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通过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等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事宜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第6号),现将通过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0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在天津市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范围
通过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达到全国合格分数线的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0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且居住地、户籍地或工作地在天津市的,可以在本市申请授予。
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考试成绩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申请人,须选择在本人户籍所在地的市(地、州、盟)司法行政机关办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
申请人可以选择在居住地、户籍地或者工作地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二、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时间和方法
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采取网上申请、现场审核申请材料的方式。
(一)申请人应于2020年8月10日9时至14日24时,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link.233.com/12086),填报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相关信息。
(二)在本市申请授予的,本人应于2020年8月24日至28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30)到天津市司法局(南开区水上公园北道52号)提交有关材料并进行现场审核。现场审核时请遵守秩序,服从管理,佩戴口罩,持绿色健康码,确保人员间隔,避免人群密集。
三、申请人现场审核应提交的材料
(一)居民身份证原件;
(二)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原件;
申请人学历证书信息无法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到的,须提交由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天津市司法局将免费为天津考区成绩合格人员冲洗资格申请照片,申请人不必提交照片。
四、资格授予与证书颁发
经审核符合资格授予条件的申请人,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领取事宜,天津市司法局将在“天津司法行政网”和“天津司法”微信公众号上另行通知。
五、注意事项
(一)按照司法部的规定,申请人必须按照上述期限,完成网上申请,并在规定时间内向天津市司法局提交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相关材料。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申请,不予受理;
(二)凡涉及申请人姓名、性别、户籍、民族、身份证号码变更的,须提交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打印版相关证明及新身份证原件;
(三)申请人因大学毕业助学贷款尚未还清,毕业证书暂扣毕业院校的,需提交毕业证书复印件和毕业院校出具的证明。
天津市司法局
2020年7月29日
原文链接:http://link.233.com/18567/system/2020/07/30/030028842.shtml
233网校诚邀爱写作的你分享法考考证干货
50元/千字稿费+额外打榜奖金丰厚稿酬
点击图片查看活动详情
加小编微信:【ks233wx19】,备注“投稿”,实时解答更多有关原创征文活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