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本科批次录取的普通高等学校2014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三个要件:经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本科批次录取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和独立学院的在校本科学生且2014年应届毕业。
请下载《2014年应届本科证明》打印格式证明,到学校(学院)学籍管理部门填写信息、加盖公章。如考试成绩合格,申请法律职业资格时须向司法行政机关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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