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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考问答: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是全国统一?

来源:233网校 2011年3月1日
  问:参加国家司法考试通过后取得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是全国统一的吗,是由谁来进行颁发呢?
  答: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由司法部统一制作、颁发。 
  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负责本省(区、市)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请材料的复审、报批和证书的发放。 
  地(市)司法局负责本地区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请材料的受理、初审、报送及证书的发放。 
  地处偏远、交通不便的地区,地(市)司法局可以委托县司法局接收申请材料,转交地(市)司法局进行初审。 
  第五条参加当年国家司法考试,取得合格成绩的人员,应当自收到成绩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向地(市)司法局申请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无正当理由逾期提出申请的,地(市)司法局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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