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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2022法考客观题《试卷一》回忆版真题及答案
80、海关总署,为国务院的直属机构、正部级单位。关于海关总署的设立和编制管理,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它的设立由全国人大或者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
B、海关总署有权制定规章
C、海关总署可以自行设立司级和处级内设机构
D、海关总署编制的增加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最终决定
参考答案:A,C,D
参考解析:答案:A,C,D
解析:A项错误。《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8条规定:国务院直属机构、国务院办事机构和国务院组成部门管理的国家行政机构的设立、撤销或者合并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提出方案,报国务院决定。因此,海关总署的设立由国务院决定。
B项正确。《立法法》第80条规定: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可以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制定规章。可知,海关总署作为国务院的直属机构有权制定规章。
C项错误。《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14条规定:国务院行政机构的司级内设机构的増设、撤销或者合并,经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核方案,报国务院批准。国务院行政机构的处级内设机构的设立、撤销或者合并,由国务院行政机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决定,按年度报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备案。可知,海关总署的司级内设机构的设立应当由国务院来决定,处级内设机构的设立可以由海关总署来决定。
D项错误。《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19条规定:国务院行政机构増加或者减少编
制,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核方案,报国务院批准。可知,海关总署编制的増加由国务院最终决定。
83、下列哪些情形下当事人需要先申请行政复议,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A、某企业对反垄断执法机构作出的禁止和限制经营者集中的决定不服的
B、江某对省政府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
C、县政府为孙某颁发采矿许可证,刘某认为该行为已经侵犯了自己已有的采矿权
D、王某不服税务局要求其补缴2300元个人所得税决定的
参考答案:A,C,D
解析:A选项正确。《反垄断法》第53条规定,对反垄断执法机构依据本法第28条(禁止经营者集中)、第29条(限制经营者集中)作出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先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对反垄断执法机构作出的前款规定以外的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B选项错误。《行政复议法》第14条规定,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国务院依照本法的规定作出最终裁决。可知,对省级政府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不是行政复议前置。
C选项正确。《行政复议法》第30条第1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己经依法取得的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D选项正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88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84、区公安分局以曹某涉嫌职务侵占罪为由将曹某刑事拘留,区检察院批准对曹某的逮捕。区法院判处曹某构成侵占罪,不予刑事处罚。曹某上诉。甲市中级法院判决曹某无罪。判决生效后,曹某请求国家赔偿。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A、区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
B、区检察院为赔偿义务机关
C、因为曹某没有受到刑事处罚,国家不予赔偿
D、曹某申请国家赔偿的,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
参考答案:B,C
参考解析:A选项正确。根据《国家赔偿法》第21条规定:“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依照本法的规定应当给予国家赔偿的,作出拘留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的,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再审改判无罪的,作出原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二审改判无罪,以及二审发回重审后作无罪处理的,作出一审有罪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本案属于一审判决有罪,二审改判无罪的情形,依法应当由一审法院作为赔偿义务机关。
B选项错误。刑事赔偿义务机关的确定规则为后置原则:作出最后一个错误的法律文书的机关即为赔偿义务机关。本案,区法院为最后一个作出错误的法律文书的机关,因此,由区法院作为赔偿义务机关。
C选项错误选。本案区法院错误作出有罪判决,且曹某有受到实际羁押,国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D选项正确。《国家赔偿法》第22条第2款规定: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
出。
85、城管局接到群众举报孙某在过街天桥上占到摆摊,遂组织工作人员徐某、孟某前往调
查。在执法过程中,工作人员孟某对孙某实施殴打,后经鉴定构成7级伤残。孙某申请国家赔偿。下列属于国家赔偿范围的是:
A、医疗费
B、未成年子女生活费
C、残疾生活辅助具费
D、残疾赔偿金
参考答案:A,C,D
参考解析:解析:《国家赔偿法》第34条第2项规定: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照下列规定计算:(二)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康复费等因残疾而増加的必要支出和继续治疗所必需的费用,以及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按照国家规定的伤残等级确定,最高不超过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造成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对其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可知,医疗费、残疾生活辅助具费、残疾赔偿金属于国家赔偿范围。故ACD项正确。但是只有人身侵害造成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才给予未成年子女生活费。本题只是造成部分丧失劳动能力,B选项错误。
86、关于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的关系,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
B、必须坚持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
C、政法委员会是党委领导政法工作的组织形式,必须长期坚持
D、党内法规应严于和高于国家法律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答案:D
解析:A项正确。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党的领导是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根本保证。必须加强和改进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面依法治国全过程。
B项正确。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把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同依法执政基本方式统一起来。
C项正确。2014年10月28日,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决定》指出,政法委员会是党委领导政法工作的组织形式,必须长期坚持。D项错误。党纪可以严于国法,但不能高于国法,在法治国家当中,宪法和法律至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