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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考问答:报名相关问题

来源:233网校 2011年2月17日

司考问答:国家司法考试报名条件  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是什么时候

  问:我是一名刚毕业的非法本生,想了解一下司法考试报名的相关问题,比如司法考试报名条件、司法考试报名时间等等问题.
  答:
  针对你的问题,现将司法考试报名条件\报名条件相关规定整理如下:
  司法考试报名条件规定:
  1、符合以下条件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具有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学历,或者高等院校其他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具有法律专业知识;
  依据《司法部关于确定国家司法考试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意见》(司发通[2007]38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中部六省比照实施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和西部大开发有关政策范围的通知》(国办函[2007]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所辖自治县(旗),各自治区所辖县(旗),各自治州所辖县;国务院审批确定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县级市、区);中部六省比照实施西部大开发有关政策的县(县级市、区)(不属于国家或者省扶贫开发重点的县级市、区除外);西部地区(除西藏外)11省、自治区、直辖市所辖县(包括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级市、区和享受民族自治地方政策的县级市、区);西藏自治区所辖市、地区、县、县级市、市辖区,可以将报名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学校法律专业专科学历,放宽政策的适用期限截至2011年12月31日。 
  (5)品行良好。
  普通高等学校下一年度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报名的,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符合报考学历(学位)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参加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
  (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国家机关开除公职或者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公证员执业证的; 
  (3)被处以二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期限未满或者被处以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 
  (4)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形式骗取报名的。 
  3.已经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人员,或者已经取得B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但尚未取得高等学校本科以上毕业学历的人员,不得再次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司法考试报名时间规定:
  国家司法考试的考试报名分为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国家司法考试统一实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一般为6月初开始,一直持续到25日。报名人员必须在规定期限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link.233.com/12086)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结束后,不予补报。 
  国家司法考试现场确认时间为7月初到7月中旬。报名人员应当在规定期限到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确认。 
  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可以在规定期限确定本地区现场确认时间,并向社会公告。 
  报名人员可以选择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参加考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设维吾尔、哈萨克、蒙古文试卷考点、考场,内蒙古自治区设蒙古文试卷考点、考场,西藏自治区设藏文试卷考点、考场,吉林省设朝鲜文试卷考点、考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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