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关于发放2021年第一批次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公告
根据司法部、安徽省司法厅工作部署,现将合肥市发放2021年第一批次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证书领取人员
参加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并已在合肥市申请法律职业资格,报经省司法厅核查后由司法部审核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含现役军人)。
二、证书领取时间
证书集中发放期为2022年4月27日至5月10日的法定工作日(须网上预约)。
不能在集中发放期领取证书的,无需网上预约。延期领取的证书由合肥市司法局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处统一妥善保管,直至证书领取人前来领取。证书领取人员可在证书集中发放期结束后,自5月11日起,提前1至2日单独电话预约在工作日领取证书,预约电话:0551-65626278。
三、证书领取地点
合肥市司法局办公楼一楼,地址:合肥市庐阳区六安路221号(六安路与阜南路交口西南角)。
四、相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1、根据司法部统一要求,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必须由本人现场领取,急需使用证书但无法在证书发放期领取的人员,可通过司法部政务服务平台查看本人的证书信息。
2、证书领取人员自4月26日中午12:00起登陆司法部网站证书领取预约通道https://link.233.com/19888/plawreg/index.jsp 进行预约。请按预约的具体时间段至现场领取证书,不提前或推迟,以避免造成人员聚集。
3、根据司法部统一规定,证书领取人员应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扫描读取身份证信息并进行电子签名确认。
4、证书领取人员须严格遵守合肥市疫情防控相关规定,须全程佩戴口罩,现场扫描核验“安康码”、“行程卡”,配合疫情防控工作人员测量体温,并按照工作人员引导按2米以上间隔有序排队办理。“安康码”为黄码或红码、“行程卡”带*号等异常情况人员必须在严格遵守落实合肥市疫情防控规定后方可领取证书。
5、其他未尽事项按国家和省、市最新疫情防控要求执行。
备注:
1、根据安徽省司法厅统一部署,在证书集中发放现场将进行法律职业人员服务需求调研,请予以配合。
2、拟在本市申请办理律师执业实习的证书领取人员,请查看合肥市律师协会官网“合肥律师”—“办事大厅”—“办事指南”—“申请专(兼)职律师执业实习人员需要提供的材料”,网址链接:http://link.233.com/28019/article.php?id=2199。相关具体事宜可向合肥市律师协会业务部咨询,咨询电话:0551-63631329。
3、拟在本市申请公职律师、公司律师执业的证书领取人员,请查看合肥市律师协会官网“合肥律师”—“办事大厅”—“办事指南”—“申请律师执业所需提交的材料”,网址链接:http://link.233.com/28019/article.php?id=2771。相关具体事宜可向合肥市司法局律师工作处咨询,咨询电话:0551-65626238。
合肥市司法局
2022年4月26日
文章来源:http://sfj.hefei.gov.cn/dtxx/tzgg/148649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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