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某省甲市乙县工商局以某企业构成不正当竞争为由,决定予以罚款2万元。某企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有关本案复议机关,下列选项错误的是?
A、复议机关可以为乙县政府
B、复议机关可以为甲市工商局
C、复议机关只能是甲市工商局
D、若某省政府对工商部门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申请复议的复议机关作出了规定,则依此规定办理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行政复议法》第12条第1款规定:“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因此A、B项正确,C错误。《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24条规定:“申请人对经国务院批准实行省以下垂直领导的部门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选择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省、自治区、直辖市另有规定的,依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办理。”因此D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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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甲为报复杀害其仇人乙,在农贸市场将自制的爆炸装置点燃后掷向乙,致乙重伤,并造成三名菜农轻伤。对甲的行为应定为?
A、故意杀人罪
B、故意杀人罪和故意伤害罪
C、故意伤害罪
D、爆炸罪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危害公共安全类犯罪如放火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和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等罪名的不同点在于行为人在以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方式实施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行为时是否在客观上威胁到公共安全,如果威胁到了公共安全,则以放火罪、爆炸罪或者投放危险物质罪论处,否则以故意杀人罪或故意伤害罪论处。不以发生的场所是否密闭或者狭小来衡量是否危及公共安全。爆炸罪是指故意针对不特定的多数人或者重大公私财产实施爆炸,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甲为报复杀害其仇人乙而在人员密集的农贸市场投掷爆炸装置,客观上足以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主观上明知该危险性而采取放任态度,已经构成间接故意,应以爆炸罪论处,故D项正确,A、B、C项错误。
93、托马斯•阿奎那曾经说,“法律的真正目的是诱导那些受法律支配的人求得他们自己的德行。”对于这一格言所反映出的法与道德之间的关系,下列说法错误的有?
A、这一格言反映了非实证主义法学的立场
B、从这一格言出发可以得到“恶法非法”的认识
C、非实证主义法学立场并不以道德或内容的正确性作为法的首要定义要素
D、这一格言强调法律的“诱导”,反映出法律对人的行为具有指引作用
参考答案:C,D
参考解析:这一格言以“德行”界定法律,即以内容的正确性(道德性)定义法律,属于非实证主义的法学立场。因此,A项正确,不当选。非实证主义立场认为“恶法非法”,实证主义立场认为“恶法亦法”。这一格言属于非实证主义立场,从它出发就能得出“恶法非法”的结论。因此,B项正确,不当选。非实证主义的法的概念可以分为两类:以内容的正确性作为法的概念的唯一定义要素,以内容的正确性与权威性制定或社会实效性要素同时作为法的概念的定义要素。前者是以传统的自然法理论为代表,后者的代表是超越自然法与法实证主义之争的所谓“第三条道路”的那些法学理论,例如阿列克西。由此可见,阿列克西的“第三条道路”不属于实证主义法学之立场而属于非实证主义法学的立场。因此,C项错误,当选。法律作为一种社会规范对人的行为有指引、评价、教育、预测、强制这五种规范作用。“诱导”一语正是指引作用的表述。因此,D项正确,不当选。
94、王某系间歇性精神病患者。某日王某外出买菜,因价格问题与小贩发生争执,后言语不和遂拿起小贩手边的水果刀刺向小贩,造成小贩重伤。经司法部门鉴定,王某作案时精神状态正常,能够很好地控制和辨认,有完全的刑事责任能力。经审理后,以故意伤害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8年。关于本案,下列选项不正确的是?
A、“王某作案时精神状态正常,能够很好地控制和辨认,有完全的刑事责任能力''包含对事实的法律认定
B、法院判决既体现了法的强制作用又体现了评价作用
C、该案中法官运用了演绎推理
D、“某日王某外出买菜,因价格问题与小贩发生争执,后言语不和遂拿起小贩手边的水果刀刺向小贩,造成小贩重伤''是该案法官推理中的大前提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司法鉴定的结论属于对事实的法律认定,故A项正确。“法院审理后以故意伤害罪判处王某8年有期徒刑”,构成故意伤害罪体现了法的评价作用,判处8年有期徒刑体现了法的强制作用,故B项正确。演绎推理是从一般到个别的推论。本案中法官确实运用了演绎推理,故C项正确。“某日王某外出买菜,因价格问题与小贩发生争执,后言语不和遂拿起小贩手边的水果刀刺向小贩,造成小贩重伤”显然是对案件事实的认定,案件事实属于演绎推理的小前提,故D项错误。
95、农业农村部准备制定一部调整农业政策的重要规章,下列选项错误的是?
A、应当按照规定及时报告同级党委(党组)
B、可以委托中国农业大学起草
C、法制机构可以将未附调研报告的规章送审稿退回起草单位
D、公布后30日内,由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向有关机关备案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第4条规定:“制定政治方面法律的配套规章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党中央或者同级党委(党组)。制定重大经济社会方面的规章,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同级党委(党组)。”因此A项正确。《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第15条规定:“起草专业性较强的规章,可以吸收相关领域的专家参与起草工作,或者委托有关专家、教学科研单位,社会组织起草。”因此B项正确。《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第20条规定:“规章送审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制机构可以缓办或者退回起草单位:(1)制定规章的基本条件尚不成熟或者发生重大变化的;(2)有关机构或者部门对规章送审稿规定的主要制度存在较大争议,起草单位未与有关机构或者部门充分协商的;(3)未按照本条例有关规定公开征求意见的;(4)上报送审稿不符合本条例第18条规定的。”因此C项正确。《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第34条规定:“规章应当自公布之日起30日内,由法制机构依照立法法和法规规章备案条例的规定向有关机关备案。”因此D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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