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城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充实社区工作力量,提升社区管理服务水平,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聘部分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聘计划
全区计划考聘140名,具体计划见附件。
二、考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
2、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3、熟练掌握计算机办公技能,有一定的文字写作和语言表达能力。
4、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9年2月3日以后出生)。
5、大专及以上学历。
(二)岗位条件
具体要求见附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政纪处分仍在影响期的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因违纪、违法被开除公职、辞退的。
5、现役军人、在读学生。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加分细则
对持有助理社会工作师资格证的,笔试成绩加3分;持有社会工作师资格证或高级社会工作师资格证的,笔试成绩加5分。以上条件同时满足的,按最高分加分。
具有笔试成绩加分资格的考生请于2020年2月7日(8:30-12:00、13:30-17:00)持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到报考岗位所在镇街道组织办公室现场认定。地址:
兰山街道办事处:蒙山大道与育才路交汇东50米路北;
银雀山街道办事处:金雀山路与临西六路交汇西20米路北;
金雀山街道办事处:沂州路与平安路交汇南50米路西;
柳青街道办事处:武汉路与大青山路交汇西50米路北;
白沙埠镇政府(高铁片区):孝河五路与茶山五路交汇东100米路北。
四、考聘程序
本次考聘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的程序进行。
1、报名
统一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网上报名时间:2月3日9:00—2月5日16:00。网上初审及报名查询时间:2月3日11:00—2月6日16:00。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考聘公告,登陆兰山区人民政府网站(www.lyls.gov.cn),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须在报名时上传照片(一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JPG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20K)。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报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初审不合格的人员,在报名及查询时间内可以报考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报考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报名人员在考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考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报名人数与拟考聘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对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岗位,根据有关规定按比例核减。
聘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初审和解释聘用岗位的专业要求,并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
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要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在2月3日11:00—2月7日16:00期间,登陆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报考人员应缴纳考务费每人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后,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于2020年2月7日(8:30-12:00,13:30-17:00),携带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带照片常住户口证明及复印件和有关证明材料到报考岗位所在镇街道组织办公室办理减免手续。其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等。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须出具被委托人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超过审核认定时间的不再受理。
2、笔试
经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统一参加笔试,报考人员须于2月12日11:00—2月15日16:00期间,登陆报名网站打印《2020年兰山区公开考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考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和《准考证》,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统一采用综合卷,按照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成绩,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社会工作知识、写作、时事政治及常识等。
3、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考聘条件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其考聘资格。
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须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2020年兰山区公开考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考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准考证》及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底版)。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报考岗位A的,提交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
报考岗位B的,提交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原单位工作证明和工作年限证明(加盖单位公章,工作年限截至2020年2月3日)。
报考岗位C的,提交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党员关系证明。
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出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20年2月3日为截止日期。
上述证件及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取得面试审查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向聘用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考聘条件或提供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岗位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含)以上,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将在兰山区人民政府网站(www.lyls.gov.cn)公布,请考生保持关注。
4、面试
根据考聘岗位和考试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面试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根据考聘岗位计划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数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面试人数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按照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面试按照百分制计算成绩,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人际沟通以及语言表达能力等。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在兰山区人民政府网站(www.lyls.gov.cn)公布,请考生保持关注。
5、体检考察
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分用人单位和岗位,按1:1的比例依次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用人单位同一个岗位出现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考察人选;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的,通过加试的办法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依次递补。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考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6、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有信访举报的,由报考岗位所在聘用单位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
7、聘用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由聘用单位组织按照总成绩排名和岗位要求进行选岗。
五、聘用待遇及管理
1、聘用人员须服从安排,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报到手续,对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2、聘用人员日常管理考核,由聘用单位负责。
3、聘用人员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辞退。工资薪酬标准根据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民政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完善社区工作者薪酬体系的指导意见(试行)》(鲁民〔2018〕109号)有关要求执行,并根据工作岗位和工作年限,建立薪酬增长机制。聘用人员参加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
4、聘用人员由聘用单位委托区劳务合作中心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代管劳动人事档案,代缴社会保险等费用。新聘用的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在社区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并签订劳动合同。期满后,由聘用单位根据考核结果决定续聘或解聘。
六、纪律和监督
本次考试工作,对违反有关工作纪律的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或行政处分;对违反考试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取消资格。
本公告由兰山区劳务合作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兰山区公开考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计划表
兰山区劳务合作中心
2020年1月22日
原文链接:http://lyls.gov.cn/info/1059/114294.htm