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大连2021年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颁发事宜的公告
按照司法部、省司法厅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颁发工作部署,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和要求,现就我市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颁发事宜公告如下:
1、领证人员
参加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并已向大连市司法局提交申请材料、通过法律职业资格申请现场审核,报经司法部审核授予资格的人员。
2、领取时间、地点、方式
(一)时间:2022年4月26日--4月29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
(二)地点:大连市沙河口区民政街278号(原大连市司法局法律服务指挥中心)
(三)方式:为避免人员聚集,采取网上预约方式。申领人应于2022年4月25日09:00至28日24:00,登录“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平台(网址:https://link.233.com/19888/plawreg/index.jsp),预约领取时间,并按时前来领取。未预约请勿提前到达。
3、具体要求
(一)按照司法部、省司法厅要求,为确保证书发放工作安全,证书必须由本人领取,不得由他人代领。
(二)申领人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受理单》领取证书,请仔细核对证书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相关信息,如发现差错请及时告知工作人员。
4、疫情防控要求
(一)申领人员应严格遵守大连市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和措施,自觉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并配合疫情防控检查。对于从重点管控、重点关注和境外来(返)连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我市隔离管控措施。
(二)请申领人员提前下载“大数据行程码”和“辽事通”健康码,完善健康信息填写,现场主动出示。双码均为绿码且体温正常方可进入办理。对于行程码或健康码为“红码”、“黄码”的人员,请及时向大连市司法局报告,予以安排延后办理申领有关事项。对于体温异常,有发烧、感冒、咳嗽等症状的申领人员请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请申领人员做好个人安全防护,全程佩戴口罩,自觉保持1.5米距离,听从工作人员指挥有序进入,领证后尽快离开。
(四)因疫情影响或其他特殊情况不能在集中颁发时段内领取的,可在现场领证时间结束后电话联系工作人员,另行预约时间由本人前来领取。
文章来源:https://link.233.com/28252/s/u7PA1YsWzo8lywBblS2sX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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