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株洲关于发放2021年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根据司法部和省司法厅关于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颁发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株洲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现就我市2021年《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发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取方式
为落实省、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防止人员聚集,本次证书领取采取先网上预约,后现场领取方式进行。
二、领取时间
(一)网上预约时间、方式
1.时间:4月24日至4月29日;
2.预约网址:http://link.233.com/19888/plawreg/index.jsp
(预约时请自行记录证书编号以方便填写信息采集表);
3.申领人未进行网上预约,也未与工作人员联系,自行前往办理的,我局将暂不受理;申领人网上预约成功,因故不能按时领取的,请与工作人员联系重新确定时间。
(二)现场领取时间
4月26日至4月29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
三、领取地点
株洲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地址:株洲市天元区联谊路136号鼎诚大厦1楼C座。
四、提交材料
1、居民身份证原件;
2、《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合格人员信息采集表》2份(附件1)、《申请人满意度评价表》1份(附件2),在家提前下载并填好,领证当天现场提交。
五、领取流程
1、检测区测量体温,扫场所码并出示湖南居民绿色电子健康码、行程卡,填写《领证人员信息登记表》;
2、取号,等候区等候;
3、窗口出示身份证,提交《信息采集表》、《满意度评价表》;
4、领取证书。
六、注意事项
1、根据司法部要求,证书必须由本人凭有效身份证现场领取,不得委托他人。
2、领证人员因疫情管控、外地读书、患病、出国等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时间内领取证书的,可申请延期领证:
(1)下载并打印《延期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请书》(附件3)填写好后签名;
(2)提供电子照片两张。一张为申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正面自拍照(本人和身份证正面照要在一张照片内体现),一张为本人有效身份证背面。照片头像与文字信息必须清晰可见;
(3)写明延期申请原因,如出国留学、疫情管控、重大疾病、执行重要工作任务、现役军人执行公务等;
请将上述(1)(2)(3)项内容扫描或拍照后一并作为附件发送至邮箱zzfk28685353@163.com;邮件名为申领人姓名+申请延期申领。
(4)证书将暂由我局代为保管,请于承诺日期之前前来领取,联系电话:0731—28685353。
3、根据《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办法》(2020年12月1日司法部令第146号公布),自2021年1月1日起,取消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年度备案和变更备案。
4、领证当天主动扫场所码并出示湖南居民健康码、行程码,经体温测量正常后方可进入中心大厅,对体温异常和不符合条件人员,禁止进入大厅。从境外,中、高风险地区返(来)株办理的,需按株洲市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最新通知精神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领证人员应严格按照预约时间前来现场领取证书。全程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的安全距离,听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领取号码有序办理,领证后快速离开。
疫情防控期间,给大家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感谢您的理解和配合。
附件:
1.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信息采集表
2.申请人满意度评价表
3.延期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请书
株洲市司法局
2022年4月24日
文章来源:http://link.233.com/10304/c14109/20220424/i18517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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