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233网校 >法考 > 客观题卷一 > 卷一真题

2021年法考客观题考试真题及答案(回忆版)⑥

来源:233网校 2022-04-19 09:27:46

2021年法考客观题考试真题及答案(回忆版)

法考改革后不再公布法考真题和答案,在很大程度上加大了考生备考的难度和考试的难度。司法部官方回应:为适应法考计算机化考试的需要,提高法考题库数量,司法部将不再公布法考真题及参考答案,考试真题或将在一定的考试年度内循环使用。所以法考真题是非常有价值的备考资料。

233网校汇总2021年法考真题及答案(回忆版),供考生备考复习。

插入模块

26、对于【①】,应当立足【②】在防卫时所处情境,按照【③】的一般认知,依法作出合乎情理的判断,不能苛求防卫人。对于防卫人因为恐慌、张等心理,对不法侵害是否已经开始或者结束产生错误认识的,应当根据【④】,依法作出妥当处理。关于上述空格内容,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①是否严重危害人身;②社会公众;③防卫人;④主客观相统一原则

B、①不法侵害是否已经开始或者结束;②防卫人;③社会公众;④罪责统一原则

C、①不法侵害是否已经开始或者结束;②防卫人;③社会公众;④主客观相统一原则

D、①是否严重危害人身;②防卫人;③社会公众;④主客观相统一原则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2020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第6条规定:准确把握正当防卫的时间条件。正当防卫必须是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对于不法侵害已经形成现实、紧迫危险的,应当认定为不法侵害已经开始;对于不法侵害虽然暂时中断或者被暂时制止,但不法侵害人仍有继续实施侵害的现实可能性的,应当认定为不法侵害仍在进行;在财产犯罪中,不法侵害人虽已取得财物,但通过追赶、阻击等措施能够迫回财物的,可以视为不法侵害仍在进行;对于不法侵害人确已失去侵害能力或者确已放弃侵害的,应当认定为不法侵害已经结束。对于不法侵害是否已经开始或者结束,应当立足防卫人在防卫时所处情境,按照社会公众的一般认知,依法作出合平情理的判断,不能苛求防卫人。对于防卫人因为恐慌,紧张等心理,对不法侵害是否已经开始或者结束产生错误认识的,应当根据主客观相统一原则,依法作出妥当处理。故C项正确。

备战法考,你需要一款复习刷题APP。233网校APP,助你在刷题中学以致用、融会贯通,顺利过法考。233网校APP题库试题由233网校教研团队研发制作,“高质量+超智能”助力快速通关法考,8大科目优选品质章节练习查漏补缺,2021-2016年法考历年真题实战演练,及时出分,学习成果随时反馈。每道题配有专业答案解析,还有专业助教答疑服务,做题不留疑问。能做到这些正是因为233网校有一支专门研发题库的团队,有专业助教编审试题,且助教都是对口专业,持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扫二维码
下载233网校APP

27、关于财产犯罪,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甲驾驶摩托车抢夺李某背包,李某死死抓住不放手,被甲拖行四十多米,甲的行为构成抢夺罪

