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职业资格证明书办理指引
根据《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办法》第十八条,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人员遗失、损毁纸质证书的,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机关申请办理法律职业资格证明书。
为加强法律职业资格管理信息化建设,提高在线服务水平,目前司法部政务服务平台已向公众开放法律职业资格管理系统。该系统将《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办法》所规定的法律职业资格证明书事项的办理申请纳入其中。符合上述规定条件需办理法律职业资格证明书可通过该系统进行申请,具体流程如下:
01
登录司法部政务服务平台。
登录平台方式一:登录司法部官网(link.233.com/12086)主页,点击“中国法律服务网(服务大厅)”中 “法律职业资格认定”栏目或者点击司法部官网 “政务服务”主菜单下拉选择“司法部政务服务平台”进入司法部政务服务平台(首次使用先注册账号,如已有账号可输入账号密码直接登录);
操作图示如下:(见原文链接)
登录平台方式二:通过“广州法考”微信公众号下方“业务应用”进入“业务办理”,选择“办理资格证明书”或登录广州市司法局官网进入“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服务平台”,点击“办理资格证明书”菜单栏进入登录。
通过微信公众号操作图示如下:(见原文链接)
通过网站平台操作图示如下:(见原文链接)
02
进入司法部政务服务平台后,选择政务服务事项中“跨省通办”专区下方“法律职业资格认定”栏目进入业务办理平台,点击页面菜单栏中“证明书办理”一栏,进入证明书办理申请;
操作图示如下:(见原文链接)
03
仔细阅读相关工作细则,勾选“本人已知晓”进入申请办理页面,如实填写申请信息后点击“提交证明书办理申请信息”完成在线申请;
操作图示如下:(见原文链接)
04
申请人在线提交申请后,须到现场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工作人员现场核对、复印后退回原件;
2.申请人须在工作人员现场打印的《法律职业资格证明书补办申请表》上签名确认;
3.照片2张(规格可参照港澳通行证照片大小,原则上要求提供与本人考试报名上传同一底片照片);
4.需提供的其他材料(遗失新版证书备案页或旧版证书正本的,原则上不予补办;如确需办理证明书,应交回新版证书主页或旧版证书副本)。
05
点击“证明书办理情况查询”按钮可查询办理状态,如办理完成,请按照广州市司法局相关发证通知的具体时间和要求前往指定地点(留意广州市司法局官网或广州法考微信公众号相关发证通知)领取证明书。
特别提示:
1.按照规定,申请人须在年度司法部公告公布的法律职业资格申请期间提交资格证明书办理申请(包括在线提交申请和现场确认提交申请材料两个环节)。
2.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纸质证书遗失、损毁的,可以申请办理证明书。
3.证书持有人因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信息变更申请换发证书的,不予办理。
广州市司法局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处
2022年3月24日
原文链接:https://link.233.com/28252/s/HNvfzUdWT_VkvIMTxdxdx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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