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颁发2019年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公告
根据司法部、省司法厅有关通知,近期我市将组织安排《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颁发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发证范围
2019年在我市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并通过司法部核准的人员。
二、发证时间
2020年4月20-24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三、发证地点
宁德市行政服务中心二层司法局窗口(宁德市镜台山路9号)。
四、发证程序
受疫情防控影响,我市今年采取“网上预约、分批发放、错时领取”方式,具体如下:
(一)网上预约
申请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通过“福建法考”微信公众号点击“信息查询”栏中的“领取预约”;或登录:http://link.233.com/14701/plawreg/index.jsp,进行网上预约领证时间。申领人请于4月11日8时至4月19日18时完成网上预约。
(二)现场领取
申领人应当按照网上预约的日期和时间段,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现场领取证书,并签字确认(根据司法部规定,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限本人亲自领取,不能委托他人代领或邮寄)
五、领证须知
1.为避免人群聚集,请领证人根据预约时间前来现场。证书申领人员应当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和措施,严格遵守现场秩序,配合工作人员引导,有序排队等候,保持安全间隔1米以上距离,领证后快速离开。
2.根据司法部要求,《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应由领证人本人前来领取,不能代领或者邮寄。
3.领证人须现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领取证书后请仔细核对证书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相关信息,如发现差错可当场告知工作人员。建议领证人自备黑色签字笔。
4. 进入领证地点须遵从宁德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和工作人员引导,全程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检测。有发热、咳嗽不允许进入领证现场,并按我市疫情防控规定予以登记、报告和处置。
5. 领证人因疫情管控、或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隔离期的、或在国(境)外等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前来现场领取的,请电话联系我局工作人员,另行预约时间(工作日)前来领取。
宁德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办公室
2020年4月10日
原文链接:http://sfj.ningde.gov.cn/tzgg/202004/t20200410_129807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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