B、乙进入一栋别墅盗窃,当着家中8岁小孩面盗窃财物后离去。如果认为盗窃罪可以以公开的方式进行,则乙的行为构成盗窃罪

C、张某驾车交费后准备驶高收费站,丙为逃避收费紧跟蒋某车后,加速冲出收费站,丙的行为构成诈骗罪

D、丁进入一90岁老人家中,翻箱倒柜后当着老人的面拿走了找到的100元钱,由于抢夺罪要求达到数额较大才构成,故丁不构成抢夺罪。如果认为盗窃罪不可以以公开方式进行,那丁的行为也不构成盗窃罪。因此,丁不构成任何犯罪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A选项错误。在李某对财物不放手时,甲仍然强行夺取,不仅仅侵犯了被害人的财产权,还侵犯了人身权利,甲的行为成立抢劫罪。B选项正确。对于公开当着被害人的面,以和平方式取走被害人的财物的行为,理论上有两种观点:通说观点认为该行人成立抢夺罪,如要成立盗窃罪,行为人必须实施了秘密窃取行为,倘若行为人是当着被害人的面取得财物,就不具有秘密性,该行为就不是盗窃行为。少数学者(张明楷教授持此观点)认为成立盗窃罪,即承认公开盗窃。盗窃罪既可以是秘密的,也可以是公开的,只要是采取和平的方式(没有造成被害人伤害的可能性),取走他人财物。均成立盗窃罪。据此,如果认为盗窃罪可以是以公开的方式进行的,本案乙的行为成立盗窃罪。C选项错误。实务中,对于机动车驾驶员在高速公路出口处人工收费通道多次采取跟车尾随过杆的方式,趁收费员来不及防备从而实现闯卡逃费行为的性质,认定为抢夺罪。D选项错误。在承认公开盗窃情况下,丁入室盗窃时,非法侵入住宅罪被盗窃罪所吸收,行为人仅认定为盗窃罪一罪。若不承认公开盗窃,而又不构成其他犯罪的,丁的行为至少成立非法侵入住宅罪。

28、李某有一批限量黑胶片被盗,后公安部门将犯罪嫌疑人王某抓获,并从王某处缴获了被盗胶片。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不正确的?

A、防盗门的划痕是原始证据

B、丢失的胶片是间接证据

C、丢失胶片清单是实物证据

D、记录嫌疑人作案的视频监控是传来证据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直接源于案件事实的证据材料是原始证据。需要注意的是,痕迹通常属于物证,但如果是将该痕迹拍成照片,该照片属于传来证据。A项正确。间接证据是不能单独、直接证明刑事案件主要事实,需要与其他证据相结合才能证明的证据。丢失的胶片属于物证,无法通过该证据说明何人实施了犯罪行为,因此属于间接证据。B项正确。凡是表现为物品、痕迹或内容具有证据价值的书画文件,即以实物作为表现形式的证据,都是实物证据。丢失胶片清单属于办案人员在现场勘验中对所见情况的客观记载,也属于实物证据。C选项正确。该视频监控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属于原始证据。如果说将该视频监控复制,复制品属于传来证据。D项错误。

29、我国《宪法》第5条第3款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关于该宪法规范,理解正确的是?

A、在类型上,该宪法规范属于倡导性规范

B、在逻辑结构上,该宪法规范没有规定法律后果

C、在类型上,该宪法规范属于确认性规范

D、在逻辑结构上,该条文规定的是行为模式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AC项错误,“不得”二字体现了该宪法规范为禁止性规范。B项正确、D项错误,在逻辑结构上,该宪法规范规定了假定条件和行为模式,没有规定法律后果。

30、关于宋朝的契约制度,哪一个是正确的?

A、李家兄弟拟以每亩两石粮食,租用地主吴某田地,此属租佃中按收成比例计算的合成租

B、农妇张某与小贩王某熟识,王某将鸡仔数十只卖与张某,约定年底收取鸡款,此为“活卖”

C、侯某外出学习,将田地典与蒋某,约定五年后原价赎回,过期不赎回,田地只能归公

D、甄某入京做生意,经官府“店宅务”入住一处房宅,每日缴30文钱,此为“租”或“僦(租)”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A项错误,此属租佃中按收成比例计算的“分成租”,B项错误,活卖为附条件的买卖,当所附条件完成时买卖才算最终成立。B项不符合,B项买卖的方式为“赊卖”,即采取类似商业信用或预付方式,而后收出卖物的价金。C项错误,此为典卖,过期无力赎回时,田地归蒋某,而不是归公。D项正确,宋时对房宅的租赁称为“租”、“赁”、“僦(借)”。

报考关注:法考报名时间】【报考条件】【报名照片免费处理

备考资料:包邮免费送纸质教辅】【2021-2018年法考真题答案

报班学习:书+课+题三位一体、主客观题全面提升,233网校助你硬核取证>>

扫码进微信群
组队学习共同进步>>
法考微信群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