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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2022法考客观题《试卷一》回忆版真题及答案
1.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不断完善,某乡为了响应十九大建设法治国家的号召,发挥法治在维护社会公平、改善人民生活方面的作用,组织法律进基层活动,通过走访调查,了解低保户存在的问题,并对扶贫项目工程进行“法律审查”,对此,下列哪些选项的说法是正确的?
A、“法律审查”有利于防止扶贫项目工程的法律风险
B、现阶段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是法治建设不完善导致的
C、要充分运用法治思维解决现存的问题,深化改革以推动发展
D、人民群众对法治的要求包含在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当中
参考答案:A,C,D
参考解析:通过对扶贫项目进行法律审查,能够有效地保障扶贫工作依法有序开展,降低扶贫工程项目的违法风险,据此A选项正确。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当前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因此B错误。运用法治思维解决现实发展中的各项问题,是全面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方略的必然要求,因此C选项正确。实施依法治国战略是解决我国当前社会治理中存在的问题的基本方略,也是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对美好生活的需要的基本手段,因此人民群众对法治的要求内在包含在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当中,D选项正确。
2.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全面依法治国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提出一系列重大举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日趋完善,社会主义法治稳步迈向良法善治的新境界。在全面依法治国的进程中,处理好全面依法治国各个方面工作的关系至关重要。对此,下列哪些选项的理解是正确的是?
A、只有在党的领导下依法治国、厉行法治,国家和社会生活法治化才能有序推进
B、把法治贯穿于改革全过程,立法主动适应改革需要,积极发挥引导、推动、规范、保障改革的作用
C、要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实现法治和德治相辅相成、相得益彰
D、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是相互统一、相互融合的
参考答案:A,B,C,D
全面依法治国是党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实现国家和社会良性治理的基本战略,在全面依法治国的过程中,依法治国、党的领导和人民当家作主是有机统一,脱离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全面依法治国将丧失正确的政治方向。因此,在法治国家的建设过程中全面贯彻落实党的领导是依法治国各项工作的基本要求,而依规治党、从严治党和依法治国之间是有机统一的,ABD选项均正确。法治之下并不排除道德的作用,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也是我国法治工作中的一条基本准则,必须要一手抓法治,一手抓德治,实现法治和德治的良性互动,以道德来滋养法治的精神,以法律来支撑道德的理念,实现二者的相辅相成,相得益彰。C项正确。
3.张某因受贿罪被H市监察委员会留置之后,H市监察委员会移送H市检察院审查起诉,关于该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张某在留置期间的供述应当排除
B、H市检察院接到H市监察委员会移送的案件后,认为张某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可直接逮捕
C、在H市监察委员会调查期间,张某欲逃往境外,H市监察委可以限制张某从H市国际机场出境
D、H市监察委应将查封、扣押的涉案财产和违法所得、证据一并移交H市检察院
参考答案:C,D
参考解析:《监察法》第33条规定:“监察机关依照本法规定收集的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调查人供述和辩解、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证据材料,在刑事诉讼中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监察机关在收集、固定、审查、运用证据时,应当与刑事审判关于证据的要求和标准相一致。以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应当依法予以排除,不得作为案件处置的依据。”在保候监察机关留置期间获得的张某的供述在刑事诉讼中可以作为证据使用,故A项错误。《监察法》第30条规定:“监察机关为防止被调查人及相关人员逃匿境外,经省级以上监察机关批准,可以对被调查人及相关人员采取限制出境措施,由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对于不需要继续采取限制出境措施的,应当及时解除。”由此可知,H市监察委可以限制张某从H市国际机场出境,故C项正确。
4.关于国务院的职权,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特别行政区范围内的部分地区进入紧急状态
B、决定设区的市、自治州的设立、撤销和更名
C、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行政措施,制定行政法规,发布决定和命令
D、决定和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国家预算
参考答案:A,D
参考解析:答案:A,D根据《宪法》的有关规定可知,进入紧急状态的情况主要有以下的两种:(1)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全国或者个别省、自治区、直辖市进入紧急状态;国家主席根据其决定,宣布进入紧急状2)国务院依照法律规定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范围内部分地区进入紧急状态。《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18条第4款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宣布战争状态或因香港特别行政区内发生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不能控制的危及国家统一或安全的动乱而决定香港特别行政区进入紧急状态,中央人民政府可发布命令将有关全国性法律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实施。”同时《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18条第4款规定:“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宣布战争状态或因澳门特别行政区内发生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不能控制的危及国家统一或安全的动乱而决定澳门特别行政区进入紧急状态时,中央人民政府可发布命令将有关全国性法律在澳门特别行政区实施.”由此可知,香港、澳门基本法没有就紧急状态的范围区分为是特别行政区“整体”还是其内“部分地区”,故A项错误。
省级行政区域建置归全国人大;乡级行政区域归省级政府;县、市、市辖区部分界限变更,县级政府(普通)驻地迁移,国务院授权省级政府审批:批准变更时,同时报送国务院备案;派出机关派出政府管;其他都归国务院。国务院可决定设区的市、自治州的设立、撤销和更名,故B项正确。
国务院有权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行政措施,制定行政法规,发布决定和命令。故C项正确。
国务院有权编制和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国家预算,但决定权属于全国人大。故D项错误。
5.甲、乙共谋盗窃丙的银行卡,乙偷窥到丙的密码,甲盗窃了丙的卡。甲去ATM取钱,乙帮忙望风掩护,显示余额有7万,甲取了出了2万,但骗乙说卡里只有1万,并分了5000元给乙。后甲又自己取了5万。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成立盗窃罪,金额是7万
B、乙成立盗窃罪,金额2万
C、乙成立盗窃罪,金额是1万
D、甲对乙成立诈骗罪
参考答案:A,B
参考解析:信用卡为记名且可挂失,盗窃信用卡不等于盗窃到信用卡里面的钱,因此,一般的盗窃信用卡行为不认定为数额较大,不构成盗窃罪,只有在使用时才成立盗窃罪。特殊的盗窃(多次、入
户、携带凶器、扒窃)信用卡,不要求数额较大,盗窃信用卡时就构成盗窃罪。本案中,甲、乙共同盗窃信用卡,使用时才成立盗窃罪。乙并没有参与甲后续“使用信用卡”的行为,故乙不对甲的后续行为承担责任。甲的盗窃金额为7万元,乙的盗窃金额为2万元。第一次用卡的时候,甲虽然欺骗乙说卡里仅有1万元,但是,乙确实为甲的取款起到了帮助作用(望风),甲、乙的内部分赃行为不影响共同犯罪数额的认定。A、B项正确,C、D项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