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审核工作按属地原则进行。我市定于2019年4月12日9∶00至2019年4月18日16∶00(工作日)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确认,请应试人员在上述时间内到所属审核点办理现场资格审核确认。资格审核贯穿人事考试全过程,各审核点要严格把握报考条件、长期妥善保管应试人员报名材料备查。
应试人员资格审核时应提供的材料包括:
1.应试人员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2019年度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报名表》。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取消部分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材料的决定》(人社部发〔2019〕20号)要求,本考试不再要求报考人员提交学历证明、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材料。在报名审核过程中,对于通过政府部门内部或部门间核查、网络核验等无法核实的存疑报考人员,各审核点可要求报考人员补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但应尽可能方便报考人员。
资格审核通过后,应试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缴费,逾期未交费的,视作放弃。
各审核点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