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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司法部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局《关于〈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颁发工作的通知》(法职通〔2020〕3号)要求,结合我省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形势和要求,现就2019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领取时间
我省《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发放时间为4月7日至20日,市(州)司法局可在此时限内具体安排发证时间。
二、相关要求
(一)网上预约。今年我省《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采取“先预约、再发证”方式。领取人员应按照市(州)司法局要求,提前网上预约领取时间。
未按要求进行网上预约的申领人,请通过电话与市(州)司法局预约领取时间。
对于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区和境外的申领人员,特别是有发热等症状的申领人员,建议预约延后领取。
(二)现场领取。为确保证书颁发工作安全有序进行,《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须由申领人本人凭身份证领取,不得委托他人代领。
网上预约成功的领取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按照领取现场工作人员要求,自觉配戴口罩并保持安全距离,依照网上预约顺序,出示本人的“吉祥码”等健康码信息,接受体温测试,按要求办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领取手续。
没有“吉祥码”等健康码的领取人员,应按照工作人员提示,扫码安装相关软件或程序,完善健康信息。
从疫情中、高风险区和境外返(来)吉办理申领手续的,应提供《解除隔离告知书》等相关证明文件。
对于现场发现体温异常的申领人员,约定延后领取证书,同时交由疫情防控部门处置。
具体领取办法请关注各市(州)司法局公告。
吉林省司法厅
2020年4月2日
各地司法局将会陆续发布领证通知,考生可下载【233网校】APP,选择法考站点,不错过法考最新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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