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233网校 >法考 > 客观题卷一 > 卷一真题

2018~2022法考客观题《试卷一》回忆版真题及答案(35)

来源:233网校 2023-04-03 14:09:57

为适应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计算机化考试的需要,提高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题库数量,司法部将不再公布试题及参考答案,考试试题或将在一定的考试年度内循环使用。所以法考回忆版真题是具有极高参考价值的备考资料,一定要格外重视,233网校整理了近五年的法考真题分享出来,大家跟着一起,来完成今日法考回忆版真题的刷题吧!

2018~2022法考客观题《试卷一》回忆版真题及答案

6.甲因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被某县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被拘留羁押于某县看守所。在刑事拘留期间,甲受到侦查人员的刑讯逼供,申请排除非法证据,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

A、在拘留期间,甲只能向某县公安机关申请排除非法证据

B、甲只能说清遭受殴打的时间,但无法说清侦查人员的姓名。甲属于提供了相关的线索

C、甲被殴打后作出了有罪供述,甲有权申请排除因遭受殴打出于恐惧作出的与该有罪供述相同的后续供述

D、若甲在审判阶段申请排除非法证据,法庭开展调查,检察院若不能证明取证合法性,应当排除相关证据

参考答案:A
参考解析:A项错误,在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除了可以向侦查机关申请排除非法证据,还可以向法律监督机关,即检察院申请排除非法证据。B项正确,犯罪嫌疑人申请排除非法证据的,只要能够提出相关的线索或者材料即可。甲不能说清殴打的人员,但可以说清遭受殴打的时间,相关部门就可以审查该时间段有没有讯问的录音录像来确认是否存在非法取证行为,甲虽未能提供遭受殴打的证据,但属于提供了相关的线索。C项正确,侦查阶段,侦查机关对犯罪嫌疑人一般会进行多次讯问。若对犯罪嫌疑人刑讯逼供,犯罪嫌疑人因遭受无法忍受的痛苦而违背意愿作出有罪供述,在后续讯问中,犯罪嫌疑人在这种恐惧的支配下,又作出了内容基本相同的“重复供述”。对于侦查机关通过刑讯逼供方式获取的供述及后续“重复供述”,均应依法排除。D项正确。在审判阶段。被告人没有能力证明是否存在非法取证行为,应当由公诉人承担侦查人员取证合法性的证明责任,若公诉人无法证明,使法官确认存在非法取证行为或者不能排除存在非法取证可能性的,法院应当依法排除相关证据。

7.下列关于强制措施的性质,表述不正确的是?()

A、对证据不足的犯罪嫌疑人不予逮捕,体现了强制措施的法定性原则

B、对在住处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发现可能妨碍侦查而采取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体现了比例原则

C、侦查阶段认为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社会危险性降低,决定释放犯罪嫌疑人体现了变更性原则

D、检察院为了更方便讯问犯罪嫌疑人而批准逮捕违反了必要性原则

参考答案:B
解析:适用强制措施需要具有法定性,对不符合强制措施适用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得适用。在我国,逮捕必须具备证据条件、刑罚条件和危险性条件,若认为案件证据不足,对犯罪嫌疑人不得适用逮捕措施,A项正确。比例原则指的是适用何种强制措施需要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社会危险性成正比。本题中,对犯罪嫌疑人适用监视居住,不论在住处监视居住还是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都属于监视居住措施,这没有体现出不同强制措施之间的选择适用,也没有体现出强制措施的比例性原则,B项错误。 变更性是指可以根据案情发展情况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社会危险性变化,相应调整强制措施的适用种类。譬如可以从监视居住变更为取保候审,从拘留变更为逮捕,从逮捕变更为释放等。本题中,侦查机关对犯罪嫌疑人从逮捕措施变更为释放,体现了可变性原则,C项正确。必要性是指适用强制措施应当谦抑、谨慎,避免强制措施的滥用。本题中,为了方便讯问而逮捕属于强制措施的滥用,因为,通过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措施都可以实现方便讯问的目的,而为了方便讯问即采用最严重的逮捕措施有违强制措施的必要性原则,D项正确。

8.关于公务员,下列哪个选项是正确的?

