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民〔2020〕33号
各镇(乡)、县机关部门(单位):
为贯彻《温州市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2-2020)》精神,加快推进我县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壮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现就做好全县机关部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2020年度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对社会工作的认识
发展专业社会工作是完善现代社会服务体系、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举措。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是党和国家确立的六类主体人才之一,2016年,民政部等12部委出台《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与人才激励保障的意见》,对社工任务、岗位、薪酬、上升通道等提出了具体意见和要求; 2018年,民政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出台了《高级社会工作师评价办法》,标志我国初、中、高级衔接的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制度体系初步形成,进一步打通了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晋升渠道。特别是第十四次全国民政会议,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强调民政部门要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这一重要指示既为民政事业发展提供了根本指引,也为新时代社会工作发展指明了方向。
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在党中央关于国家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体要求下,发展专业社会工作有利于提供心理疏导、资源链接、社会融入、家庭治疗等专业服务,满足服务对象多样化、个性化需求,提升群众福祉;有利于改进群众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方法,巩固党执政的群众基础。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性,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工作要求上来。
二、明确报名考试人员的范围
组织参加2020年度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人员范围为:各镇(乡)、县机关部门(单位)要积极组织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报名参加全国社工考试,鼓励其他在职工作人员及村干部自愿报名参加。
三、做好报名组织工作
本次由县委人才办、县民政局、县人力社保局、县财政局共同组织实施,县民政局负责做好相关报名通知、统计审核和咨询解答工作,各镇(乡)、县机关部门(单位)负责本系统的宣传发动、组织网上报名和报名汇总工作。
四、支持鼓励考试措施
根据开展干部职工教育培训有关要求,考试差旅费等相关费用按有关规定给予报销,并保障学习考试时间。县民政局组织考前培训等工作。各镇(乡)、县机关部门(单位)根据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做好相关工作。积极鼓励、支持社会工作人员参加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对取得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给予1000元(初级)、2000元(中级)的一次性奖励,由民政局福彩公益金支出。
五、其他事项
1、根据浙人社发〔2017〕54号文件,2018年起,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考试采用资格后审,符合规定报考资格的人员,通过网络报名和缴费成功、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后,即可参加考试。网络报名时间预计在3月中下旬,届时报考人员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网址:www.zjks.com)进行网上报名。报名具体事项和时间请关注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最新公告”栏目。考试时间6月20日-21日。考试成绩公布后,通过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考后资格审查。
2、各镇(乡)、县机关部门(单位)要切实做好机关干部和事业单位报名参加全国社工考试,并做好相关保障工作。(各镇(乡)、县机关部门(单位)报名名额分配表附后)
3、各镇(乡)、县机关部门(单位)应及时提交报名汇总表至民政局社会工作和慈善促进科。
联系人:平阳县民政局社会工作和慈善促进科 林小兰
电话:58102117 邮箱:645349799@qq.com
附件一: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简介
附件二: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考条件
附件三:“社会工作”岗位的认定
附件四: 各镇(乡)、县机关部门(单位)报名名额分配表
平阳县民政局 中共平阳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平阳县财政局 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2月27日
附件一: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简介
一、考试依据
人事部、民政部《关于印发〈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71号)。
二、试题题型和答题要求
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的科目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和《社会工作实务(初级)》2科;社会工作师考试的科目为《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和《社会工作实务(中级)》3科。
《社会工作实务(中级)》科目试题为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在专用答题卡上书写作答,其余4个科目试题均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草稿纸由考试部门向考生提供,考后收回。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卷(削)笔刀,不得携带使用计算器。
三、获得资格证书的条件
参加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2个科目的考试;参加社会工作师考试的人员,应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3个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相应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
附件二: 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居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助理社会工作师或社会工作师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一)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3、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
4、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5、取得其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二)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并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后,从事社会工作满6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3、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3年;
4、取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1年;
5、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博士学位;
6、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其从事社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三)专业工作年限计算:
报考条件中涉及专业工作时间期限的,均计算到报考当年年底。
(四)因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已按有关规定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该项考试。
附件三:“社会工作”岗位的认定
“社会工作”岗位是指需要社会工作理念、方法作为专业指导或提供直接助人服务的岗位。在社会福利、社会救助、扶贫济困、慈善事业、社区建设、婚姻家庭、精神卫生、残障康复、教育辅导、就业援助、职工帮扶、犯罪预防、禁毒戒毒、矫治帮扶、人口计生、应急处置、群众文化等领域直接提供社会工作专业服务和开展管理、研究、教学等都属于从事“社会工作”。
制定、实施社会政策的党政机关相关岗位、提供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相关岗位和村(居)委会成员、城乡社区工作者等都是社会工作相关岗位。其他不属于社会工作部门,但对外办事窗口、内部的认识、工会等岗位是社会工作相关岗位;医院中提供患者支持、康复适应、志愿者管理和处理医患关系的岗位是社会工作岗位。
附件四:各镇(乡)、县机关部门(单位)报名名额分配表
单 位 | 报名人数 |
县教育局 | 50 |
县法院 | 20 |
县公安局 | 20 |
县民政局 | 20 |
县司法局 | 10 |
县财政局 | 10 |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10 |
县卫生健康局 | 10 |
共青团平阳委员会 | 3 |
县妇女联合会 | 50 |
县残疾人联合会 | 2 |
昆阳镇 | 43 |
鳌江镇 | 70 |
水头镇 | 45 |
萧江镇 | 24 |
万全镇 | 20 |
腾蛟镇 | 25 |
麻步镇 | 15 |
海西镇 | 11 |
山门镇 | 11 |
顺溪镇 | 8 |
南雁镇 | 10 |
凤卧镇 | 8 |
怀溪镇 | 10 |
南麂镇 | 1 |
闹村乡 | 8 |
青街乡 | 3 |
总 计 | 517 |
原文链接:http://link.233.com/18114/art/2020/2/28/art_1404840_4202828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