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计算机化考试的需要,提高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题库数量,司法部将不再公布试题及参考答案,考试试题或将在一定的考试年度内循环使用。所以法考回忆版真题是非常具有参考价值的备考资料,一起来完成今日的法考回忆版真题答案刷题吧!
2021年法考客观题考试真题及答案(回忆版)
61、区政府发布六号文件指定甲公司实施全区的废弃物清理回收工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为落实六号文件的要求,致函本区五家生猪屠宰处,要求其与甲公司签订废弃物回收协议,否则将予以行政处罚,五家生猪屠宰处对该致函不服,向法院起诉。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六号文件属于行政规范性文件
B、可以对六号文件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C、本案的被告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D、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行为属于行政确认
参考答案:B,C
参考解析:六号文件的约束对象是特定的甲公司,所以,该文件属于具体行政行为,而非行政规范性文件,A选项错误。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可以直接起诉,只能在起诉具体行政行为或行政协议时附带性起诉,但六号文件属于具体行政行为,所以,是可以对六号文件直接提起行政诉讼的。B选项正确。五家生猪屠宰处是对“要求本区五家生猪屠宰处与甲公司签订废弃物回收协议,否则将予以行政处罚”的公函提起诉讼,该公函的制作机关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谁行为,谁被告”的被告基本规则,被告应当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C选项正确。行政确认是指行政机关对特定的法律事实、法律关系或者法律状态作出具有法律效力的认定并且予以证明的行政行为。而本案是要求生猪屠宰处与甲公司签订废弃物回收协议,属于给当事人增加义务负担的行为,从行为属性上更接近于行政命令,而不属于行政确认。D选项错误。
62、甲乙两国相邻,因划界纠纷引发战争,以下哪些说法正确:
A、甲乙两国互助条约立即废止
B、甲乙两国边界条约废止
C、甲国军舰在海上遇到乙国商船可以拿捕没收
D、甲国可以对其境内乙国公民进行敌侨登记并集中居住
参考答案:A,C,D
参考解析:战争开始后,凡以维持共同政治行动或友好关系为前提的条约,如同盟条约、互助条约或和平友好条约立即废止,A项正确。战争开始后,关于规定缔约国间固定或永久状态的条约,如边界条约、割让条约等一般应继续维持,除非这类条约另有规定,或缔约国另有协议,故B项错误。战争开始后,交战国在海上遇到敌国公、私船舶及货物,可予以拿捕没收,但是对从事探险、科学、宗教或慈善以及执行医院任务的船舶除外,C项正确。战争开始后,交战国可以对其境内的敌国公民实行各种限制,如进行敌侨登记,强制集中居住等。D项正确。
63、沈某因继承祖父的遗产取得房屋所有权,起诉至法院要求继祖母李某搬离。法院认为,此住房是李某唯一住房,且李某年岁已高,无其他生活来源,如果让其搬离,会违背公序良俗。虽然此房屋并未登记设立居住权,但根据《民法典》规定居住权的立法目的,应当承认李某的居住权利。故法院判沈某败诉。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为了证成李某的权利,法院做了目的论扩张
B、沈某的所有权是普通权利,受到居住权这一基本权利的限制
C、法院的判决体现了法律分配正义的个人需求原则
D、为了确保判决合目的性,法院考量了公序良俗
参考答案:A,C,D