A、留党察看的李某不能被录用为公务员

B、被行政拘留的夏某不能被录用为公务员

C、对派出所民警的考核有定期考核,年度为一年

D、年度考核不称职则辞退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答案:C解析: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曾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不得被录用为公务员。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不得被录用是新增情形,这里只包括中国共产党党籍,民主党派党籍不在其列,同时,也不包括留党察看等其他党内处分。A选项错误。 行政拘留不属于刑事处罚,B项错误。 公务员的考核分为平时考核、专项考核和定期考核等方式,非领导成员公务员的定期考核采取年度考核的方式,每年一考核,C选项正确。 必须连续2年考核不合格,才可以辞退,而如果没有连续,单独1年考核不称职,只是降职而已,D项错误。

9.某县政府发布公告,要求北苑小区居民与县政府协商拆迁安置补偿款事宜,根据补偿标准签订安置补偿协议,并于60日内搬离。该公告的法律性质为?

A、行政协议

B、行政指导

C、单方行政行为

D、行政强制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解析:(1)行政协议,又称为行政合同,是官民双方意思表示一致而订立的具有行政法上权利义务内容的协议,行政协议和具体行政行为的最大区分在于,具体行政行为具有单方性,而行政合同具有双方性。所以,A选项错误。(2)行政指导是不影响当事人权利义务的事实行为,而本题县政府要求居民60日内搬离,为公民设定了义务负担,所以,不属于B选项的行政指导,而属于C选项的单方行政行为。(3)本公告属于单方的具体行政行为类型下的行政命令行为,是行政主体依法要求相对人进行一定的作为或不作为的意思表示,而不属于行政强制。行政强制措施具有控制与预防性,行为目的是为了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内容,本公告显然不具备该特 点;而强制执行是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后,当事人在期限内不履行义务时,作出的动用强制力的行政行为,而本题尚停留在给当事人设定义务的阶段,并没有走入到强制执行阶段,只有在当事人不搬离之后,作出的才可能是执行行为。所以,D选项错误。 综上,本题答案为C。

10.区规划局向光明公司作出了规划许可和建设许可,许可光明公司修建职工宿舍,但光明公司在修建时,超出规划范围,多修筑了1000平米的地下室,并在地面搭建了500平米的工棚供职工居住,对此,行政机关应当采取哪个做法?

A、区规划局予以强制拆除

B、区规划局应当要求光明公司申请补发地下室规划许可证

C、责令限期拆除并予以罚款

D、区规划局应当要求光明公司申请补发临时建筑规划许可证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解析:行政强制执行的基本过程一般为“先说后做”,拆迁的过程是第一步,责令当事人限期拆除(说),第二步,如果当事人逾期未拆除,行政机关自身或申请法院予以拆除(做),所以,A选项错误,C选项正确。而这也是符合《城乡规划法》第66条的规定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并处临时建设工程造价一倍以下的罚款:(一)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二)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三)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综上,本题答案为C。
2023年法考至尊班

2023法考至尊班新考季火热招生:班主任全程陪伴小班督学辅导、八科应试实力派讲师录播+直播双重锁分、4轮复习体系主客一体顺利突破合格线!

点击购买,取证不等待

第一轮复习:【全科基础巩固理解专业概念,训练法律逻辑,形成法律思维
第二轮复习:【刷题强化记忆以题带点,强化巩固考点,归纳总结每个考点出题方式,掌握答题技巧
第三轮复习:【高频考点带背集中攻克高频得分考点,考前15页纸+音频磨耳朵,达到背诵的熟练度
第四轮复习:【主观题专项冲刺考前1个月冲刺接力,集中突破主观题知识点,掌握主观题提分技巧,硬核通关
4轮授课体系主客一体,只需要跟着老师学,顺利突破合格线

备考工具:电子法条查询系统】【备考刷题APP下载

备考资料:免费领《内部讲义》包邮】【资料免费下载

相关阅读 法考真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