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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行政法》真题及答案

来源:233网校 2021-08-24 10:03:36

1、某工商局因陈某擅自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扣押其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的电脑15台,后作出没收被扣电脑的决定。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6年卷二82题)

A、工商局应制作并当场交付扣押决定书和扣押清单

B、因扣押电脑数量较多,作出扣押决定前工商局应告知陈某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

C、对扣押的电脑,工商局不得使用

D、因扣押行为系过程性行政行为,陈某不能单独对扣押行为提起行政诉讼

参考答案:A,C
参考解析:《行政强制法》第24条第1款规定:“行政机关决定实施查封、扣押的,应当履行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的程序,制作并当场交付查封、扣押决定书和清单。”故A项正确。《行政强制法》第8条第1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享有陈述权、申辩权;……”该法并没有赋予行政强制措施的相对人享有听证的权利,故B项错误。《行政强制法》第26条第1款规定:“对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或者损毁;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据此,行政机关有妥善保管的义务,故C项正确。《行政诉讼法》第12条第1款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故D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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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下列哪些规范无权设定行政强制执行?(2017年卷二80题)

A、法律

B、行政法规

C、地方性法规

D、部门规章

参考答案:B,C,D
参考解析:《行政强制法》第13条第1款规定:“行政强制执行由法律设定。”据此,A项有权设定行政强制执行,B、C、D项无权设定行政强制执行。

3、代履行是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方式之一。有关代履行,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2014年卷二81题)

A、行政机关只能委托没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代履行

B、代履行的费用均应当由负有义务的当事人承担

C、代履行不得采用暴力、胁迫以及其他非法方式

D、代履行3日前应送达决定书

参考答案:A,B,D
参考解析:本题为选非题。根据《行政强制法》第50条,行政机关可以代履行,也可以委托没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代履行。故A项“只能”二字错误。该法第51条第2款规定:“代履行的费用按照成本合理确定,由当事人承担。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据此,若法律作出特别规定,代履行费用也可由行政机关承担。故B项错误。该法第51条第3款规定:“代履行不得采用暴力、胁迫以及其它非法方式。”故C项正确。该法第52条规定:“需要立即清除道路、河道、航道或者公共场所的遗洒物、障碍物或者污染物,当事人不能清除的,行政机关可以决定立即实施代履行;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事后立即通知当事人,并依法作出处理。”据此,在立即代履行的情形下,不需要作出并送达代履行决定书。D项表述似乎在任何代履行中均须在实施前送达代履行决定书。故D项错误。

4、规划局认定一公司所建房屋违反规划,向该公司发出《拆除所建房屋通知》,要求公司在15日内拆除房屋。到期后,该公司未拆除所建房屋,该局发出《关于限期拆除所建房屋的通知》,要求公司在10日内自动拆除,否则将依法强制执行。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2年卷二84题)

A、《拆除所建房屋通知》与《关于限期拆除所建房屋的通知》性质不同

B、《关于限期拆除所建房屋的通知》系行政处罚

C、公司可以对《拆除所建房屋通知》提起行政诉讼

D、在作出《拆除所建房屋通知》时,规划局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参考答案:A,C
参考解析: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相对人实施的惩罚性措施。所谓惩罚性,是指责令违法行为人在违法行为之外承担更大、更严重的不利后果。但是,责令拆除违法建筑物、没收违法所得或非法财物,尽管不具惩罚性,但法律视其为行政处罚。本题中,规划局以公司所建房屋违反规划,向该公司发出的《拆除所建房屋通知》应当属于行政处罚决定书。根据《行政强制法》第35条,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关于限期拆除所建房屋的通知》是强制执行决定作出前的催告书,故A项正确,B项错误。《拆除所建房屋通知》既然是行政处罚决定,依法可诉,故C项正确。根据《行政处罚法》第33条,只有罚款、警告的案件才可能适用简易程序当场作出处罚决定。故D项错误。

5、某交通局在检查中发现张某所驾驶货车无道路运输证,遂扣留了张某驾驶证和车载货物,要求张某缴纳罚款1万元。张某拒绝缴纳,交通局将车载货物拍卖抵缴罚款。下列说法正确的有:(2012年卷二99题)

A、扣留驾驶证的行为为行政强制措施

B、扣留车载货物的行为为行政强制措施

C、拍卖车载货物的行为为行政强制措施

D、拍卖车载货物的行为为行政强制执行

参考答案:A,B,D
参考解析:区分强制措施和强制执行可以借助以下方法:第一,行政法中的行为顺序往往是行政强制措施一行政处罚一行政强制执行,按照出现的位置,也有助于区分行为性质。扣留许可证和货物属于行政强制措施,罚款属于行政处罚,拍卖属于强制执行。第二,从目的上来看,扣留驾驶证防止无证驾驶导致的危险,符合强制措施的特点,同时,题目中的扣留并没有规定明确的期限,属于暂时性的强制措施,和行政处罚中的暂扣许可证不同,后者是在认定违法之后,在一个明确期限内剥夺当事人的资格。拍卖车载货物的目的是为实现罚款为其所确定的义务,属于行政强制执行。综上,本题答案为A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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