参考解析:目的论扩张是将原本未被规范文义所涵盖的案件类型择取其和服规范目的的部分包括在内,A项正确。所有权与居住权都是基本权利,在所有权与居住权发生冲突时,应优先保障居住权的行使。B项错误。居住权设立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解决离婚后夫或妻一方、老年人群体的居住需求,李某在配偶去世后没有生活来源,只有涉案住房一处居住,法律分配正义时理应根据个人需求原则,满足李某作为人的必然的客观的个人需求,即给予弱者特殊保护。C项正确。李某作为沈某祖父的妻子,在沈某生前尽了夫妻间的照顾、扶持义务,其作为家庭成员的身份并不因沈某祖父的去世而消失。沈某要求李某搬出唯一住所显然违背社会公序良俗。D项正确。
64、关于财产犯罪,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盗窃王某手机(价值3000元),发现其微信账号余额1万元,遂将1万元转入自己的微信账户的,甲成立盗窃罪一罪,犯罪数额为1.3万元
B、甲盗窃张某手机(价值2000元),发现其微信账号没有余额,但绑定了信用卡,遂使用微信账号直接给自己微信账号转账1万元的,甲成立盗窃罪一罪,犯罪数额为1.2万元C、甲盗窃李某手机(价值4000元),发现其微信账号没有余额,但绑定了信用卡,遂将信用卡中的1万元转入李某微信账户,然后再将1万元转入自己微信账户的,甲成立盗窃罪一罪,犯罪数额为1.4万元
D、甲盗窃刘某手机(价值2000元),发现其微信账户没有余额,也没有绑定信用卡,遂将刘某的信用卡绑定了该微信账户,然后去商场使用微信账户扫码消费了1万元的,甲成立盗窃罪一罪,犯罪数额为1.2万元
参考答案:A,B,C,D
参考解析:盗窃手机后将手机微信余额转到自己微信账号中,两个盗窃行为,数额相加只定一个盗窃罪。A项正确。因微信已经绑定了银行卡,然后用微信账号给自己转账的行为并没有使用银行卡的账号与密码,仍是两个盗窃行为,数额累计计算,B项正确。甲虽然使用了李某的银行卡,但是使用卡的行为不是犯罪行为,因为甲使用银行卡只是将李某银行卡的钱变为李某微信的钱,相当于将李某左口袋的钱装入右口袋里,这一行为不可能构成犯罪,造成李某财产损失的行为是甲微信转账的行为,故仍成立盗窃罪,C项正确。甲在绑定银行卡时,虽然使用了账号与密码,但该行为也只是相当于将刘某左口袋的钱装到右口袋,该行为不构成犯罪。只有后一行为,即在商场使用微信扫码消费的行为才使得刘某有财产损失,而该行为认定为盗窃罪较为合适,如果认定为诈骗罪也只能是三角诈骗,而商场又不具有处分别害人刘某财产的权利,故仍成立盗窃罪,D项正确。
65、下列行为人,构成开设赌场罪的有?(不考虑数额)
A、甲在我国境内组织旅游团赴境外旅游,期间组织人员前往当地合法开业的赌场参与赌博
B、乙开设网站,规定以未来某段时间的外汇品种价格趋势为对象,“买涨”“买跌”确定盈亏,不能止损止益,买对方向买家获得利润70%,买错方本金归网站所有
C、丙明知是境外赌博网站,仍为其提供资金结算业务,并组织境内人员参与网络赌博
D、丁建立微信群,通过抢红包形式组织赌博,并抽成盈利
参考答案:B,C,D
参考解析:A项错误。开设赌场罪,是指开设以行为人为中心,在其支配下供他人赌博的场所的行为。成立开设赌场罪要求行为人提供赌博的场所或者空间,而且支配或控制赌博场所或者空间。甲只是组织人员前往当地合法开业的赌场参与赌博,而并没有为他人提供赌博的场所或者空间,更没有支配或控制赌博场所或者空问。因此,不成立开设赌场罪。B项正确。“赌博”是一种输赢具有偶然性的行为。乙开设网站,并制定赌博规则,即以未来某段时间的外汇品种价格趋势为对象,输赢具有偶然性,属于在网络空间开设赌场,成立开设赌场罪。C项正确。根据《关于办理网络赌博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条第三款的规定,明知是赌博网站,还为赌博网站提供资金支付结算服务,收取服务费数额在1万元以上或者帮助收取赌资20万元以上的,属于开设赌场罪的共同犯罪,依照《刑法》第303条第2款的规定处罚。因此,丙明知是境外赌博网站,仍为其提供资金结算业务,并组织境内人员参与网络赌博,成立开设赌场罪。D项正确。以营利为目的,通过邀请人员加入微信群,利用微信群进行控制管理,以抢红包方式进行赌博,在一段时间内持续组织赌博活动的行为,属于《刑法》第303条第2款规定的“开设赌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