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下列哪一行为应以危险驾驶罪论处?(2015年卷二13题)
A、醉酒驾驶机动车,误将红灯看成绿灯,撞死2名行人
B、吸毒后驾驶机动车,未造成人员伤亡,但危及交通安全
C、在驾驶汽车前吃了大量荔枝,被交警以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测试到酒精含量达到醉酒程度
D、将汽车误停在大型商场地下固定卸货车位,后在醉酒时将汽车从地下三层开到地下一层的停车位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本题考查危险驾驶罪。根据《刑法》第133条之一的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成立危险驾驶罪:(1)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2)醉酒驾驶机动车的;(3)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4)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有前述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如果行为人醉驾导致交通事故,构成交通肇事罪的,依照交通肇事罪论处,所以A项应该按照交通肇事罪论处。B项是吸毒驾驶,虽然危害性相当于酒驾,但是基于刑法的明确性规定,不在危险驾驶罪的行为构成范围内,不成立此罪。C项中行为人并未醉酒后驾驶,血液中并没有酒精,只是由于荔枝在口腔中的化学反应制造了醉驾的假象,没有使人担心的危险驾驶情况,所以不符合危险驾驶罪的行为构成。交警的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只是处理此类案件的初始线索,最终证据是血液检验。《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明确规定,危险驾驶罪中的“道路”,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的规定,即供公众通行的公用停车场也属于“道路”。所以D项中醉酒驾驶机动车在大型商场的停车场行驶的,也满足危险驾驶罪的行为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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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某施工工地升降机操作工刘某未注意下方有人即按启动按钮,造成维修工张某当场被挤压身亡。刘某报告事故时隐瞒了自己按下启动按钮的事实。关于刘某行为的定性,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0年卷二12题)
A、(间接)故意杀人罪
B、过失致人死亡罪
C、谎报安全事故罪
D、重大责任事故罪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本题考查重大责任事故罪、过失致人死亡罪、谎报安全事故罪。刘某未履行谨慎义务,在施工中违规操作,导致他人死亡的,符合《刑法》第134条的规定,成立重大责任事故罪。刘某的行为同时也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致人死亡罪与重大责任事故罪是法条竞合关系,适用特别法条优于一般法条的原则,对刘某最终定性为重大责任事故罪。根据《刑法》第139条之一的规定,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指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行为。刘某虽有谎报,但是没有贻误事故抢救,所以不成立该罪。故D项正确。
3、甲将邻居交售粮站的稻米淋洒农药,取出部分作饵料,毒死麻雀后售与饭馆,非法获利5000元。关于甲行为的定性,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0年卷二11题)
A、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B、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和盗窃罪
C、仅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D、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本题考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投放危险物质罪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AB项,甲投毒的对象是交售粮站的稻米,涉及不特定多数人的安全,危害了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同时,甲只有投毒的故意,没有毁坏财物的故意,因此甲不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甲取出一部分稻米的行为属于盗窃行为,但构成盗窃罪要求盗窃的财物价值数额较大,所以甲取出一部分稻米用作饵料,用来毒麻雀的,由于数额不大,不构成盗窃罪。故AB项错误。CD项,甲毒死麻雀的行为,没有侵害被刑法保护的法益,故不成立犯罪。甲将有毒的麻雀作为食品售予他人,不仅危害消费者的生命、健康,也侵犯了国家食品安全监管秩序,成立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兜底”罪名,在其他罪名能够解决问题的时候,不可以使用此罪名。故C项错误,D项正确。
4、关于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认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7年卷二12题)
A、猎户甲合法持有猎枪,猎枪被盗后没有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甲构成丢失枪支不报罪
B、乙故意破坏旅游景点的缆车的关键设备,致数名游客从空中摔下。乙构成破坏交通设施罪
C、丙吸毒后驾车将行人撞成重伤(负主要责任),但毫无觉察,驾车离去。丙构成交通肇事罪
D、丁被空姐告知“不得打开安全门”,仍拧开安全门,致飞机不能正点起飞。丁构成破坏交通工具罪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本题考查危害公共安全犯罪。A项,《刑法》第129条规定的丢失枪支不报罪要求主体必须是“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猎户不属于此罪主体,不能成立本罪。故A项错误。B项,缆车是景区运载游客的常见公共交通工具,属于电车的一种。乙破坏缆车的关键设备,致使数名游客从空中摔下,已经发生缆车倾覆、毁坏的结果,该行为构成破坏交通工具罪。故B项错误。C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第2款第1项的规定,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对事故承担主要责任,致1人重伤的,成立交通肇事罪。故C项正确。D项,丁的行为并未对飞机实施物理性或者功能性的破坏,并且在飞机尚未起飞时打开安全门也不能危害公共安全,所以不能成立破坏交通工具罪。故D项错误。
5、高速公路旁修理铺人员向路上扔钉子长达数百米,使得过往车辆爆胎,险些导致意外事件发生,但对来往修车人员,店家依然按照正常价款收款,提供修车服务。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8年仿真模拟题)
A、修理铺人员构成破坏交通设施罪
B、修理铺人员构成破坏道路交通安全罪
C、修理铺人员对过往司机构成诈骗罪
D、修理铺人员构成破坏交通工具罪
参考答案:A
参考解析:修理铺人员在高速公路上撒钉子,长达数百米,造成很多汽车爆胎,足以导致车辆倾覆的危险,构成破坏交通设施罪。由于破坏交通设施导致交通工具也被破坏,足以导致车辆倾覆的危险,也构成破坏交通工具罪。如果爆胎财物损失达到数额较大(5000元以上),可以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三罪想象竞合择一重,破坏交通设施罪与破坏交通工具罪法定刑相同,但是修理铺人员的直接行为是破坏交通设施,因此,应以破坏交通设施罪论处。修理铺人员的行为不构成诈骗罪,修理铺只是按照正常价款补胎收费,并没有实施诈骗行为,来往修车人员也没有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综上,A选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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