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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2022法考客观题《试卷一》回忆版真题及答案(48)

来源:233网校 2023-05-09 08:26:11

为适应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计算机化考试的需要,提高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题库数量,司法部将不再公布试题及参考答案,考试试题或将在一定的考试年度内循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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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2022法考客观题《试卷一》回忆版真题及答案

1.甲冒充家电维修人员,想把王某家的冰箱骗到手。某日,甲来到王某家,开门的却是王某家保姆余某。甲误把保姆余某当成王某,说家电搞活动正在以旧换新,保姆以为甲事前跟王某商量好了,就把冰箱给了甲。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是事实认识错误中的因果关系错误

B、甲构成打击错误

C、甲构成诈骗罪既遂

D、由于甲未认识到自己对象是保姆,构成诈骗罪未遂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解析:A项错误。因果关系错误,是指行为人预想的因果历程样态和实际发生的因果历程样态不一致以及侵害结果推后或者提前发生的情况。本题中,诈骗罪的因果历程是五步曲:实施欺骗行为,使对方产生认识错误,对方基于认识错误而处分财物,行为人因此取得财物,被害人遭受财产损失。甲预想的诈骗的因果历程是这五步,实际上也是这五步,因此甲不存在狭义的因果关系认识错误。B项错误。对象错误的特点是,行为人对实害对象(实害结果)持故意心理,并且对实害对象的身份存在认识错误。打击错误的特点是,行为人对实害对象(实害结果)持过失心理或意外事件,并且对实害对象的身份不存在认识错误。本题中,第一步,甲欲实施诈骗罪,对实害对象及实害结果存在直接故意,不错在打击错误。第二步,甲对被骗对象的身份存在认识错误,误把保姆当成王某,因此属于对象错误。 C项正确,D项错误。甲构成同一犯罪构成内的对象错误,无论是根据具体符合说还是法定符合说,均认为甲构成诈骗罪既遂。本题是三角诈骗,即甲主观上想欺骗财物主人,但欺骗了保姆。但是,这种认识错误不重要,只要欺骗的对象是合格的处分人即可。至于合格的处分人是不是最终的被害人(财物的主人),都不影响诈骗罪的成立和既遂。保姆拥有处分电器的权利,因此,甲构成诈骗罪既遂。

2.刘某的弟弟犯故意伤害罪,刘某送给财政局局长屈某50万元作为活动经费,让屈某去找公安局局长王某,让自己的弟弟只受到治安管理处罚,屈某找到王某后果真办成了此事。屈某给了王某20万,刘某对此不知情,王某也不知晓刘某给了50万的活动经费。关于屈某和王某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屈某、王某受贿罪共犯,数额50万

B、屈某斡旋受贿30万,王某受贿20万

C、屈某侵占罪30万、行贿罪20万,王某受贿罪20万

D、屈某斡旋受贿罪30万、行贿罪20万元,王某受贿罪20万

参考答案:B,D
屈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王某的职务行为,为请托人刘某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刘某财物50万元,属于斡旋受贿,以受贿罪论处,受贿金额为50万元。屈某将50万元中的20万元送给王某,王某予以接受,为刘某谋取了不正当利益。王某构成受贿罪,数额为20万元。王某对屈某收受50万元的数额并不知情,因此王某受贿的数额是20 万元。就王某的受贿罪而言,屈某构成共犯。就刘某的行贿而言,屈某将20万元送给王某,屈某构成行贿罪的共犯。屈某同时构成斡旋受贿型受贿罪、受贿罪的共犯、行贿罪的共犯,想象竞合,择一重罪论处。刘某将50万元交给屈某作为活动经费全权处理,这表明,表明这笔钱既有给屈某一部分的意思,也有给王某一部分的意思。当王某构成受贿罪,既遂数额为20万元,那么刘某对王某构成行贿罪,既遂数额为20万元。屈某帮助刘某向王某行贿,构成行贿罪的共犯。刘某的一个送钱行


3.94、罗某被某电信公司收取了定价为50元的UIM卡卡费,罗某认为将手机UIM卡定价为50元/张属于违法收费,要求市市场监督局对该公司进行查处,退还自己被违法征收的50元卡费。市监局进行调查后答复:“省通管局和省发改委联合下发的《关于电信全业务套餐资费优化方案的批复》规定:UIM卡收费上限标准:入网50元/张。我局非常感谢您对物价工作的支持和帮助。”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罗某的行为属于信访行为

