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计算机化考试的需要,提高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题库数量,司法部将不再公布试题及参考答案,考试试题或将在一定的考试年度内循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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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2022法考客观题《试卷一》回忆版真题及答案
70、甲用乙的淘宝账号从网上买了一个手机,用甲自己的银行卡付了款,留的是自己的号
码。手机卖家核实信息时,按照淘宝账号信息打电话给了乙,乙骗商家说手机是他买的,并告知商家更改收货地址,商家把手机发货给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若承认商家对该货物有处分权,乙欺骗商家的行为成立诈骗罪
B、如果否认商家对该货物有处分权,商家只是被乙利用的工具,乙的行为成立盗窃罪的间接正犯
C、如果持B选项的观点,乙成立盗窃罪的间接正犯,盗窃的对象是甲对商家的债权(发货权)
D、该案是一种较为特殊的“三角诈骗”,即便认为乙的行为成立诈骗罪,商家受骗了,但商家的做法并没有违反法律规定,实际财产遭受损失的人仍然是甲。
参考答案:A,B,C,D
参考解析:解析:甲用乙的淘宝账号购买商品,商家按预留手机号核对信息,被骗处分财产给乙,商家的做法并没有违反法律规定,一般不承担责任,最终损失应该由甲来承担。如果承认商家对该货物有处分权,商家基于错误认识将货物处分给乙,使被害人甲遭受财产损失,乙欺骗商家的行为构成诈骗
罪,财物处分人与被害人不是同一人,属于“三角诈骗”。A、D项正确。如果否认商家对该货物有处分权,商家对财物没有处分意识与处分行为,商家由于不知情被骗,只是被乙利用的工具,乙的行为成立盗窃罪的间接正犯,盗窃的是甲对商家的债权。B、C项正确。
71、某快递公司快递员甲在分拣包裹的过程中,把不属于自己负责的传送带上的包裹,放入自己的快递车内,然后离开公司送货途中,拆开包裹,据为己有。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没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其行为构成盗窃罪
B、认定甲没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的理由在于,甲取走该包裹时,该包裹并不处于其经手、管理过程中
C、甲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其行为构成职务侵占罪
D、认定甲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的理由在于,甲系该单位的员工,且其工作就是收取快递包裹
参考答案:A,B
解析:职务侵占罪要求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将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利用职务便利”强调利用职务行为的管理性,而不是利用熟悉环境等方便条件。甲把不属于自己负责的传送带上的包裹,放入自己的快递车内,并没有利用管理、经手本单位财物的职务便利,而是单纯利用容易接近作案环境窃取他人占有的财物,构成盗窃罪。A、B两项正确。
72【单项选择题】经常居住在天津的德国公民托马斯家中失窃,名画丢失,该画后被中国公民李伟在韩国艺术品市场购得,得知李伟将画带回中国并委托拍卖公司在天津拍卖后,托马斯欲通过诉讼途径索回该画作。根据我国《法律适用法》,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 托马斯的诉讼行为能力应适用德国法来判断
B. 关于该画作的物权问题,当事双方应当在与案件有实际联系的德国法、中国法以及韩国法中进行选择
C. 关于该画作的物权问题,当事双方不能就准据法的选择达成一致时,应适用韩国法
D. 关于该画作的物权问题,当事双方不能就准据法的选择达成一致时,应适用法院地法中国法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法律适用法》第 12 条规定: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适用经常居所地法律。自然人从事民事活动,依照经常居所地法律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依照行为地法律为有民事行为能力的, 适用行为地法律,但涉及婚姻家庭、继承的除外。本案中,托马斯的经常居住地在中国,所以其诉讼行为能力应该适用中国法来判断,故A项错误。
《法律适用法》 第37条 规定:“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动产物权适用的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法律事实发生时动产所在地法律。”动产物权的取得、变更和丧失可能基于买卖合同、赠与等民事法律行为发生。所以,首先法律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如果当事人没有约定准据法,则适用法律事实发生时动产所在地法。该条冲突规范对意思自治选择法律的范围并未限制,故B项“当事双方应当在与案件有实际联系的德国法、中国法以及韩国法中进行选择”的说法错误。
“得知李伟将画带回中国并委托拍卖公司在天津拍卖后,托马斯欲通过诉讼途径索回该画作”表明,本案的被告是李伟,本案中的物权问题指的是托马斯与李伟的物权问题,李伟取得名画物权的法律事实是在“韩国艺术品市场购得”。因此,本案中托马斯和李伟可以选择要适用的法律,如果两者没有选择的,适用法律事实发生时动产所在地法律,即韩国法。故C项正确,D项错误。
73.【单项选择题】中国江苏龙叔公司与意大利图歌公司签订DAT(南京)的合同进口一批服装,根据《2010 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下列哪一选项属于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内容?( )
A. 卖方只需将货物运到南京交由买方处置即可,无需承担将货物从交通工具上卸下的业务
B. 卖方需要将货物运到南京,将货物从运输工具上卸下并交由买方处置
C. 卖方需要将货物运到南京,完成进口清关手续后将货物交给买方
D. 卖方需要承担货物在南京货交第一承运人之前的所有风险和费用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DAT(运输终端交货),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DAT 术语下,卖方必须在约定日期或期限内,在指定港口或目的地的运输终端,将货物从抵达的运输工具上卸下,并交由买方处置的方式交货。运输终端可以是任何地点,如码头、仓库,集装箱堆场或者铁路、公路或航空货运站等。题中,卖方需要将货物运到南京,将货物从运输工具上卸下并交由买方处置才完成交货。故 A项错误,B项正确。
DAT卖方自负风险和费用,取得所有出口许可和其他官方授权办理出口和交货前从他国过境运输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而买方必须自负风险和费用,取得所有进口许可或其他官方授权,办理货物进口的一切海关手续。故C项错误。
DAT卖方承担交货完成前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D项错误。
74.【单项选择题】中国某工程公司在甲国承包了一项工程,中国某银行对甲国的发包方出具了见索即付的保函,后甲国发包方以中国公司违约为由向中国银行要求支付保函上的款项遭到拒绝,遂诉至人民法院。关于本案,根据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以下说法正确的是哪项?()
A. 如果工程承包公司是我国政府独资的国有企业,则银行可以以此为由拒绝向受益人付款
B. 中国银行可以主张保函受益人先向中国承包公司主张求偿,待其拒绝后再履行保函义务
C. 中国银行应对施工合同进行实质性审查,后方可决定是否履行保函义务
D. 如甲国发包方提交的书面文件与保函要求相符,中国银行应承担付款责任
参考答案:A
参考解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独立保函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6条,受益人提交的单据与独立保函条款之间、单据与单据之间表面相符,受益人请求开立人依据独立保函承担付款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开立人以基础交易关系或独立保函申请关系对付款义务提出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独立保函欺诈情形的除外。故A、B项错误,D项正确。
独立保函,是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作为开立人,以书面形式向受益人出具的,同意在受益人请求付款并提交符合保函要求的单据时,向其支付特定款项或在保函最高金额内付款的承诺。受益人提交的单据与独立保函条款之间、单据与单据之间表面相符,开立人应该付款。而独立保函的审单标准是表面相符标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独立保函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7条第2款:“单据与独立保函条款之间、单据与单据之间表面上不完全一致, 但并不导致相互之间产生歧义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构成表面相符。”C项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