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政策
01哪些人可以报考司法考试?
答:司法考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高等学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
(5)品行良好。[查看详情]
02哪些人不能报考司法考试?
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已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
(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国家机关开除公职或者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公证员执业证的;
(3)被处以二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期限未满或者被处以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
(4)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形式骗取报名的。[查看详情]
03怎么报名?什么时候开始报名?
答:司法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方式。
请考生于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司法部网站,按照要求报名。2015年报名公告暂未公布,可参考历年司法考试报名时间,如下:
网上报名
01报名网站是什么?
答:司法部网站(http://link.233.com/12086)
02报名时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答:报名人员报名时应当具有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本人毕业证书。
3.申请享受放宽政策的,须具有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户口簿。
4. 本人电子证件照片。
5.司法行政机关要求具有的其他材料。[查看详情]
03上传电子证件照片有什么规定和要求?
答:报名人员应当提供符合规定格式(宽413像素×高626像素)要求的本人近三个月内彩色(红、蓝、白底色均可)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片。此照片将作为本人准考证、考试成绩通知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唯一使用照片。
04报名人员报名确有困难的,如何办理?
答: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将根据司法部公告及时公告本辖区具体报名事项,特别是需要现场办理的报名事项。报名人员因不具备网络通讯条件或无法自行操作等原因不能完成网上报名的,可在规定的期限内到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现场办理网上报名事宜。
05报名入口在哪?
答:国家司法考试信息服务平台,点击左侧“考生登录”按照要求填写相关信息,进入报名入口
报名缴费
01如何支付考试费?
答: 报名人员应当按照司法行政机关要求交纳考试费,国家司法考试实行网上交费。香港、澳门考区按照其考试承办机构规定的时间和方法交纳考试费。考试费交纳成功后,报名人员不得更改报名地。
02已经交费但系统显示交费失败?
答:如确定报名费已从银行卡中扣除,请24小时后登录系统查询,仍显示“未交费”的请联系网上交费技术咨询热线010-88177422。
信息修改
01报考登录密码忘记了怎么办?
答:登录密码是网上填报报名信息时自行设置的,如忘记可点击“忘记密码”找回。仍不能找回的,可求助报名地司法行政机构,经其核实考生身份后可重置密码。
准考证打印时间、入口
01司法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入口?
答:2015年考试公告暂未公布,历年司法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如下:
准考证相关问题
01准考证打印网站是什么?
答:经司法行政机关审核,符合报考条件的,准予核发准考证。报名人员可于规定时间内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link.233.com/12086)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02准考证无法打印如何处理?
答:报名人员因不具备网络通讯条件或无法自行操作等原因,不能完成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的,可在准考证打印期限内到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办理。
03准考证丢失如何处理?
答:如果准考证丢失,请立即与当地的司法局联系补办准考证,否则不能入场参考。
考试时间
012015年司法考试时间是什么时候?
答:试卷一:9月20日上午08:30—11:3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二:9月20日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三:9月21日上午08:30—11:3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四:9月21日下午14:00—17:30,考试时间210分钟。[查看详情]
考试科目及题型
01考试科目有哪些?考试方式是什么?
答:考试科目:试卷一:综合知识。试卷二:刑事与行政法律制度。试卷三:民商事法律制度。试卷四:实例(案例)分析。
司法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
02考试题型和分值是怎么样?
答:考试分为四张试卷,每份试卷分值为150分,四卷总分为600分。试卷一、试卷二、试卷三为机读式选择试题,试卷四为笔答式实例(案例)分析试题。
考场须知
01考试需要带哪些有效证件?
答:应试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
02考前身份证丢失怎么办?
答:如果发现身份证丢失,请考生在考前抓紧时间补办,时间来不及可以补办临时身份证。
03考生可以自己带草稿纸和计算器吗?
答:考生进入考场时除相关证件和考试用笔外,禁止随身携带书籍、笔记、报纸、稿纸、电子用品、通讯工具等物品进入考场。
成绩查询时间及入口
01司法考试成绩查询时间是什么时候?在哪里查询?
答:司法考试成绩于11月下旬左右公布,考生可通过司法部网站(link.233.com/12086)、中国普法网(www.legalinfo.gov.cn)和联通声讯电话(11699800)查询本人成绩。历年成绩查询时间及入口如下:
成绩查询相关问题
01对考试成绩有异议,怎么办?
答: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5日内,向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分数核查的书面申请。香港、澳门考区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向考试承办机构提出分数核查的书面申请。居住在台湾地区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在台北市办理分数核查书面申请转递事宜。
资格授予
01什么时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答:2014年司法考试合格者应于2014年11月24日9时至12月4日24时,登录司法部网站(link.233.com/12086)进行网上申请,完成网上申请程序后,于2014年12月16日至30日,到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指定地点现场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查看详情]
02法律职业资格申请需要提交哪些资料?
答: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应当如实填写《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本人应现场提交下列材料:
(一)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单。符合放宽报名学历条件、放宽合格分数线条件的申请人,需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
(二)身份证件原件。
(三)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原件。持港、澳、台地区或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毕业证书的,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
(四)与本人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一底片2寸(46mm×32mm)免冠彩色证件照片4张。
(五)司法行政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