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衡水关于颁发2021年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公告
根据司法部和省司法厅公告,结合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际,现将2021年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领取事宜公告如下:
一、集中发证时间
5月10日至11日,具体时间:5月10日上午8:40--11∶30,下午2: 45--5:30;5月11日上午8:40--11:30,下午2:45--5:30。
二、领证方式
(一)网上预约。在衡水市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人员自4月26日8:00起登录
https: //lawreg.examos.cn/plawreg/index.jsp网址进行资格证书中领网上预约,按预约时间领取证书。
(二)现场领取。申领人本人按照网上预约的时间,持居民身份证到衡水市司法局指定地点领取证
书,并签字确认。
三、领取要求
(一)申领人必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未按要求出示核酸检测报告的,不予受理;
(二)要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自觉按一米线标志排队,接受体温检测,出示健康码、行程码,全程佩戴口罩,自觉配合消毒,自备中性笔用于登记签名等。
(三)申领人有下列情况,暂缓在网上预约领取,待个人防疫状况正常后,另行预约领取时间,市司法局将妥善保管未申领人的资格证书,保证证书安全:
(1)中领前14天内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疫情严重地区人员接触史、疫情严重地区驻留史的;(2)申领人居住的县(市、区)有确珍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
(3)中高风险地区及出现阳性感染者所在县市区来衡返衡中领人,在14天集中隔离和7天医学观察管控期的;
(4)行程码带星号的、健康码异常(黄码、红码)的。
(四)申领前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或体温超过37.3度的,不要按预约时间到现场领取,待情况正常后,单独预约领取时间。
(五)申领人应按照网上预约时间,由本人领取证书。因疫情等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内领取证书人员可联系市司法局在其他时间由本人领取。
四、发证地点和联系方式
衡水市司法局一楼东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衡水市桃城区康平路39号),咨询电话0318-2376011。
衡水市司法局
2022年4月25日
文章来源:http://sfj.hengshui.gov.cn/art/2022/4/25/art_2823_4114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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