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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2022法考客观题《试卷一》回忆版真题及答案(16)

来源:233网校 2023-03-07 09:07:15

为适应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计算机化考试的需要,提高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题库数量,司法部将不再公布试题及参考答案,考试试题或将在一定的考试年度内循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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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2022法考客观题《试卷一》回忆版真题及答案

6、乘客甲和公交车司机乙发生争吵,狠狠地殴打司机乙的头部,导致乙轻微伤,并且多次抢夺方向盘,乙被迫紧急靠边停车,由于靠边太紧急没有注意到后方同向而行的骑自行车的 丙,丙反应不及时撞上公交车当场身亡。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乙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B、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C、甲构成故意伤害罪

D、乙成立交通肇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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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本题因新法修改无正确答案,为保证试题完整性,将答案设置为当时的答案B。甲殴打公交车司机,妨碍了公共交通安全,对车上的乘客的生命安全制造了紧迫的危险。司机乙为了避免危险的发生,迫不得已采取的紧急停车的行为,损害了丙的合法权益,符合紧急避险的构成要件,A、D项错误。 根据2019年1月8日两高一部《关于依法惩治妨害公共交通工具安全驾驶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的规定,乘客在公共交通工具行驶过程中,抢夺方向盘、变速杆等操纵装置,殴打、拉拽驾驶人 员,或者有其他妨害安全驾驶行为,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刑法第114条的规定,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刑法第115条第1款的规定,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根据这一规定,可以认定乘客甲的行为成立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本题为2019年真题,答案B项正确。但是2021年《刑法》规定了妨害安全驾驶罪,因此自2021年以后,甲的行为构成妨害安全驾驶罪,B项就不应当选了。 甲殴打乙,导致轻微伤,不构成故意伤害罪(要求轻伤以上),C项错误。

7、关于罪数的判断,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二人以上轮奸是“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加重规定,而不是特别法条

B、将盗窃的仿真品(价值4000元)冒充真品古董卖给第三人,是不可罚的事后行为

C、钱某两次入户抢劫、一次持枪抢劫,触犯了两个不同加重犯,应数罪并罚

D、周某抢劫陈某后,担心暴露,故意杀害了陈某,构成抢劫致人死亡和故意杀人的想象竞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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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A            
轮奸是强奸罪的情节加重规定,其与普通强奸并非普通法与特殊法的法条竞合关系。A项正确。 不可罚的事后行为,是指在状态犯的场合,利用该犯罪行为的结果的行为,如果孤立地看,符合其他犯罪的构成要件,具有可罚性,但由于被综合评价在该状态犯中,故没有必要另行认定为其他犯罪。 不可罚的事后行为,之所以不另成立其他犯罪主要是因为事后行为没有侵犯新的法益(缺乏违法 性),也可能是因为事后行为缺乏期待可能性(缺乏有责性)。如行为人将盗窃的财物予以毁坏 的,因其缺乏违法性,不另成立故意毁坏财物罪;行为人盗窃后销赃的行为因其缺乏期待可能性,故不再成立赃物犯罪。需要注意的是:销赃一般是指双方知情的情况下,将赃物以极便宜的价格卖于对方,但如行为人将盗窃的仿真品再冒充真品古董卖给第三人,则既不缺乏违法性,也不缺乏期待可能性,不属于不可罚的事后行为,对此应以盗窃罪与诈骗罪数罪并罚。B项错误。 入户抢劫、持枪抢劫都是抢劫罪的加重情节。钱某两次入户抢的劫成立抢劫罪,一次持枪抢劫的也只成立抢劫罪,因同种数罪不并罚,最终钱某只成立抢劫罪一罪。C项错误。 行为人为劫取财物而预谋故意杀人,或者在劫取财物过程中,为制服被害人反抗而故意杀人的,以抢劫罪定罪处罚。但如行为人实施抢劫后,为灭口而故意杀人的,应以抢劫罪和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据此,对周某的行为应以抢劫罪与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而非想象竞合。D项错误。

8、周某在民营银行办理银行卡和U盾,该银行郑经理趁指导周某使用时偷换了周某的U盾,并骗其U盾需要一周后才能使用,周某信以为真。后郑经理用U盾将周某银行卡内3万元转入自己银行卡。关于郑经理的行为定性,正确的是?

A、职务侵占罪

B、信用卡诈骗罪

C、诈骗罪

D、盗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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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解析:A项错误。职务侵占罪的对象是单位(银行)的财产,而本案中,受损失的是被害人周某的财产,故不成立职务侵占罪。 C项错误。本案不成立诈骗罪。成立诈骗罪,要求被害人自愿处分财产,而本案中,被害人周某并没有处分财产的意思、行为,周某只是将自己的U盾交给郑某保管,并没有处分U盾内财物的意思。类似的是,周某将自己家的钥匙交给郑某保管,并不代表周某处分了自己家中的财物,郑某用该钥匙取走了周某家中的财物的,成立盗窃罪。并且,本案中,郑某仅仅是指导周某使用U盾,U盾并没有脱离周某的占有,也难以认为周某处分了对U盾的占有。 B项正确、D项错误。U盾是银行推出的用于网上银行电子签名和数字认证的工具。使用U盾登录个人网上银行之后,如需办理转账、汇款等支付业务,输入U盾密码,并经银行系统验证无误,即可完成业务支付。甲盗窃了乙的U盾,就盗窃了乙的银行卡信息资料,按照司法解释的规定,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9、甲和乙在菜市场嬉笑打闹。甲用尖刀挥舞阻止乙的前进,不小心刺中乙,造成乙重伤,下列正确的是?

A、在菜市场打闹,构成寻衅滋事

B、应该能认识到危害后果,构成(间接)故意伤害

C、应该知道能造成死亡后果,构成(间接)故意杀人

D、构成过失致人重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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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解析:寻衅滋事罪,是指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随意殴打、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强拿硬要,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破坏公共秩序,情节恶劣或者情节严重、后果严重的行为。甲、乙二人在菜市场“嬉笑打闹”的行为,并没有严重扰乱社会秩序,二人也没有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故意,甲不构成寻衅滋事罪。A项错误。 甲、乙二人在菜市场嬉笑打闹的行为,不过是开玩笑,甲并没有放任致人重伤或死亡的间接故意;题干中的“不小心”也说明甲主观上对危害结果的发生持排斥的心态,故甲不构成间接故意的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B、C项错误。 从本题所描述的具体情形来看,应当说甲主观上对重伤结果还是存在过失的,认定为过失致人重伤罪比较合适。D项正确。

10、甲交通肇事,将行人乙撞成重伤。甲见乙受重伤,心生恐惧,刚想离开,被另一行人丙看到。丙见状要求甲将乙送至医院,甲不肯。丙无奈,动手将甲打伤,逼其将乙送至医院,最终乙得到救治。丙的行为应如何认定?

A、正当防卫

B、紧急避险

C、故意伤害罪

D、无因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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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A            
参考解析:解析:犯罪行为可以成为不作为犯罪的义务来源,甲交通肇事致乙重伤,即产生了对乙救助的义 务。对不作为犯罪,也可实施正当防卫。故紧急情况下,丙动手将甲打伤,逼其将乙送医的行为,成立对甲不作为行为的正当防卫。A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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