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9年济南市工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招聘简章》获悉,聘用人员薪酬参照济南市工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薪酬标准执行。
录用:
1.经考察与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签订劳动合同。在职人员拟录用的,应在签订劳动合同前,与原单位办结解除劳动关系手续,并提交相关材料,公示期期满后一个月内仍未提交相关材料的,取消录用资格。
3.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试用合格的予以留用,试用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4.新录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三年。未经用工单位同意,不得兼任其他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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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工会社工人才的工资将参照当地事业单位工资标准
2018年,山东省总工会、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出台加强工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明确了山东省工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招聘录用、薪酬保障、考核管理、激励保障等方面的具体要求。
为了更好地留住工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意见明确,工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工资由全总和省、市、县(市、区)总工会及乡镇(街道)财政共同承担,并参照当地事业单位工资标准,结合工作业绩、岗位、资历、学历等条件,采取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相结合的方式确定。
基本工资由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构成。岗位工资按见习干事、初级干事、中级干事、高级干事分为四个等次,其工资分别对应事业单位管理岗位的十级、九级、八级、七级。薪级工资可结合工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个人实际情况,比照当地事业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确定。绩效工资视当地经济发展水平,按照基本工资70%至100%的比例确定。
意见强调,用人单位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工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办理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享受带薪年休假、会员福利等待遇。
工会要会同民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工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纳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评价体系,鼓励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参加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将取得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纳入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