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下列哪一案件可以适用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2016年卷二41题)
A、甲因侵占罪被免除处罚2年后,又涉嫌故意伤害致人轻伤
B、乙涉嫌寻衅滋事,在押期间由其父亲代为和解,被害人表示同意
C、丙涉嫌过失致人重伤,被害人系限制行为能力人,被害人父亲愿意代为和解
D、丁涉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被害人表示愿意和解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本题考查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程序。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88条规定:“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据此,A选项中甲在5年内曾经故意犯罪,不得适用和解程序。B选项中的寻衅滋事罪是刑法分则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规定的犯罪,不属于可以和解的案件范围,故B选项错误。D选项中,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不属于可以和解的案件范围,故D选项错误。《最高法解释》第588条规定:“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规定的公诉案件,被害人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与被告人和解。近亲属有多人的,达成和解协议,应当经处于同一继承顺序的所有近亲属同意。被害人系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的,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代为和解。”据此,C选项正确。本题选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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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甲因邻里纠纷失手致乙死亡,甲被批准逮捕。案件起诉后,双方拟通过协商达成和解。对于此案的和解,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4年卷二40题)
A、由于甲在押,其近亲属可自行与被害方进行和解
B、由于乙已经死亡,可由其近亲属代为和解
C、甲的辩护人和乙近亲属的诉讼代理人可参与和解协商
D、由于甲在押,和解协议中约定的赔礼道歉可由其近亲属代为履行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本题考查刑事和解的程序规则。《最高法解释》第588条第1款规定:“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规定的公诉案件,被害人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与被告人和解。近亲属有多人的,达成和解协议,应当经处于同一继承顺序的所有近亲属同意。”第589条规定:“被告人的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代为和解。被告人系限制行为能力人的,其法定代理人可以代为和解。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依照前两款规定代为和解的,和解协议约定的赔礼道歉等事项,应当由被告人本人履行。”可见,法律只认可在被害人死亡的前提下,由被害人的近亲属与加害方和解,被告人的近亲属只有经被告人同意,才可以代为和解。故A选项错误。和解协议约定的赔礼道歉等事项,应由被告人本人履行。所以D项错误。B选项中,由于被害人已经死亡,其近亲属并非代为和解,而是以自己的名义与加害方直接和解。故B选项错误。第496条第2款规定:“根据案件情况,人民法院可以邀请人民调解员、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当事人亲友等参与促成双方当事人和解。”故C选项正确。综上所述,本题选C。
3、幼儿园老师经常针扎不听话的甲,甲的好朋友乙回家告诉自己的妈妈,甲被老师针扎了。乙妈打电话报警后案发。以下选项正确的是:(2018年仿真模拟题)
A、甲的妈妈可以在审判阶段代为与扎针的老师和解
B、乙的妈妈的行为属于报案
C、乙的妈妈的行为属于举报
D、如果侦查机关组织辨认,不能让小孩进行辨认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88条的规定,可以刑事和解的公诉案件的范围是“(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而本案的故意伤害虽然属于刑法分则第四章的犯罪,但并非因民间纠纷引起的,不符合刑事和解的案件范围条件,A项错误。BC是考查报案、举报概念的辨析,报案是知事不知人;举报是知事知人,但事不关己。显然,B项错误,C项正确。《公安部规定》第249条规定:“为了查明案情,在必要的时候,侦查人员可以让被害人、证人或者犯罪嫌疑人对与犯罪有关的物品、文件、尸体、场所或者犯罪嫌疑人进行辨认。”可见,辨认的主体是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和证人,小孩子不论是被害人还是证人,均可辨认,D项错误。本题选C。
4、李某因琐事将邻居王某打成轻伤。案发后,李家积极赔偿,赔礼道歉,得到王家谅解。如检察院根据双方和解对李某作出不起诉决定,需要同时具备下列哪些条件?(2013年卷二71题)
A、双方和解具有自愿性、合法性
B、李某实施伤害的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
C、李某五年以内未曾故意犯罪
D、公安机关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
参考答案:A,B,C
参考解析:本题考查刑事和解的适用条件。《高检规则》(2019版)第492条规定:“下列公诉案件,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犯罪嫌疑人真诚悔罪,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二)被害人明确表示对犯罪嫌疑人予以谅解;(三)双方当事人自愿和解,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四)属于侵害特定被害人的故意犯罪或者有直接被害人的过失犯罪;(五)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犯罪嫌疑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节规定的程序。”据此,选项AC正确。《高检规则》(2019版)第502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作为是否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因素予以考虑。符合法律规定的不起诉条件的,可以决定不起诉。对于依法应当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量刑建议。”可见,如需要对李某作出不起诉决定,还必须符合不起诉的法定条件,故B正确。《高检规则》(2019版)第503条规定:“人民检察院拟对当事人达成和解的公诉案件作出不起诉决定的,应当听取双方当事人对和解的意见,并且查明犯罪嫌疑人是否已经切实履行和解协议、不能即时履行的是否已经提供有效担保,将其作为是否决定不起诉的因素予以考虑。”可见,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并不需要考虑公安机关是否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故D错误。本题选ABC。
5、甲因琐事与乙发生口角进而厮打,推搡之间,不慎致乙死亡。检察院以甲涉嫌过失致人死亡提起公诉,乙母丙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关于本案处理,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5年卷二75题)
A、法院可对附带民事部分进行调解
B、如甲与丙经法院调解达成协议,调解协议中约定的赔偿损失内容可分期履行
C、如甲提出申请,法院可组织甲与丙协商以达成和解
D、如甲与丙达成刑事和解,其约定的赔偿损失内容可分期履行
参考答案:A,B,C
参考解析:本题考查附带民事诉讼及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刑事诉讼法》第103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可以进行调解,或者根据物质损失情况作出判决、裁定。”故A选项正确。《最高法解释》第190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可以根据自愿、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调解达成协议并即时履行完毕的,可以不制作调解书,但应当制作笔录,经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者盖章后即发生法律效力。”据此,此处并未要求立即履行完毕,因此可以约定分期履行。故B选项正确。《最高法解释》第587条第1款规定:“对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规定的公诉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当事人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可以主持双方当事人协商以达成和解。”故C选项正确。《高检规则》(2019版)第499条规定:“和解协议书约定的赔偿损失内容,应当在双方签署协议后立即履行,至迟在人民检察院作出从宽处理决定前履行。确实难以一次性履行的,在提供有效担保并且被害人同意的情况下,也可以分期履行。”所以,分期履行是有条件的。故D选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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