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赤峰2021年法律职业资证书颁发工作通知
为确保我市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证书颁发工作安全顺利进行,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办法》和我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现将证书发放工作通知如下:
一、证书颁发时间
2022年4月26日-2021年4月2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二、证书颁发人员
通过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在赤峰市申请并经审核同意授予的人员。
三、证书颁发地点
赤峰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赤峰市司法局一楼,新城区王府大街8号),咨询电话:8332052,8334148。
四、证书领取要求
1、证书应由本人领取,颁证工作人员现场核对考生身份信息并登记后颁发,不采取邮寄或其他变通方式方法发放;申请人登录https://link.233.com/19888/plawreg/index.jsp预约证书领取时间。对不能在规定时间内领取证书人员,请提前联系赤峰市司法局律师工作与法律职业资格管理科(0476-8332052),可预约在其他时间由本人领取。
2、因疫情原因未能到现场而选择申请线上审核人员,在证书颁发期间同时进行现场审核,携带相关材料(1.身份证原件2.毕业证原件3.C证携带户口本原件),经审核符合条件同意授予后颁发证书。
3、疫情期间,为落实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防止出现人员聚集现象,确保证书领取工作平稳安全有序进行,请各位考生,按照预约时间领取,严格遵守赤峰市疫情防控工作小组要求(《赤峰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2022】15号,后续如有变化,按最新通告执行),并全程佩戴口罩,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测试和信息登记,保持距离排队领取证书。
五、司法部网站将于近日公示授予资格人员名单,同步更新司法部政务服务平台法律职业资格查询信息,可登录司法部政务服务平台,输入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人员姓名、身份证号、证书编号三项信息进行查询。
六、自治区司法厅拟于近期开展线上法律职业人才交流平台建设工作,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人员可于领取证书时将本人简历、择业意向等信息填报交我局工作人员,届时在平台发布。
赤峰市司法局
2022年4月24日
文章来源:http://link.233.com/17350/sfj_tzgg_1/202204/t20220424_17766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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