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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2022法考客观题《试卷一》回忆版真题及答案
1.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甲被指控故意杀人一案进行了第一审审理,判处甲无期徒刑。检察院认为量刑过轻,提出抗诉。关于本案的第二审程序,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如果甲不服一审判决,可以口头方式提起上诉
B、二审法院可以不开庭审理
C、二审法院仅就甲的量刑问题进行审查
D、第二审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需要发回重新审判的,可以不开庭审理
参考答案:A,D
参考解析:答案:A,D
解析:《刑事诉讼法》第227条第1款规定:"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A选项正确。《刑事诉讼法》第234条第1款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于下列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1)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第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提出异议,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上诉案件;(2)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上诉案件;(3)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4)其他应当开庭审理的案件。"故B选项错误。《刑事诉讼法》第233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就第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全面审查,不受上诉或者抗诉范围的限制。共同犯罪的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上诉的,应当对全案进行审查,一并处理。"C选项错误。《刑诉法解释》第394条规定:"上诉、抗诉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具有刑事诉讼法第238条规定的违反法定诉讼程序情形,需要发回重新审判的,可以不开庭审理。"D选项正确。
2.海关总署,为国务院的直属机构、正部级单位。关于海关总署的设立和编制管理,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它的设立由全国人大或者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
B、海关总署有权制定规章
C、海关总署可以自行设立司级和处级内设机构
D、海关总署编制的增加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最终决定
参考答案:A,C,D
解析:A项错误。《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8条规定:国务院直属机构、国务院办事机构和国务院组成部门管理的国家行政机构的设立、撤销或者合并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提出方案,报国务院决定。因此,海关总署的设立由国务院决定。
B项正确。《立法法》第80条规定: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可以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制定规章。可知,海关总署作为国务院的直属机构有权制定规章。
C项错误。《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14条规定:国务院行政机构的司级内设机构的増设、撤销或者合并,经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核方案,报国务院批准。国务院行政机构的处级内设机构的设立、撤销或者合并,由国务院行政机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决定,按年度报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备案。可知,海关总署的司级内设机构的设立应当由国务院来决定,处级内设机构的设立可以由海关总署来决定。D项错误。《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19条规定:国务院行政机构増加或者减少编
制,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核方案,报国务院批准。可知,海关总署编制的増加由国务院最终决定。
3.下列选项中,哪些行为不属于行政强制措施?
A、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某食品生产企业停产1年
B、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某企业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续的营业执照予以注销
C、为防止生态破坏,市林业局责令超范围采伐树木的孙某补种十棵树
D、公安交管局暂扣违章驾车的赵某驾驶执照6个月
参考答案:A,B,C,D
参考解析: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行政相对人的人身或者财物实施暂时性限制或控制的行为。
A、D项错误。《行政处罚法》第9条规定: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警告、通报批评;(二)罚
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三)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四)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五)行政拘留;(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可知,责令停产1年和暂扣驾驶执照6个月的行为属于行政处罚。
B项错误。市场监督管理局注销营业执照的行为属于行政许可监督检查中的一项行为,不属于行政强制措施。
C项错误。孙某超范围采伐树木,市林业局责令其补种十棵树的行为则是对孙某超范围的处罚,属于行政处罚。
4.下列案件,哪些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A、李某不服县环保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向县政府申请复议,在法定复议期间内向法院起诉的
B、李某不服房屋征收部门对其作出的补偿决定,提起行政诉讼
C、房屋征收部门以李某不履行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为由提起行政诉讼
D、郭某不服房屋征收部门对其作出的征收决定,提起行政诉讼
参考答案:A,C
参考解析:解析:《行政诉讼法解释》第57条规定,“法律、法规未规定行政复议为提起行政诉讼必经程序,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既提起诉讼又申请行政复议的,由先立案的机关管辖;同时立案的,由公
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选择。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已经申请行政复议,在法定复议期间内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立案”。故A项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房屋征收决定和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属于行政行为,会对当事人的权利产生影响,可诉。根据《行政诉讼法》第12条第五项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B、D两项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我国的行政诉讼,原则上是“民告官”,原告应当是不享有行政权力的普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C选项房屋征收部门起诉李某不履行行政协议,不符合我国“民告官”的行政诉讼制度。C项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5.下列哪些情形下当事人需要先申请行政复议,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A、某企业对反垄断执法机构作出的禁止和限制经营者集中的决定不服的
B、江某对省政府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
C、县政府为孙某颁发采矿许可证,刘某认为该行为已经侵犯了自己已有的采矿权
D、王某不服税务局要求其补缴2300元个人所得税决定的
参考答案:A,C,D
参考解析:解析:A选项正确。《反垄断法》第53条规定,对反垄断执法机构依据本法第28条(禁止经营者集中)、第29条(限制经营者集中)作出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先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对反垄断执法机构作出的前款规定以外的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B选项错误。《行政复议法》第14条规定,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国务院依照本法的规定作出最终裁决。可知,对省级政府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不是行政复议前置。
C选项正确。《行政复议法》第30条第1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己经依法取得的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D选项正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88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