B、市监局的行为属于对信访问题的复查

C、罗某可就《关于电信全业务套餐资费优化方案的批复》直接提起诉讼

D、罗某就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同时,可就《关于电信全业务套餐资费优化方案的批复》提起附带性审查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答案:D 解析:信访,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向行政机关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投诉请求,依法由有关行政机关处理的活动。2018年《行政诉讼法解释》明确规定,行政机关针对信访事项作出的登记、受理、交办、转送、复查、复核意见等行为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行政信访办理行为不是行政机关行使“首次判断权”的行为,而是对行政机关已经处理过的行政法律关系进行多次判断行为,并未对公民的权利义务带来新的影响和变 化,故而不可诉。 本题中,罗某认为某电信公司将手机UIM卡定价为50元/张属于违法收费,要求市监局对该公司进行查处。市监局进行调查后表示应当收取卡费,驳回了罗某的请求。市监局的驳回是对罗某合法请求的“一次处理”,影响到了公民的实体权利义务,属于行政不作为,故而可诉,但如果罗某就市监局的驳回,反复要求市监局或其上级处理,行政机关拒绝处理的行为,则属于不可诉的信访办理行为。可见,AB项错误。《行政诉讼法》并没有将全部抽象行政行为纳入审查范围,允许当事人向法院提出附带性审查请求的只有其他规范性文件(国务院制定的其他规范性文件除外)。而本案《关于电信全业务套餐资费优化方案的批复》属于其他规范性文件,属于可以提出附带性审查的范围。本题中该《批复》性质为其他规范性文件。D项正确。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部分抽象行政行为只能附带性地提出审查要求,不能直接起诉抽象行政行为,而只能间接对其提出审查要求,C项错误。

4.区公安局依据省公安厅和司法厅联合制定的《律师管理意见》对涉嫌寻衅滋事的律师王某罚款5000元,王某对处罚不服提起诉讼,一并要求审查《律师管理意见》,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两个制定机关申请出庭陈述意见,法院应当准许

B、一审法院可以向省人大常委会提出修改该文件的司法建议

C、法院有权宣告该文件无效

D、法院在对该文件审查过程中,应当听取两个制定机关的意见

参考答案:A
参考解析:答案:A 解析:制定机关申请出庭陈述意见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A选项正确。法院经审查认为规范性文件不合法的,处理方法如下: 第一,不作为认定行政行为合法的依据,法官只是有权在具体个案当中不予适用,而不能直接宣告文件无效或撤销,C选项错误。第二,作出生效裁判的法院应当向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机关提出处理建议,并可以在裁判生效之日起3 个月内,向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提出修改或者废止该规范性文件的司法建议。可见,法院提出司法建议的对象为文件的制定机关,而非人民代表大会或上级行政机关,B选项错误。第三,法院可以在向制定机关提司法建议的同时,抄送制定机关的同级人民政府、上一级行政机 关、监察机关以及规范性文件的备案机关。法院在对规范性文件审查过程中,只有在发现规范性文件可能不合法的时候,才需要应当听取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的意见,D项错误。

5.县国土资源局认定甲公司存在非法采砂行为,责令其停产停业,甲公司不服,提起行政诉讼,法院认为县国土资源局认定错误,予以撤销,县国土资源局应当予以赔偿的项目有?

A、设备租金

B、留守职工工资

C、缴纳的水资源费

D、预期利润

参考答案:B,D
参考解析:◆答案:A,B,C 解析:国家赔偿原则上只赔偿直接损失,直接损失,是指因遭受不法侵害对现有财产带来的必然 性、直接性的侵害。企业被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的,预期利润属于可能有、可能没 有、可能多、可能少的“或然性”损害,国家不予赔偿,所以,D选项不选。但国家会赔偿停产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也就是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体工商户为维系停产停业期间运营所需的基本开支,包括留守职工工资、必须缴纳的税费、水电费、房屋场地租金、设备租金、设备折旧费等必要的经常性费用。所以,A、B、C选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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