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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法理学》客观题真题及答案

来源:233网校 2021-02-22 09:51:56

1、徐某被何某侮辱后一直寻机报复,某日携带尖刀到何某住所将其刺成重伤。经司法鉴定,徐某作案时辨认和控制能力存在,有完全的刑事责任能力。法院审理后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徐某有期徒刑10年。关于该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5年卷一58题)

A、“徐某作案时辨认和控制能力存在,有完全的刑事责任能力”这句话包含对事实的法律认定

B、法院判决体现了法的强制作用,但未体现评价作用

C、该案中法官运用了演绎推理

D、“徐某被何某侮辱后一直寻机报复,某日携带尖刀到何某住所将其刺成重伤”是该案法官推理中的大前提

参考答案:A,C
参考解析:徐某作案时辨认和控制能力是否存在,这属于事实认定范畴,故A项对。法的评价作用,是指法作为人们对他人行为的评价标准所起的作用。法院判决对许某行为进行了否定性评价,故B项“未体现评价作用”的说法错误。该案中,法院将刑法关于故意伤害罪的规定作为大前提,许某刺伤何某的行为的案件事实为小前提,从而作出判决,运用的是三段论的演绎推理,故C项对。“徐某被何某侮辱后一直寻机报复,某日携带尖刀到何某住所将其刺成重伤”是案件事实,应当是该案法院推理中的小前提。该案法院推理中的大前提应当是刑法关于故意伤害罪的规定。故D项错。

2、新郎经过紧张筹备准备迎娶新娘。婚礼当天迎亲车队到达时,新娘却已飞往国外,由其家人转告将另嫁他人,离婚手续随后办理。此事对新郎造成严重伤害。法院认为,新娘违背诚实信用和公序良俗原则,侮辱了新郎人格尊严,判决新娘赔偿新郎财产损失和精神抚慰金。关于本案,下列哪些说法可以成立?(2014年卷一52题)

A、由于缺乏可供适用的法律规则,法官可依民法基本原则裁判案件

B、本案法官运用了演绎推理

C、确认案件事实是法官进行推理的前提条件

D、只有依据法律原则裁判的情形,法官才需提供裁判理由

参考答案:A,B,C
参考解析:无法律规则可以适用的,法律原则才可以作为弥补规则漏洞的手段发挥作用。在本案,缺少可资适用的法律规则裁判,故法官可依照《民法总则》规定的民法基本原则裁判,故A项成立。演绎推理是从大前提和小前提中必然地推导出结论,或结论必然地蕴含在前提之中的推论。所谓大前提是因为该命题代表整体,所谓小前提则代表整体中的人或事。在本案,法律规定是大前提,案件事实是小前提,进行的是演绎推理。故B项成立。法律推理的前提有二:一是法律规定;二是案件事实。故C项成立。法官不管是依据法律原则裁判,还是依据法律规则裁判,都需要提供裁判理由,故D项不成立。

3、甲骑车经过乙公司在小区内的某施工场地时,由于施工场地湿滑摔倒致骨折,遂诉至法院请求赔偿。由于《民法通则》对“公共场所”没有界定,审理过程中双方对施工场地是否属于《民法通则》中的“公共场所”产生争议。法官参考《刑法》、《集会游行示威法》等法律和多个地方性法规对“公共场所”的规定后,对“公共场所”作出解释,并据此判定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关于此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4年卷一55题)

A、法官对“公共场所”的具体含义的证成属于外部证成

B、法官运用了历史解释方法

C、法官运用了体系解释方法

D、该案表明,同一个术语在所有法律条文中的含义均应作相同解释

参考答案:A,C
参考解析:外部证成是对内部证成中所使用的前提的证成。在本案,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的证成,是内部证成;对“公共场所”的具体含义的证成,应当属于外部证成。故A项正确。历史解释是指依据正在讨论的法律问题的历史事实对某个法律规定进行解释;体系解释,是指将被解释的法律条文放在整部法律中乃至整个法律体系中,联系此法条与其他法条的相互关系来解释法律。法官参考其他法律、地方性法规的规定来对“公共场所”作出解释,显然运用了体系解释方法,而非历史解释方法,故B项错误,C项正确。同一个术语在不同法律条文中含义可能有所不同,比如“近亲属”在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上的范围是不一致的。故D项错误。

4、2007年,张某请风水先生选了块墓地安葬亡父,下葬时却挖到十年前安葬的刘某父亲的棺木,张某将该棺木锯下一角,紧贴着安葬了自己父亲。后刘某发觉,以故意损害他人财物为由起诉张某,要求赔偿损失以及精神损害赔偿。对于此案,合议庭意见不一。法官甲认为,下葬棺木不属于民法上的物,本案不存在精神损害。法官乙认为,张某不仅要承担损毁他人财物的侵权责任,还要因其行为违背公序良俗而向刘某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0年卷一53题)

A、下葬棺木是否属于民法上的物,可以通过“解释学循环”进行判断

B、“入土为安,死者不受打扰”是中国大部分地区的传统,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成为法律推理的前提之一

C、“公序良俗”属伦理范畴,非法律规范,故法官乙推理不成立

D、当地群众对该事件的一般看法,可成为判断刘某是否受到精神损害的因素之一

参考答案:A,B,D
参考解析:法律解释受解释学循环的制约。在法律解释中,解释者要理解法律的每个用语、条文和规定,需要以理解该用语、条文和规定所在的制度、法律整体乃至整个法律体系为条件;而要理解某一法律制度、法律乃至整个法律体系,又需要以理解单个的用语、条文和制度为条件。下葬棺木是否属于民法上的物,既要关注《物权法》关于“物”的单个规定,也要结合《物权法》的整体理解,故A项正确。社会传统、民众情感,体现了社会成员事实上的共同情感和要求,体现了共同理性,可以成为法的非正式渊源,故B、D的表述正确。《宪法》第5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民法总则》第8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因此,“公序良俗”不仅属伦理范畴(道德范畴),也是法律规范,故法官乙推理也可成立。故C项错误。

5、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关于立法权权限和立法程序,下列选项正确的是:(2013年卷一89题)

A、全国人大常委会在人大闭会期间,可以对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

B、全国人大通过的法律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予以公布

C、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审议法律案时,应邀请有关专门委员会的成员列席会议,发表意见

D、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除特殊情况外,应当在举行会议七日前将草案发给常委会组成人员

参考答案:A,C,D
参考解析:《宪法》第67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三)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据此,A项正确。《宪法》第80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公布法律……”据此,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的法律均由国家主席予以公布,故B项“法律由……主席团予以公布”的表述错误。《立法法》第33条第2款规定:“法律委员会审议法律案时,应当邀请有关的专门委员会的成员列席会议,发表意见。”注意其中的“应当”字眼,故C项表述正确。《立法法》第28条第1款规定:“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除特殊情况外,应当在会议举行的七日前将法律草案发给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据此,D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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