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玉溪关于领取2021年《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参加2021年玉溪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经司法部审核,被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证书》)已制作完毕。根据司法部、省司法厅工作时间安排,结合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形势和要求,玉溪市司法局将于2022年4月25日起组织《证书》发放,现将《证书》领取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证书》集中发放日期、地点
(一)时间:2022年4月26日—5月7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二)地点:玉溪市红塔区南祥路10号玉溪市司法局一楼法律服务大厅。
二、《证书》领取提交材料
(一)本人有效身份证;
(二)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受理单;
(三)云南健康码(见附件1);
(四)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见附件2).
三、 工作要求
(一)疫情防控要求
1. 证书申领人须配合“云南抗疫情”扫码进行入出,申领过程中不得有陪同人员,仅限本人到现场办理。
2. 申领人“云南健康码”认证结果为绿码的,并且“行程卡”显示未来自或没有途经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和港澳台、国外国家及地区的,经向工作人员出示,可以申领证书。申领人按照玉溪市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相关通告要求,积极配合工作人员做好现场全程佩戴口罩、体温测量、消毒防范、间隔1米以上排队等候等防疫检测工作措施。
3. 证书发放期间,遇有申领人有发热、咳嗽、乏力等异常症状者,我局将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规范流程处置,该申领人证书延期发放。
4.证书申领人有附件3中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不在本次集中证书发放范围,待确保身体健康后,再自行联系领取证书。
(二)责任追究
申领人不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拒不配合防疫防控措施的,不予发放证书。申领人隐瞒病情、行程、接触史、居住地,强行入出,扰乱办公场所秩序或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其他要求
1.《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应当由本人领取,不得他人代为领取。
2.确有实际困难不能按期到现场领取的,可单独联系玉溪市司法局预约其他时间领取。
玉溪市司法局
2021年4月25日
文章来源:http://www.yxzf.gov.cn/yxssfj/xxgk/1966711.shtml
备考资料:【包邮免费送纸质教辅】【2021-2018年法考真题答案】
报班学习:书+课+题三位一体、主客观题全面提升,233网校助你硬核取证>>
组队学习共同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