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分 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问: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时间和网站?报名人员如何查看报名公告?
答: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网上报名时间:6月11日0时至6月25日24时。
报名网址:www.moj.gov.cn
考试时间:9月22日、23日
司法部发布国家司法考试公告后,上海市司法局将在司法部报名网站、上海司法行政门户网、东方法制网、东方律师网、中国上海门户网、国家司法考试上海考区服务平台等网站发布公告。
有关国家司法考试上海考区的最新报考,请报名人员经常关注登录国家司法考试上海考区服务平台(网址:www.sk.justice.gov.cn)查看了解。
问:如何进入报名通道?
答:按照司法部要求,所有报名人员必须在全国统一国家司法考试报名网站、规定报名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未网上报名的,不予补报名。在本市报名人员请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司法部网站(网址:www.moj.gov.cn),点击“司法考试”→“网上报名”→报名地点选择“上海市”进行网上报名。
问:本市报名是否需要现场确认?
答:经司法部同意, 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上海考区实行报名全程网络化管理,不再进行现场确认。报名人员必须承诺符合报名条件,并真实、准确填写报名信息,按照报名流程和系统提示要求做出相关承诺,完成网上报名。
问:如何上传电子照片?上传的电子照片必须符合哪些要求?
答:网上报名时,报名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要求上传电子照片,上传的电子照片请注意妥善保存,将作为报名表、准考证、成绩通知单及考试成绩合格应试人员《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资格证书唯一使用的照片。凡上传照片不符合要求的,将无法下载准考证,责任自负。
具体要求:
1、报名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格式要求和报名系统提示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蓝色或红色底)证件电子照片;
2、照片类型为jpg格式,参考尺寸为413像素(宽)×626像素(高),比例在1:1.52左右;40KB≤文件大小≤60KB;
3、照片必须清晰完整,需显示双肩、双耳,为便于报名人员提交符合规定格式和文件大小的照片,可参照报名系统提供的《电子照片制作指南》进行编辑,但不得进行PS处理,不得上传全身照、风景照、生活照、背带(吊带)衫照、艺术照、侧面照、不规则手机照等;
4、不上传电子照片不能进行网上交费,无法完成网上报名。
问:如何支付考务费?
答:经市物价管理部门核准,在上海考区报名人员应当交纳考务费为人民币220元,必须使用已开通并可供网上支付的银联卡,按照网上支付流程选择支付银行和指定账户交纳考务费,报名人员只有交纳考务费后,报名才真正完成。因报名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或个人原因致使报名无效的,交纳的考务费不予退还。
考务费定额收据领取时间、地点(详情请查看报名公告)
问:如何下载准考证?
答:上海考区不实行准考证主副证。网上报名成功后,可在规定时间登录司法部报名网站自行下载准考证(彩色、黑白均可),凭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必须牢记自己的准考证号码,以便今后查询考试成绩修改本人信息。
下载时间:8月20日—9月23日
问:报名人员是否能自行选择考点考场?
答:为防止考试舞弊行为,国家司法考试上海考区考点学校、考场号、座位号均由报名系统自动生成,报名人员不能自行选择考点考场,由此给报名人员带来的不便,请报名人员予以理解配合。
问:如何下载考试成绩通知单?
答:考试成绩发布后,由报名人员在司法部报名网站和规定时间内自行查询、下载考试成绩通知单(彩色、黑白均可)并妥善保管,便于使用。
下载时间:11月21日左右—12月20日(司法部网站关闭后可登录国家司法考试上海考区服务平台下载)。
问:如何填写身份证件信息?
答:报名人员需使用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并按有效身份证件的标准格式正确输入两遍。
1、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的,公民身份号码应包含18位数字或者17位数字加大写“X”;
2、持有效军官证或士兵证报名的,军官证或士兵证号码应包含文字、字母、数字等字符信息。例如:海文字第001号;
3、持香港、澳门、台湾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的,应填写包括字母、数字及括号等字符信息。
问:报名地点、证件类别、证件号码填写错误,如何修改?
答: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报名地点可以自行选择(但交费后报名地点发生变更的报名费不予退还)。报名人员姓名、证件类别、证件号码原则上不予更改, 如在报名基本信息中发现有误,可点击提示信息中“重新报名”返回首页,信息将不被保存。
问:如何填写户籍信息?
答:户籍填写应以本人户口簿为准,“户籍所在地”须选择具体地市(旗)县;
提交法律专业专科报名人员,户籍必须是放宽学历条件地方;
军人户籍应统一选择“解放军”,报名时不享受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政策;
凡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报名表中所填写的户籍代码应当与户籍地相一致。
问:如何填写学历信息?
答:普通高等学校2012年应届本科毕业生,网上报名时尚未领取毕业证书的,学历统一填写“本科毕业”,毕业证书编号统一填写“无”,并选择未领取毕业证书的原因。考试成绩合格,在司法部规定审核授予法律职业资格时,必须提交毕业证书原件;
普通高等学校2013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和院校已出具延长学籍决定的在校2013年本科毕业生,学历统一填写“本科在读”,不需要填写毕业证书编号,并如实填写承诺信息;
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电视大学、网络教育单科成绩已全部合格的2012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报名,学历应统一填写“本科毕业”,毕业证书编号统一填写“无”,并选择毕业时间、未领取毕业证书的原因;
选择毕业院校时,可输入关键字进行查询,国外学历可选择“外国大学”,如果查询列表中不包含本人毕业学校,可选择“其他”选项,在承诺信息中填写院校名称;
持香港、澳门、台湾或国外高等学校学历证书的,有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毕业证编号统一填写学历学位认证书编号;已经完成学业但由于学制原因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学校已出具毕业证明书的报名人员,毕业证书编号统一填写教育部留学认证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编号;认证已经受理,但认证书尚在办理过程中可凭认证受理通知书报名、毕业证书编号统一填写“无”,并选择无毕业证书的原因。
问:如何填写报名基本信息、通讯信息、承诺信息?
答:网上报名时,报名系统会根据本人所填信息给出不同的提示路径,引导报名人员填写承诺信息,要求本人真实、准确填写有效报名信息,并做出相关承诺。
报名人员“姓名”不可输入数字、英文字母、空格等非文字信息;如生僻字可用“汉语拼音”代替.
“联系电话”要求填写能够联系的号码;香港、澳门、台湾报名人员“联系电话”,要求填写国内可供联系的号码.
问:如何修改报名信息?
答:报名人员点击“报名人员登录”通过身份证和密码,可进行信息修改、上传照片、交纳考务费、打印准考证、查询考试成绩等。
联系方式变更,请及时登录系统更改,便于及时取得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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