修改的刑事、民事、国家机构和其他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婚姻法》和《民法通则》均属于民法部门的规范性文件,且均是全国人大制定的,故均是“基本法律”。故A项正确。法律规则可以分为授权性规则和义务性规则,义务性规则又分为命令性规则和禁止性规则。“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是关于法律原则的规定,并非法律规则,故自然谈不上属于命令性规则,B项错误。外部证成与内部证成相对,是指对法律决定所依赖的前提(包括大前提、小前提)的证成。法官对判决理由的证成,是对判决结果所依赖的大前提的证成,故C项正确。祖父母可否行使探望权,《婚姻法》没有明确规定,法官依据《民法通则》第7条规定的法律原则进行判案,显然符合“穷尽法律规则,方得适用法律原则”的法理。“穷尽法律规则”是考虑法的安定性要求,“适用法律原则”是考虑法的合目的性要求。 故D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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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于我国司法解释,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2014年卷一54题)
A 、 林某认为某司法解释违背相关法律,遂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审查建议,这属于社会监督的一种形式
B 、 司法解释的对象是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
C 、 司法解释仅指最高法院对审判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法令问题的解释
D 、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和有关专门委员会经审查认为司法解释同法律规定相抵触的,可以直接撤销
参考答案:B,C,D
参考解析:本题为选非题。社会监督,即非国家机关的监督。A项监督是林某进行的,故属于社会监督,A项不应选。司法解释的对象仅仅是法律,不包括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故B项错误。司法解释包括最高法院的审判解释,还包括最高检察院的检察解释,故C项错误。《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第33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和有关专门委员会经审查认为最高人民法院或者最高人民检察院作出的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同法律规定相抵触,而最高人民法院或者最高人民检察院不予修改或者废止的,可以提出要求最高人民法院或者最高人民检察院予以修改、废止的议案,或者提出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作出法律解释的议案,由委员长会议决定提请常务委员会审议。”据此,法律委员会和有关专门委员会对司法解释无直接撤销权,故D项说法错误。
3、王某向市环保局提出信息公开申请,但未在法定期限内获得答复,遂诉至法院,法院判决环保局败诉。关于该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6年卷一60题)
A 、 王某申请信息公开属于守法行为
B 、 判决环保局败诉体现了法的强制作用
C 、 王某起诉环保局的行为属于社会监督
D 、 王某的诉权属于绝对权利
参考答案:A,B,C
参考解析:行使法律权利和履行法律义务都属于守法行为。王某申请信息公开是行使知情权,故A项正确。法的强制作用是指法可以通过制裁违法犯罪行为来强制行为人遵守法律。故B项正确。社会监督,即非国家机关的监督,指由各政党、各社会组织和公民依照宪法和有关法律,对各种法律活动的合法性所进 行的监督。王某起诉环保局,是公民对行政机关的监督,故应属于社会监督,C项正确。绝对权,即对世权,绝对权对应不特定的义务人。诉权是指当事人基于纠纷的发生,请求法院行使审判权,解决纠纷或保护合法权益的权利。诉权针对的义务人是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故D项错误。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九条规定:“对于合同法第七十四条规定的‘明显不合理的低价’,人民法院应当以交易当地一般经营者的判断,并参考交易当时交易地的物价部门指导价或者市场交易价,结合其他相关因素综合考虑予以确认。”关于该解释,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5年卷一60题)
A 、 并非由某个个案裁判而引起
B 、 仅关注语言问题而未涉及解释结果是否公正的问题
C 、 具有法律约束力
D 、 不需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参考答案:A,C
参考解析:该解释是抽象地对“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这一不确定法律概念进行阐释,未结合具体个案,故A项对。《立法法》第104条第1款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作出的属于审判、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应当主要针对具体的法律条文,并符合立法的目的、原则和原意。……”据此,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不仅使用文义解释方法(即关注语言问题),也使用目的解释、体系解释等方法(即关注解释结果是否公正、合理),故B项错。最高人民法院对于在审判过程中如何具体应用法律的问题有权进行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司法解释工作的规 定》第27条第1款规定:“司法解释施行后,人民法院作为裁判依据的,应当在司法文书中援引。”据此,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具有普遍约束力,能够作为法院裁判依据。故C项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第31条(或《立法法》第104条第2款)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作 出的属于审判、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应当自公布之日起三十日内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据此,该解释须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故D项错。
5、耀亚公司未经依法批准经营危险化学品,2003年7月14日被区工商分局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罚款40 万元。耀亚公司以处罚违法为由诉至法院。法院查明,《安全生产法》规定对该种行为的罚款不得超过10万元。关于该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6年卷一57题)
A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与《安全生产法》的效力位阶相同
B 、 《安全生产法》中有关行政处罚的法律规范属于公法
C 、 应适用《安全生产法》判断行政处罚的合法性
D 、 法院可在判决中撤销《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与上位法相抵触的条款
参考答案:B,C
参考解析:《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是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与作为法律的《安全生产法》的效力位阶是不相同,故A项错误。一般认为,宪法、行政法等法属于公法。《安全生产法》中有关行政处罚的法律规范,属于行政法范畴,故属于公法,故B项正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案件适用法律规范问题的座谈会纪要》,下位法的规定不符合上位法的,人民法院原则上应当适用上位法。为维护法制统一,人民法院审查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时,应当对下位法是否符合上位法一并进行判断。经判断下位法与上位法相抵触的,应当依据上位法认定被诉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在本题中,下位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扩大了上位法《安全生产法》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幅度的范围,故应适用《安全生产法》判断行政处罚的合法性,故C项正确。行政法规不符合法律的规定,法院只能不予适用,无权撤销。根据宪法, 撤销同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权力,故D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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