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计算机化考试的需要,提高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题库数量,司法部将不再公布试题及参考答案,考试试题或将在一定的考试年度内循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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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2022法考客观题《试卷一》回忆版真题及答案
31. 【单项选择题】国务院环保检查组至某市巡查时,发现该市频发重大环境污染案件,请问责任主体是?
A. 该市政府
B. 该市生态环境局
C. 该市市长
D. 该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参考答案:A
参考解析:参考解析:《环境保护法》第 6 条规定:“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负责。" 故A项正确。
33. 【单项选择题】德国彩虹公司与中国杭州的晓晨公司在杭州签署了一个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后在中国履行协议期间发生纠纷。关于该纠纷的相关判断,以下说法正确的有: ( )
A. 双方可以选择德国的法律作为该合同的准据法
B. 双方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该合同纠纷由德国法院进行管辖
C. 双方可以约定该案件在瑞典的斯德哥尔摩仲裁院进行伸裁
D. 双方可以约定该案件在荷兰海牙的国际仲裁院进行仲裁
参考答案:C
民法典》第467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意:这三类合同要同时满足至少两个条件,才应该适用中国法:(一)主体是“一中一外”, 都是外方当事人则不是必须适用中国法;(二)合同在中国境内履行,如果合同在境外履行,则不是必须适用中国法。题中案情,满足以上两个条件,故该合同纠纷应适用中国法。A项错误。
《民事诉讼法》第 273条规定:“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发生的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管辖。”据此,本案双方若采取诉讼方式解决纠纷,我国法院有专属管辖权,即只能向我国法院起诉。同时,我国《民事诉讼法》明确承认协议管辖,即合同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 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我国《民事诉讼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因此,B项错误。
根据以上关于专属管辖的规定,如果当事人选择以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则当事人不得以书面协议排除我国法院的专属管辖权, 但如果当事人选择以仲裁的方式解决争议,则其仲裁协议具有排除我国法院专属管辖权的法 律效力。即专属管辖是指排除外国法院,并不排除仲裁。因此,C项正确。
海牙常设仲裁法院,PCA,也称海牙仲裁法院,是依据 1900 年第二届海牙和平会议的建议于1910年建立的国际争端仲裁机构,仲裁异于诉讼和审判,仲裁需要双方自愿。它与联合国在海牙的国际法院无关,与国际法院不同,常设仲裁法院并不是一个国家之间的法庭。争议双方可以请求该院对其进行仲裁、调解或者仅仅是调查事实。该院不仅接受来自国家间的申请,同时也接受国家与私人团体或者个人之间的冲突解决申请。但不处理私人团体或者个人之间的商事争议。故D项错误。
34. 【单项选择题】经常居住在天津的德国公民托马斯家中失窃,名画丢失,该画后被中国公民李伟在韩国艺术品市场购得,得知李伟将画带回中国并委托拍卖公司在天津拍卖后,托马斯欲通过诉讼途径索回该画作。根据我国《法律适用法》,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 托马斯的诉讼行为能力应适用德国法来判断
B. 关于该画作的物权问题,当事双方应当在与案件有实际联系的德国法、中国法以及韩国法中进行选择
C. 关于该画作的物权问题,当事双方不能就准据法的选择达成一致时,应适用韩国法
D. 关于该画作的物权问题,当事双方不能就准据法的选择达成一致时,应适用法院地法中国法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法律适用法》第 12 条规定: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适用经常居所地法律。自然人从事民事活动,依照经常居所地法律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依照行为地法律为有民事行为能力的, 适用行为地法律,但涉及婚姻家庭、继承的除外。本案中,托马斯的经常居住地在中国,所以其诉讼行为能力应该适用中国法来判断,故A项错误。
《法律适用法》 第37条 规定:“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动产物权适用的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法律事实发生时动产所在地法律。”动产物权的取得、变更和丧失可能基于买卖合同、赠与等民事法律行为发生。所以,首先法律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如果当事人没有约定准据法,则适用法律事实发生时动产所在地法。该条冲突规范对意思自治选择法律的范围并未限制,故B项“当事双方应当在与案件有实际联系的德国法、中国法以及韩国法中进行选择”的说法错误。
“得知李伟将画带回中国并委托拍卖公司在天津拍卖后,托马斯欲通过诉讼途径索回该画作”表明,本案的被告是李伟,本案中的物权问题指的是托马斯与李伟的物权问题,李伟取得名画物权的法律事实是在“韩国艺术品市场购得”。因此,本案中托马斯和李伟可以选择要适用的法律,如果两者没有选择的,适用法律事实发生时动产所在地法律,即韩国法。故C项正确,D项错误。
5. 【单项选择题】中国江苏龙叔公司与意大利图歌公司签订DAT(南京)的合同进口一批服装,根据《2010 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下列哪一选项属于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内容?( )
A. 卖方只需将货物运到南京交由买方处置即可,无需承担将货物从交通工具上卸下的业务
B. 卖方需要将货物运到南京,将货物从运输工具上卸下并交由买方处置
C. 卖方需要将货物运到南京,完成进口清关手续后将货物交给买方
D. 卖方需要承担货物在南京货交第一承运人之前的所有风险和费用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DAT(运输终端交货),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DAT 术语下,卖方必须在约定日期或期限内,在指定港口或目的地的运输终端,将货物从抵达的运输工具上卸下,并交由买方处置的方式交货。运输终端可以是任何地点,如码头、仓库,集装箱堆场或者铁路、公路或航空货运站等。题中,卖方需要将货物运到南京,将货物从运输工具上卸下并交由买方处置才完成交货。故 A项错误,B项正确。
DAT卖方自负风险和费用,取得所有出口许可和其他官方授权办理出口和交货前从他国过境运输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而买方必须自负风险和费用,取得所有进口许可或其他官方授权,办理货物进口的一切海关手续。故C项错误。
DAT卖方承担交货完成前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D项错误。
36. 【单项选择题】中国某工程公司在甲国承包了一项工程,中国某银行对甲国的发包方出具了见索即付的保函,后甲国发包方以中国公司违约为由向中国银行要求支付保函上的款项遭到拒绝,遂诉至人民法院。关于本案,根据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以下说法正确的是哪项?()
A. 如果工程承包公司是我国政府独资的国有企业,则银行可以以此为由拒绝向受益人付款
B. 中国银行可以主张保函受益人先向中国承包公司主张求偿,待其拒绝后再履行保函义务
C. 中国银行应对施工合同进行实质性审查,后方可决定是否履行保函义务
D. 如甲国发包方提交的书面文件与保函要求相符,中国银行应承担付款责任
参考答案:A
参考解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独立保函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6条,受益人提交的单据与独立保函条款之间、单据与单据之间表面相符,受益人请求开立人依据独立保函承担付款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开立人以基础交易关系或独立保函申请关系对付款义务提出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独立保函欺诈情形的除外。故A、B项错误,D项正确。
独立保函,是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作为开立人,以书面形式向受益人出具的,同意在受益人请求付款并提交符合保函要求的单据时,向其支付特定款项或在保函最高金额内付款的承诺。受益人提交的单据与独立保函条款之间、单据与单据之间表面相符,开立人应该付款。而独立保函的审单标准是表面相符标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独立保函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7条第2款:“单据与独立保函条款之间、单据与单据之间表面上不完全一致, 但并不导致相互之间产生歧义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构成表面相符。”C项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