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报请省司法厅同意,我市暂停现场办理法律职业资格申请,为确保我市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工作顺利开展,申请材料采用网上提交方式进行审查,现场办理环节视疫情防控形势另行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择在我市申请法律职业资格并已网上预约的申请人,请于2022年2月21日至2月24日期间,通过司法部官网(link.233.com/12086)或司法部政务服务平台(https://link.233.com/15286/)上传申请材料原件彩色图片,要求内容清晰完整,材料平整,辨识度高,不得对上传材料进行PS等涂改处理,我局将对完成申请材料上传的人员进行网上审查,材料不清晰或不完整的申请人须重新或补充提交相关材料。
二、上传文件为JPG格式,图片大小在300KB-1M之间。
三、上传居民身份证应为正、反面在一张图片上;户口簿应为首页和本人页在一张图片上。
四、有“*”标识为必传项。非必传项,根据需要选择性上传,如:持港澳台地区或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须同时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毕业信息学信网无法查询的,须同时上传学历认证报告等。
五、申请人可以在上传材料后3天内登录网站查看申请材料审核结果。
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其他事宜请查阅《黑河市司法局关于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成绩查询和法律职业资格申请等事项的公告》。网上审查期间,请申请人保持电话畅通,工作人员将视审查情况与申请人电话沟通相关信息。
咨询电话:0456-6116718
黑河市司法局
2022年2月15日
原文链接:https://link.233.com/28252/s/CUHhLX7aLln_PXCXE1c_R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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